吕传清,葛 超
(1.常州工学院 体育教学部,江苏 常州 213002;2.绵阳师范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四川 绵阳 621000)
体育赛事球迷骚乱管理机制及对策研究
吕传清1,葛 超2
(1.常州工学院 体育教学部,江苏 常州 213002;2.绵阳师范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四川 绵阳 621000)
球迷骚乱是现代竞技运动的负面伴生物,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棘手的体育社会问题,该行为的发生给社会文明带来了不良的后果.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总结了球迷骚乱的研究成果,以生理-心理-社会环境为主线,对该现象的成因进行了进一步剖析,并探讨了其危害及防治措施.
球迷骚乱;成因分析;危害;防治措施
在竞技体育比赛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参加者的攻击性行为.然而不幸的是,一些最糟糕的攻击行为和暴力事件却发生在观众席上[1].球场观众暴力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研究课题,也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棘手的体育社会问题,其为追求人类社会和谐发展和体育运动的开展蒙上了阴影[2].球迷骚乱和暴力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一种社会问题[3].因此,世界各国不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来研究观众暴力这一社会现象[4].每一项体育运动都有可能怂恿观众暴力[1],但在同场对抗性的球类比赛[5]中这种现象更为普遍,称之为球迷骚乱.骚乱是群体行动的一种常见形式,是一种暴力和破坏欲的集体爆发.骚乱人群一般是临时集合起来的,他们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常规,又缺乏结构性、目的性和统一性[6],其发生时往往具有爆发性[7].
球迷骚乱事件屡见不鲜,国外球迷骚乱现象尤为普遍.在欧洲最为臭名昭著的球迷暴力事件之一发生在1985年.在我国球迷骚乱也时有发生,如西安的“3.24”球迷骚乱事件,北京的“5.19”暴力事件以及沈阳的“5.24”事件等.这些本不该发生的事件的发生的确令人痛心,也与体育运动的宗旨完全相悖.
关于球迷骚乱虽然在理论上进行了许多研究,提出的相关对策也被世界各国所重视,其效果也在实践中有所体现,但还有许多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目前研究中尚存的不足,对该现象的成因进行了进一步剖析,并探讨了其危害和防治措施,旨在为减少或控制球迷骚乱提供参考.
球迷骚乱的产生和泛滥有极其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相当复杂的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原因[2].本文试图从新的视角即以生理-心理-社会环境为主线,对该现象进行进一步地剖析.
社会心理学有一种理论认为:人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攻击性,与一切动植物的攻击性一样,是一种保护自我存在的必要条件[8].本能理论也认为攻击的倾向是人的天生的、独立的、本能的倾向[1,9,10,11].球迷骚乱的发生必须有一个“可见性刺激”,比如裁判的误判、球员之间或球迷之间或球迷与球员之间的攻击行为等因素刺激.许多研究表明,引起骚乱行为的刺激性因素要通过他们的生物系统发挥作用.该行为是在特定情况下发生的一种复杂行为,大脑有促进骚乱行为的神经系统,使人在被激怒时以及缺乏控制时更可能产生骚乱行为.另外在比赛场上,由于刺激是在信息相对封闭状态下出现的,它与观众产生顺向反应,于是会激活人们的神经机制,使大脑皮层兴奋.若兴奋至极,必然导致意识和注意的相对狭窄.因此球迷骚乱的发生一般是以一定的刺激为先导的.此外,球迷在观看比赛时容易出现紧张、愤怒等消极情绪,这些消极情绪的出现容易使大脑分泌5-羟色胺的水平降低,而该物质具有抑制攻击性的作用.
