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2011-08-15 00:54赵首军
财经理论研究 2011年1期
关键词:销售收入农牧业农牧民

赵首军,云 青

(1.内蒙古财经学院 公共管理系,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2.内蒙古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赵首军1,云 青2

(1.内蒙古财经学院 公共管理系,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2.内蒙古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这几年发展迅速,但利益联结问题突出,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之间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占少数,大部分是单纯的买卖关系。六大主导产业尽管情况各不相同,但原因大致相似,最根本的原因是目前我国农牧业承包经营基本制度不适应农牧业经营体制发展,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困难。

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调查分析

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是内蒙古农牧业经营体制的又一次创新,也是目前解决内蒙古农牧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有效途径。但是,这几年我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问题:比如乳业的“三聚氢胺”问题,使内蒙古牧业第一大产业几乎覆灭;肉产业加工能力与原料供应不配套,大量高水平加工能力闲置,而产品档次一直在低水平徘徊;绒毛、皮张销售大起大落,暴涨暴跌,农牧民和企业都难以驾驭;粮食不时出现局部性卖难问题,饲草饲料全部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分析这一系列问题,都是龙头企业与基地农牧户利益联结环节存在严重问题。为此,我们在2010年先后深入到内蒙古各盟市和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对目前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现状进行了调研。

一、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现状

农牧业产业化的基础是产业,关键在于“化”,而“化”就是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一体化经营格局。近几年,内蒙古各地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在逐步提高,本着注重实效,讲求实际的原则,积极探索以建立和完善利益分配关系为主的利益联结机制,从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设稳定的联结关系入手,保障产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特别是在规范双方合同关系、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方面,各地农牧业工作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到2009年,全区农牧业产业化带动农牧户210.5万户,注册登记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5919个,成员总数达到6万户。

(一)各产业情况

1.乳产业:2009年全区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乳品加工企业有110家,实现销售收入556.3亿元,占全区1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的25.28%,带动农牧户26.6万户。其中,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96家,实现销售收入555.9亿元,带动农牧户26.6万户。由于乳产业原料的特殊性,利益联结形式在各产业中是最为紧密的,最主要的方式是企业与奶站签订合同,奶农与奶站签订合同的订单契约形式,目前全区规模以上96家乳企业中有19户企业主要采取这种形式,尽管企业数只占规模以上总企业数的18.8%,但带动农牧户达到14万户,占乳产业带动农牧户总数的52.6%。还有9家企业与基地实现了一体化联结,带动农牧户1.7万户,占带动总数的6%,这种形式大部分是企业自建牧场,或乳品企业参股牧场。如和林县蒙牛澳亚示范牧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参股实行一体化经营。包头市九原区懋菲蒙乳业公司实行的是企业自建牧场,单独核算。但大部分企业仍以市场交易的方式解决原料,有82户企业,占规模以上乳企业总数的85%。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奶农的组织化程度近几年也得到很大提高,目前全区各级各类奶牛或乳业专业合作社、协会约有280多个。

2.肉产业:依托丰富的草原畜牧业资源和土地资源,内蒙古的肉产业成为近年来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2009年全区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肉类加工企业达到495家,比2005年增长了23.6%;实现销售收入450.3亿元,占全区产业化销售收入的20.46%,成为仅次于乳产业的第二大产业;带动农牧户近94万户,仅次于粮食产业的带动能力。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29家,实现销售收入448亿元,带动农牧户85万户。肉类加工企业与农牧户利益联结的主要形式是市场交易,联结较为紧密的主要是禽肉加工企业。在429家规模企业中,仅有10户企业采取了一体化经营模式,而且主要分布在塞飞亚、维尔肉鸡等禽类加工企业,肉羊一体化经营主要集中在如赤峰金峰畜牧有限公司等原来的国有种畜场一类的企业。肉类规模加工企业采取订单契约型联结方式的有60家企业,其余359家企业全部是由二道贩子从农牧户收购羊源,然后卖给企业,这种形式占到规模企业的84%。近年来,肉产业农牧民组织化程度也在迅速提高,主要以生产服务为主,统一采购饲料、统一防疫、统一饲养,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养殖成活率做了一些探索。目前全区涉及猪、牛、羊、禽养殖的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协会只有约890多个,其中:生猪养殖130多个,肉牛、肉羊养殖620多个,禽类协会、合作社130多个。

