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生代农民工综合管理的政策建议

2011-08-15 00:53中共江北区委党校课题组
重庆行政 2011年2期
关键词:江北区新生代农民工

□ 中共江北区委党校课题组

推进新生代农民工综合管理的政策建议

□ 中共江北区委党校课题组

新生代农民工是目前农民工的主体和主力军,在“十一五”时期为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他们游离在我国城市和农村政策的“结合地”以及公共服务和管理的“边缘带”上,已日益形成影响我国 “十二五”时期在构建和谐社会、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特别是加快城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得不面对的重大课题。通过调查江北区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解决让新生代农民工实现体面劳动、融入城市有尊严地生活、维护其基本权益等诸多难题,关键是加快推进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综合管理。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特点和现状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和特点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1980年和1990年后出生的(即80后、90后)农村籍进城务工人员。新生代农民工身上主要呈现出如下群体特点: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时代性体现在新生代农民工处在体制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新阶段,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要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作谋求发展的途径,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并逐渐形成多元的价值观和开放式的新思维。

发展性体现在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年龄较年轻,其思维、心智正处于不断变化、发展的阶段,因此外出务工观念也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中,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在职业发展上也存在较大的变数。

双重性体现在由于他们处于由农村人向城市人过渡的过程之中,同时兼有农民和工人的双重身份和特征。

边缘性体现在他们很难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处于城市的底层,在城乡两端都处于边缘化状态。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对农业生产活动已不熟悉,又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和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处于边缘状态。

(二)新生代农民工现状

1.全国现状。据国家统计局监测,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978万人,其中外出务工14533万人。在这14533万人外出农民工中将近60%是1980年后出生的,大约9000万人;1990年后出生的大约占6%,约为900万。他们平均年龄23岁左右,初次外出务工,基本上为初中刚毕业;近80%的人未婚;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相对传统农民工有所提高;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成长经历开始趋同于城市同龄人。

2.江北现状。江北区农村户籍人口主要集中在鱼嘴、五宝、复盛三镇和铁山坪、郭家沱、寸滩街道,区内农村户籍人口57585人,其中新生代农村人口10038人,占区内总农村户籍人口的20%。区外农村户籍来江北务工的农民工有173833人 (截止2010年12月),其中,新生代农民工84770人(男性47046人,女性37724人),占外来农民工的49%。区内、区外新生代农民工共有94808人,其年龄构成、文化状况和就业情况与全国趋同。

二、新生代农民工综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与各行各业建设者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以江北区为例,区内、区外的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为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随着两江新区成立,江北区开放格局将进一步深化,投资和企业数量必然会增加,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也将随之进一步膨胀。

(一)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江北区委、区府一直高度重视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环境,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江北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在工作、生活、就业、交往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生活压力大,危机意识普遍。据问卷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普遍认为目前遇到的最大困难依次是工资收入低、住房条件差、医疗费用贵和子女上学难等问题;同时,非公有制企业中的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数还从事低技术含量的工种,加班加点是新生代农民工中存在的普遍现象,政府劳务部门提供给他们的就业机会并不太多,70%的人表示找到合适的工作并不容易。二是工作不稳定,生活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通过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普遍在1000到2000元之间,收入较低,使得生活质量长期处在一个较低水平,工作稳定性不强,频繁换动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三是业余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容易滋生犯罪。在调查中发现,尽管新生代农民工在江北城区居住的时间延长了,但迫于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双重压力,他们还是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精神文化生活极其贫乏。如果精神生活得不到很好的引导,将可能使一些人滑向赌博、偷窃、抢劫等违法犯罪的道路,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四是学习再培训的机会欠缺,个人发展受限。江北区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生活知识相对贫乏,生存能力相对较弱。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职业技能缺乏,极大地限制了他们的职业选择。五是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维权意识有待加强。各种保险和待遇落实不到位,他们对维权的意识尽管比老一辈有所增强,但对维权的认知和知识能力的掌握还比较欠缺。

(二)各级政府管理面临的问题

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街镇和社区是组织服务及管理进城务工农民的主体,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及综合服务的工作前沿。尽管江北区在加强农民工的综合管理上工作力度有所加强,但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综合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对新生代农民工管理缺乏统一的综合管理机构。目前涉及农民工管理服务相关的部门不下十多家,各个部门都结合部门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但是,从前一段开展民生工作调研接触的情况看,还缺少一个能将各行业统筹协调起来,进行有效的沟通衔接和信息共享的宏观综合管理机构,对农民工的整体情况把握或多或少存在信息不完整、底数不很清的状况,给我们城市管理、城市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等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二是对新生代农民工管理缺乏总体性思路。目前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综合管理仍然存在体制机制的问题,管理上防范性多于服务性,被动管理多于主动管理,而且管理方式简单、传统,科技含量低,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系统服务于现代管理的效率较差,外来人口融入社会严重受阻,影响到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及经济发展。

