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中国公民教育探索及启示

2011-08-15 00:48都冬云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1年11期
关键词:国民公民思想

都冬云

(常熟理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常熟 215500)

近代以来,伴随着西方势力的入侵,我国被迫走上一条努力适应世界变局的漫漫征途。其间有旨在“革旧图新”的政治运动,有以“实业救国”为己任的民族资本的发展。直到20世纪初,一些志士仁人意识到,只有改变落后的国民意识,提高国民素质,方是解决近代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根本,培养“新民”乃“今日中国第一急务”。[1]从“新民”的概念表达到一种理念的形成,从知识分子的奔走呼号到新兴阶级的政治诉求和政治实践,公民教育成为近代中国适应世界变局并走向近代化、实现近代化的一项“基础建设”。在近代中国的巨大变局中,公民教育所呈现的特点既是对近现代教育的有益探索,也为中国发展提供了可以参考的经验和启示。

一、中国公民教育探索之路

(一)中国公民教育的发轫

近代中国向何处去,这是每个中国人都要思考的现实问题。在中国陷入巨大民族危机的时刻,新兴资产阶级主张建立立宪国家的政治诉求,为中国公民社会的产生提出了制度设计和理论支持。无论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提出的“设议院、开国会、定宪法”,还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提出的“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都旨在首先改变封建统治者“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努力唤醒、激发“民智”,使全体民众能够迎接社会大变革,努力建成公民社会,并准备进入真正意义的近代化社会。

如果说西方近现代意义的公民以及公民教育产生于近代城市自治运动和市民社会的形成,那么,清末的地方自治运动,“可视为中国早期资产阶级的公民意识和政治参与水平的一项政治成就”。[2]资产阶级维新派把地方自治同救亡图存和伸张民权的维新变法运动结合起来。严复、康有为、梁启超等认为,只有推行地方自治,才能奠定立宪政治的基础,挽救国家的危亡。“清季以来,谈国是者,咸以地方自治为立国之基础。”[3]清末地方自治运动对我国早期政治民主化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地方自治运动必然产生公民意识培养的需要。地方自治以当地居民参与选举、议事等公益事务为特征,有助于公民意识和团体观念的萌生。随着外力的侵逼、自治的兴起和士绅的觉悟,国人的民族意识、自主思想大大增强。

另一方面,公民教育思想的出现以及实践的推动得益于先进中国人的“引入”。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严复、康有为、梁启超等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在与西方思想的接触与碰撞中,面对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试图将西方自由、平等等观念引入中国社会。他们纷纷提出改造中国之国民性的问题,即把国人由于深受传统文化与专制思想影响和控制而形成的“臣民意识”改造为具有自由、平等观念的“公民意识”。他们主张开发民智,凝聚民力,把希望寄托于青年,希望青年们奋发自强,努力成为“现代人”,并以此达到拯救国家的目的。其最具代表性的思想当属严复的“三育救国论”和梁启超的“新民”说。

严复曾对中国的国民性进行严厉的批判,他在《论世变之亟》说道:“尝谓中西事理,其最不同而断乎不可合者,莫大于中之人好古而忽今,西之人力今以胜古;中之人一治一乱、一盛一衰为人事之自然,西之人以日进无疆,既盛不可复衰,既治不可复乱,为学术教化之极则。”[4]他还由此提出“三育救国论”:“是以今日之政,统于三端:一曰鼓民力,二曰开民智,三曰新民德。”所谓“新民德”,就是要培育适应现代社会的国民。培育新国民,首在培养国民的自由精神,就是用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平等,代替中国封建宗法制度和伦理道德,进行爱国新民教育。梁启超则在借鉴现代国家观念的基础上,提出“以造就国民为目的”的“新民说”。他认为,“新民”是民族与国家的希望,决定着民族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新民”应该具备的人格特征有:国家思想、权利思想、政策能力、冒险精神以及公德、私德、自由、自治、自尊、尚武、合群、生利、民气、毅力等品质。严复、梁启超等人所提出的主张,其逻辑顺序是国家的发展与强大取决于国民,国民担此重任的条件是具备近代意义的思想观念和适应近代化的能力。其核心就是力图改变传统文化和专制制度对国人的束缚,用资产阶级思想冲破“罗网”,从而形成真正具有近代化特征的公民社会。