3.绒毛(皮革)产业:绒毛(皮革)产业是内蒙古的传统产业,特别是羊绒产业,是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之一。2009年全区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绒毛(皮革)加工企业达到289家,实现销售收入327.6亿元,占全区产业化销售收入的14.88%。规模以上企业249家,实现销售收入326.3亿元,带动农牧户23万户。内蒙古皮革、羊毛由于加工龙头企业缺乏带动能力,没有形成产业优势。羊绒由于好运输、易储存,企业与山羊养殖户也很难形成比较紧密的联结关系,最紧密的关系就是订单契约型,采取这种利益联结关系的企业有28家,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11%,带动农牧户3万户,占规模企业带动农牧户的12.8%。这几年比较成功的如维信羊绒公司、鄂尔多斯原料公司等企业,在二狼山白绒山羊和阿尔巴斯白绒山羊主产地采取预付给养殖户一部分订金,收购时根据市场价格少补多不退、“二次结算”的方式,订购一部分优质原料。近几年,维信羊绒公司仅二次结算补给农牧民差价款就达6800万元,同二狼山白山羊绒主产区6个旗县12000多户农牧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余大部分原料也都是通过市场采购。其余89%的企业都是直接通过市场交易解决加工原料。羊绒原料领域成立专业协会和生产合作社在全区各产业中是比较早的,大部分是由原基层供销社从业人员联合山羊养殖大户成立的羊绒协会,主要是为了集中一定的货源统一销售,锡林郭勒盟西乌旗罕乌拉羊绒协会由29户养殖大户组成,他们还共同出资建起了一个羊绒初加工工厂,以提高原料的附加值,增加收入。生产领域合作社主要集中在山羊养殖小区。

4.粮油产业:粮油产业是内蒙古农牧业发展的基础,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环节。2009年全区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达到464家,实现销售收入350.6亿元,占全区产业化销售收入的15.9%;油料加工企业104家,实现销售收入92.1亿元,占全区的4%。其中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规模粮食加工企业336家,实现销售收入346.3亿元,带动农牧户102万户;油料加工企业81家,实现销售收入91亿元,带动农牧户38.7万户。尽管粮油产业无论从加工企业数量还是带动农牧户数都是内蒙古的第一大产业,但利益联结机制却十分薄弱,制种、供种、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基本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实行一体化经营的只有赤峰翁牛特旗黑鱼泡子有机农牧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呼市清水河县蒙清小香米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前者生产有机大米,涉及种植农户2300户,后者生产小香米,涉及种植农户3000户。粮食企业采取订单契约联结农户的主要集中在小杂粮和精品稻米等稀缺品种上,规模企业中有38家企业采取这种联结形式,占规模企业的11.3%,带动农牧户26.7万户,占26%;油料企业中有13家采取订单收购原料,占规模油料企业的16%,带动农牧户14.8万户,占规模企业的38%。其余88%的粮食企业、84%的油料企业都是直接从市场采购原料。近几年,为应对市场变化,种地农民的合作意识也在逐年增强,全区共成立了400多个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但大宗农产品如玉米、小麦等领域专业合作组织很少,而且这类合作组织以生产性互助合作为主,真正能起到统一协调生产、服务、销售作用的更少。