球迷在球场上看球,怀着各种各样的心理态势.从其在现场看球的目的和从个体心理视角出发对球迷骚乱现象做出解释,可将在现场看球的球迷划分为求知型、审美型、娱乐型、求同型、发泄狂热型及不法分子六种[2].上述各类球迷,除肆意违法的不法分子外,其余均寄情于比赛或某一球队,心理倾向极为强烈[6].尤其是发泄型球迷,他们的个体失范行为既是无意识的自我表现,更刺激了周围球迷的情绪,进而产生了情感上的互动,一旦受到不良诱因的作用,有时就会形成球场暴力或球迷骚乱,因此他们是影响赛场秩序不稳定的关键群体[6].而不法分子更是借助于比赛的特殊环境从事违法乱纪活动的球迷典型[2],因此他们往往是球迷骚乱的罪魁祸首.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讲,球迷骚乱是一种较为特殊的集体越轨现象,亦即集群行为.集群行为是指在特殊的情境中产生的一些不受通常的行为规范所指导的自发的、无组织的、无结构的同时也是难以预测的群体行为方式[2,3].参与者受一定事件刺激,而一时性的近乎失去理智,产生了具有群体性、盲目性的破坏行为.比赛中处于兴奋状态下的球迷,其自控能力因周围环境的影响和比赛气氛的引动而削弱,部分激进球迷形成了情感互动,致使球迷在情绪上产生共鸣,形成一呼百应的集群行为,最终导致球迷骚乱现象[2].
从众是指人们放弃自身的思想和行为而跟随他人思考和行动的反应形式.它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行为现象,是行为个体对周围人行为的一种消极的、盲目的认同[3,15].在可以统计到的信息中,球场骚乱绝大多数是属于事前无预谋策划,事中无明显指挥的从众行为.从众者不是受他人指使、命令或强制,而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不由自主地与多数人保持一致.如果现场整个人群激动起来,热烈的气氛笼罩着整个人群,这时只要有一个人扔矿泉水瓶或其它物品,其他球迷就会受到暗示或感染,接着就会有响应者蜂拥而至,整个集群狂呼乱喊,争相发泄已调集的激情,球迷骚乱就此产生.
另外,Bond&Smith(1996)研究发现,在提倡个人主义的文化氛围中(如西欧以及大部分讲英语的国家),从众的发生率较低.而我国是典型的倡导集体主义的国家,所以球迷骚乱应大都是球迷受“从众心理倾向”的影响引起的.
Russell&Arms(1995)的研究发现,在错误的评估效果鼓励个体产生暴力倾向,并且使这些个体相信其他的观众会理解和加入他们斗殴的狂热气氛中,对他们的争吵打斗推波助澜[1].这些人沉迷于暴力和在观众中打架斗殴,他们错误地认为其他观众会加入到骚乱行为中来.
科技的发达使得文化的传播更加快捷,西方不健康的文化也通过各种媒体传播到世界各地.比如西方的球迷骚乱事件通过新闻媒体报道传播到其他国家,由于该行为很容易在球迷中产生共鸣,从而被各地球迷模仿,使其在世界范围内蔓延.再如,我国球迷以前没有在脸上涂油彩的传统,但是这种现象却随着足球文化的传播越来越普遍.
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显示,裁判问题是引起赛场秩序混乱、球迷骚乱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之一.裁判问题是指裁判员在比赛中出现的错判、漏判等行为的问题.根据心理学的意识理论,裁判问题可分为两大类,即有意识的故意行为和无意识的客观行为.其实无论哪种行为都会使球迷和球员的唤醒水平提高,使原本激烈的比赛气氛更加激烈,从而导致球员对裁判的判罚不满而产生暴力行为,场上秩序混乱继而产生球迷骚乱.
在比赛激烈竞争的气氛中,球员与球迷的生理及心理唤醒水平都较高,紧张程度明显高于平常,注意的范围也相对较狭窄,尤其是在大型比赛或两队比分相当接近时更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稍有不良诱因(如谩骂、扔东西、裁判问题等)影响就极易爆发球迷骚乱.
在大型比赛中,各国或各地球迷都会为本国或自己喜爱的球队欢呼、呐喊,希望他们能有出色表现.然而,球迷之间由于种族、民族、宗教以及文化上的差异,再加上在观赛过程中一些不良刺激的影响往往会发生球迷骚乱事件.
酒精容易使人情绪激动甚至失控.球迷如果赛前或赛中酗酒,随着血液中酒精含量的上升,其道德判断标准也会变得越来越不成熟,当受到不良因素暗示或激惹时,他们在酒精影响下会比平常更可能以攻击行为作为回应.另外酒精会使他们仅仅关注于当前的情境而不考虑任何未来的后果,这可能强化他们原本可以抗拒的强烈欲望而产生骚乱现象.
球迷骚乱像瘟疫一样在世界各地蔓延,其后果有时是非常严重的[19].