(二)早期公民教育的艰难起步

辛亥革命的胜利标志着封建专制的终结和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建立。新政权在成立伊始,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族之区别。”约法还规定了国民享有的人身、居住、迁徙、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教等自由和选举、被选举、考试请愿、陈述、诉讼等权利。无疑,临时约法为公民教育提供了政治保障和法律依据。民国成立仅19天后,教育部就召开了临时教育会议并讨论通过了新的教育宗旨,规定“各种教科书务合乎共和民国宗旨”。在学校教育中,应“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造成健全国民为宗旨”;在课程标准中,强调“对国家之责务,对社会之责务”。[5]606-729

1919年,《教育宗旨研究案》提出“养成健全人格,发展共和精神为教育宗旨”,要求“发挥平民主义,俾人人知民治为立国之根本”,“养成公民自治习惯,俾人人能负国家社会之责任”。[5]8601922年壬戌学制公布之后,作为教育内容之一的“修身科”被“公民科”取代,作为独立学科的“公民科”的课程标准随之制定,“公民科”相关教材编纂完成,学校生活中的公民训练也广泛开展。传统的修身教育真正演变为公民教育,从而在学校教育中实现了从教育宗旨、教育内容到教育方法的彻底转变。这标志着我国的学校公民教育正式发展起来并进入一个相对系统化、制度化的时期。早期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生活及其组织,宪政原则、中华民国之组织,经济生活、社会问题、国际关系及道德问题等等,以后的公民教育的内容大致以此为框架。

中国近代公民教育是建立在吸收西方资产阶级思想,但有悖于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产生并发展的,这就注定我国公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之路艰难而漫长。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为巩固国民党统治,也为争取国人尤其是年轻一代对政府的支持,政府在教育上大力推行党化教育,甚至在学校教育中一度将公民课改为党义课,致使刚刚起步的公民教育未能在国民性的改造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毫无疑问,我国公民教育从无到有,从模糊到清晰,无疑是中国近代教育发展的重要成果。尤其在民国建立以后,公民教育由知识分子的奔走呼号转变为国家意志,公民教育终于在近代中国开始了它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之旅。也可以说,中国具有比较完全意义的近代教育应以公民教育的出现与实施为起点。也因如此,公民教育的出现意味着中国国民开始真正走向近代。

二、20世纪初中国公民教育特点

“公民”概念之于中国是舶来品。肇始于近代中国的公民教育,其理论与实践建立在自然经济、封建文化和专制体制的土壤之上,一出现就有诸多先天不足,加之近代中国战乱不断,所以中国早期公民教育历经坎坷。但综观中国艰难的近代化之路,20世纪初的公民教育无疑是近代中国教育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其理论与实践呈现出诸多特点。

(一)借鉴西方公民教育思想,批判吸收传统文化

我国传统教育以伦理本位为出发点,强调所谓“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这种文化传统所培养出来的只能是重义务、轻权利的忠臣顺民,也就无所谓公民,更妄论公民教育。公民社会的萌发不可能出自一个没有公民教育传统的国家。因此,近代志士仁人决定引进西方公民教育思想作为培育“新民”的思想基础。

当时的思想家大都在游历欧洲和日本等东西方国家之后,深感我国国民之落后,无一例外地借鉴、吸收西方思想,力图从中找出救国方案。王国维提及,“唯近七八年前,侯官严氏(复)所译之赫胥黎《天演论》(赫氏原书名《近化论与伦理学》,译义不全)一新世人之耳目……嗣是以后,达尔文、斯宾塞之名,腾于众人之口,物竞天择之语,见于通俗之文。”[6]37而梁启超更是极力主张模仿日本学校教育制度,倡导以日本为媒介学习西方。当然,尽管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诸多流弊为时人所不容,但在对传统文化的态度上,大多学者给予合理的认识。一方面,他们认为,数千年以来,国人爱国心之薄弱、独立性之柔脆、公共心之缺乏、自治力之欠缺、团结力之相差等是专制制度和传统文化所致;另一方面,他们又尽可能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因子对国民性改造的重要意义,借此增强国人的民族意识,树立坚定的民族自信心。

(二)公民教育思想传播和实施体现思想启蒙特点

思想启蒙的目的在于“通过批判中世纪蒙昧主义,批判封建主义,宣扬近代社会政治主张,实现人们观念的变革,促进近代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制度的确立”。[7]