三是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1)经费不足。由于农民综合服务工作经费有限,无专项资金,使很多工作无法开展。(2)人手严重缺乏。农民综合服务工作目前无专职人员,由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兼职负责,全区仅10多名兼职人员,要做好全区近9.5万名新生代农民工和其余近14万非新生代农民工共计23万余名农民工的综合服务工作,其工作强度和难度就可想而知了。随着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纳入民生工程的范畴,到江北区来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将呈上涨趋势,农民工综合服务管理的难度不断增大。(3)政策缺位。目前用于就业、再就业和培训方面的政策多而具体,但对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综合服务管理的政策还相当缺位,无法从政策层面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

三、新生代农民工综合管理对策建议

在对存在问题和已有成绩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我们对如何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及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综合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综合管理理念。要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在对农民工的管理上要注重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树立现代政府的理念,进一步探索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按照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农民工就业培训、收入增长、居住、就医、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基本生活条件改善,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进农民工工作在相关机构和地方的常规化和规范化,完善农民工信息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和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网络化程度,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借鉴国外和全国各地解决农民工和重庆市三峡移民的有益经验,为创新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提供参考。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要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提升我区城镇化水平的高度,把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问题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预算范畴,作为我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作机构的协作机制,使之在劳务对接、权益维护、信息沟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整合资源,加强和改进农民工信息管理、培训工作。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渠道,整合统计、公安、人口计生、劳动等部门的资源,推进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为加强农民工管理和服务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另一方面,进一步整合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农业、建设、司法、文化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和力量,有计划、全方位地开展对农民工的劳动技能、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培训,使其不断提高就业创业本领、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关注服务维权和优化管理。加快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步伐,建立过渡性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将工伤发生率较高的建筑行业等列入强制推行工伤保险的重点领域,做好农民工参加医保和失业保险的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把长期在我区就业和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在农民工聚居的城乡结合部,建设农民工公寓、农民工居住小区,廉价出租或低价销售给农民工;鼓励支持农民工尤其是长期居住在城里的农民工在依法、自愿的原则下将土地流转出去,并获得合法收益,加快推进农民变市民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按照中央提出的“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方针,更多地把尊重和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摆到重要位置,切实保障和维护外来人口参政议政、加入党团组织、平等就业、劳动安全、同工同酬、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生活居住、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从根本上促进社会平等和社会和谐。

(五)建立综合管理专门机构。一是建立服务中心。建立具备法律维权、用工咨询、疾病防控、计划生育、专业培训、文体活动、便民超市、困难救助等十余种职能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完成从单一服务到综合服务的转变。二是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对服务中心增设专职工作人员,通过街道面向社会招聘,由区人社局统一管理。建立服务中心的场地租赁费用和日常办公开支列入财政预算;农民工培训费用及培训学校享受的补贴由区级就业部门统一划拨。三是建立联合协调机制。由政府主导,逐步发挥其功能作用,让生活在江北区农民工(包含新生代农民工)能真正享受到“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住宿有改善、维权有渠道、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标”的优厚待遇。四是建立帮扶机制。力争在政策上有一定的突破,如在家庭服务业的发展上给予扶持政策,大量增加就业岗位,引导就业观念,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并对低收入的新生代农民工给予经济帮助;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自主创业给予资金支持政策,对于条件成熟的个人,以小额贴息贷款的形式进行帮助;对招收一定数量新生代农民工,且遵守劳动法规较好的用工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农民工维权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六)借鉴积分制管理先进经验。借鉴和参考国际人口迁移积分制管理方式和广东中山市的有效经验,遵循目的性、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权利与义务对等、低成本等基本原则,在综合考虑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实力和流动人口各个方面特点的基础上,以服务与管理流动人口为目的,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构造指标体系与确定指标分值,编制积分表。积分制管理的指标要体现“跳起来可及”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但遵纪守法可积分,还可增加其他激励项,如积极工作、按时纳税可积分,尽公民社会责任如做义工、献血也可加分。该制度保护着进城农民工包括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住房、文化、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可更好地引导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与城市社会,实现“进得城、呆得住、扎得根”。(执笔人:罗必权、黄玲)

责任编辑:张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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