在骚乱过程中,球迷很容易受到其他球迷的人身攻击,另外在骚乱中很容易发生踩踏事件,如1991年1月13日在南非奥克尼发生的一起球迷骚乱中有40多人被挤死或踩死.
球迷骚乱往往是突发性的、集群性的,该现象会严重破坏竞赛的良好秩序,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展,进而影响场上球员正常水平的发挥,也违背了竞技运动的宗旨.
球迷骚乱过程中,球迷往往借助于毁坏球场设施或烧毁路边车辆等手段来发泄不满情绪,这样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如1998年6月在德国发生了6000多名球迷参与的恶性斗殴事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球迷骚乱从一定程度上讲属于违法乱纪行为,该行为对社会文明和社会安定团结显然是不利的,而且这也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完全相悖的.
球迷骚乱不仅影响本国的社会稳定,而且有损国家在国际的声誉和形象,从而使该国各方面的发展受其影响和制约.
球迷骚乱大都是集体越轨现象,并非无规律可循的纯自发现象.既然如此,也就是可以找到管理对策,力争控制骚乱的发生和扩大.了解潜在的制造麻烦者的身体和心理的特征有助于体育运动比赛组织者采取措施阻止球迷骚乱的发生[1].
加强防范措施,以预防为主.比如,每次比赛前安保人员都要对看台区、运动员休息室等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察,还要对体育场馆本身存在的薄弱部位进行安检或封锁,对临时搭建的看台或观众席进行彻底的安全清查;要加强警力部署,合理地布置警戒线,并划定必要的警戒区域,是有效预防球迷骚乱和顺利处置骚乱事件的必备条件[4],要加强警民联合,发挥球迷组织的积极作用,共防球迷骚乱;另外要密切监控潜在的闹事者,切实加强防范措施,例如可实行球迷登记制度;对观赛资格做出限制;改进售票办法,严格控制球场售票;加强信息情报工作也不容忽视,因为信息情报工作是控制球迷骚乱的重要环节[7].
裁判问题一直是一个严肃而又敏感的话题.如果一旦出现裁判问题, 就极易成为球迷骚乱的导火索[3].因此,必须提高裁判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执裁水平,对于出现裁判问题的裁判员要给以严惩,审查他们的执裁资格,甚至暂停或取消其执裁资格.
从球迷入场到比赛开始以及比赛间的休息时间,他们焦急地等待比赛开始或下半场比赛,难免有些过激行为;另外球赛结束之后,既是球迷们欣喜若狂或愤慨不平之时,又是急于出场的拥挤高峰之时[7].该时刻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稳定球迷情绪,缓解出入场拥挤,例如可在每场比赛前后在赛场内安排演出文艺节目来调整球迷的激动情绪;在大型比赛期间,赛场周围的相关单位可根据比赛时间表调整上下班时间以保证交通安全畅通,避免同比赛前后的高峰时刻冲突;另外,安保人员要沉着有序地疏散因球迷骚乱造成的恐慌人群,防止其在出口处形成危险的拥挤堵塞.
新闻媒体要起到积极正确的导向作用,要大力宣传体育道德、体育精神和体育宗旨.还可对警方的反暴力实战演练进行报道,以对有闹事倾向的球迷产生震慑作用[7].此外,新闻媒体不应过度渲染赛场上的攻击行为,挑起两队球员和观众的对立情绪以致产生摩擦,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观众更有责任心[1].
如果有关各方都认真地去抑制球迷骚乱行为,那么该行为就能够得到控制,或至少减低到最低程度,因此各方要采取措施加大管理和惩处力度,例如对怂恿球迷骚乱的组织或个人要予以严惩;在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可专门颁布法律来强化对球迷骚乱行为的惩治;另外,针对球迷嗜球如命的特点,可规定对球迷骚乱累犯者取消其以后观看球赛的资格等.
作为球迷,我们应该有责任、有义务共同维护球场秩序和确保比赛和平、友好而顺利地进行,做文明观众文明观赛,真正体会比赛中的乐趣.另外,有关各方要多方位、多层次地分析球迷骚乱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其重复上演,不能让其成为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隐患,更不能因为球迷骚乱而玷污我国的体育大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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