对于拥有悠久历史传统和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国来说,要实现人的观念转变,进而建立近代制度,无疑首先需要更为深刻而持久的思想启蒙。尤其在先后历经“技艺学习”、“制度学习”的失败之后,由于中国尚没有形成能担负国家重任的国民,深受传统奴化思想影响的国人无力担当革旧图新的责任,培育具有近代化观念的国民成为国家进步的关键。所以,近代教育将培育“新民”作为目标,以“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为方式,力图通过思想启蒙,使国民成为能适应社会和世界变局的公民。换言之,近代中国所进行的公民教育,其实质就是思想的启蒙。

(三)公民教育与近代化相结合

近代以来,中国除了要面对抵御外侮、争取民族独立的任务,还有实现近代化的历史主题。面对何为中国意义的近代化问题,大多学者依据西方近代化的发展理路,结合中国的实际,认为中国近代化的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是在生产力发展方面,即手工操作向机器生产的变化;二是在生产方式方面,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变化;三是在政治方面,由封建专制向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变化。”[8]

同时,近代化的实现更包括拥有近代化观念国民的出现。一方面,作为身处亡国灭种危地的人们要肩负起救民于水火之中的责任;另一方面,强大国家的出现更有赖于拥有具备国难当头振臂一呼能力的社会成员,而这样的社会成员必须是具有独立自主人格、平等意识、社会责任感的新国民。真正实现人的近代化,才是中国得以自立自强于世界的关键。因此,梁任公的《新民说》开篇便说“国也者,积民而成。国之有民,犹身之有四肢、五脏、筋脉、血轮也”,才会发出“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的呐喊。所以,近代公民教育从一出现就必然肩负为实现近代化做准备的责任,公民教育成为近代中国适应世界变局并走向近代化、实现近代化的一项“基础建设”,并伴随着近代化的发展而发展。

三、近代公民教育启示

近代公民教育始于清末民初,其间国运多舛,公民教育历经坎坷,甚至一度中止。但作为民主化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我国近代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近代公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还是得以在艰难的摸索中前行。这些有益探索为今天我们所进行的教育改革乃至社会变革带来诸多有益启示。

(一)公民教育之路应适合中国

近代公民教育探索基于“救亡图存”的考虑,是部分学者努力推动的产物。伴随民国建立,公民教育也成为一种制度设计得到推广。但是,在公民教育思想的传播过程中,尤其在近代社会的变迁当中,公民教育却如昙花一现,草草收场。这固然与国民政府的党化教育政策有关。

然而,仔细研究后我们发现,在一个没有公民教育传统的国家,同时这个国家又有着早已转化为民族特性的传统文化“基因”,如果不加甄别地“全盘接受”西方面孔的公民教育思想,并期望从中找到一条通往民族独立和社会进步之路,无疑是缘木求鱼,难得善终。只有将公民教育与我国传统文化紧密结合,走一条适合中国的公民教育之路,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二)社会变革应立足思想变革和启蒙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社会的进步一定是以人自身的进步为前提。近代以来,面对内忧外患的危局,屡次旨在革旧图新的运动最终失败,甚至具有近代化标志意义的资本主义制度得以建立但也落得个功败垂成。究其原因,民力未鼓、民智未开,国民道德素质低下、爱国心薄弱、公共心缺乏等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今日中国的改革经历三十余年,我国已经实现了巨大的历史飞跃,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无不透露,当民众素质尚不具备适应现代社会能力的时候,已经取得的成就也会付之东流。换句话说,经济和政治改革的最终成功有赖于思想得以启蒙、能力得以提升,并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高素质公民的出现。

(三)实现思想启蒙,教育必须先行

近代以来,国人都在为适应世界变局而努力,今日之改革也是为顺应世界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建设方略,时至今日,这仍旧是我们发展的核心。

然而,近代以来各种发展方案的教训提示我们,教育改革应该是所有改革的起点,至少要和其他改革同步。通过教育改革,培养更多的符合社会变化、顺应时代发展的高素质国民群体。惟其如此,我们才能为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提供智力支持;才能拥有制度的建设者,更拥有制度的执行者和维护者;才能真正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

[1]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M].北京:中华书局,1989:2.

[2]马小泉.地方自治:晚清新式绅商的公民意识与政治参与[J].天津社会科学,1997(4):105-107.

[3]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下册)[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828.

[4]王栻.严复集·第一册诗文(上)[M].北京:中华书局,1986:1.

[5]璩鑫圭,唐良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G].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

[6]姚淦铭,王燕.王国维文集:第3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

[7]崔世广.论日本近代启蒙思想的特点[J].日本研究,1990(1):72-78.

[8]孙占元.中国近代化问题研究述评[J].史学理论研究,2000(4):12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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