5.马铃薯、蔬菜(瓜果)产业:马铃薯、蔬菜产业是内蒙古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之一,马铃薯种植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一,草原绿色蔬菜(瓜果)品牌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2009年,马铃薯产业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加工企业74家,实现销售收入28.3亿元,带动农牧户22万户;蔬菜(瓜果)产业百万元以上加工企业146家,实现销售收入61.7亿元,带动农牧户45万户。其中,马铃薯规模以上企业56家,实现销售收入27.8亿元,带动农牧户17万户;蔬菜(瓜果)产业规模以上企业117家,实现销售收入60.8亿元,带动农牧户43万户。马铃薯、蔬菜(瓜果)产业因其消费以鲜食为主,需要在流通、保鲜、储运环节加以保障,因此这个产业在产业化经营和利益联结方面有其特殊性:一是加工企业生产的季节性强,需求原料供应及时,因此采取订单契约联结方式的多,马铃薯规模企业中有22家企业采取这种方式,占39%,带动农牧户占到53%;蔬菜(瓜果)产业117家规模加工企业中,有80家与农户签有订单,占68%,带动农牧户占总数的93%。二是流通企业在整个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产业发展作用具大。马铃薯产业有22家规模流通企业,年交易额在13亿元以上,带动农牧户达到35.7万户;蔬菜(瓜果)产业有规模流通企业74家,年交易额在115亿元以上,带动农牧户28.8万户。三是流通型合作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发展迅速,是拉动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全区马铃薯协会、专业经营组织及中介组织达到650多个,参加合作组织的人数达到4万多人,专业经纪人约5万人。蔬菜(瓜果)合作经营组织约500个,经纪人万人以上,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农牧户在5万人以上。

6.饲草饲料产业:饲草饲料产业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随着近年来内蒙古畜牧业的快速发展,饲草饲料产业也得到长足发展。2009年,全区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加工企业达到131家,带动农牧户32.9万户,实现销售收入104.6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07家,实现销售收入103.9亿元,带动农牧户31万户。饲草饲料产业利益联结方式基本与粮食加工企业相同,一体化经营主要是以出口草捆为主的饲草企业,自己经营草场,自己加工、出口,实行订单契约形式稳定原料供应的企业18家,占规模企业的16.8%,带动农牧户11.3万户,占36.6%,其余81%的企业仍以市场交易为主。全区有草业协会,但农牧民以饲草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基本没有。

(二)利益联结的主要形式

从目前内蒙古六大主导产业发展现状来看,利益联结形式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农牧户+中介组织+企业”,这一类是目前最多的,比如“奶农+奶站+乳品加工企业”、“农牧户+专业合作组织(协会) +企业”、“农牧户+经纪人+企业”等等。一类是“农牧户+企业”,如肉鸡产业的“养殖户+加工企业”。第三类就是目前刚刚开始起步的“基地+企业”形式,典型的是企业自建基地进行一体化经营,比如目前发展势头强劲的乳企业自建养殖场等。主要有以下几种联结方法:

1.契约联结:以合同、协议、定单等契约方式,明确双方的利益关系,这是目前内蒙古产业化经营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加工企业为了确保自身所需原料有稳定来源而采取的一种普遍形式,包括以下几种方法:一是保护价收购。加工企业根据近年来市场行情,与农牧户约定不管到收购时市场价格如何变化,都将以最低保护价收购产品,市场行情好时随行就市。小肥羊集团近几年在锡林郭勒盟收购肉羊一直采取这种方法;粮食、油料加工企业也大都采取这种方法。这种方法虽不是紧密的联结,而且一般来说双方更多表现出的是买卖关系,但由于简便易行,因而较为普遍采用。二是预付定金。这种方法是在保护价的基础上为了稳定原料,取得农牧民的信任,加大货源的保险系数而采取的方法。我区最早蒙牛、伊利为奶农提供一定比例的购牛贷款,然后逐步从奶款中扣除,就是这种方法。鄂尔多斯、维信等羊绒加工企业为了稳定优质羊绒的货源,向核心养殖户预付一部分定金,收购时统一结算,少补多不退。维信集团到年底还会根据企业赢利情况,向核心养殖户“二次返利”。

2.无偿服务:这是龙头企业为了引导农牧户更快认识新品种、掌握新技术,加速发展基地规模,满足其加工需要而采取的一种方法。内蒙古最早实行这种联结方式的是草原兴发集团,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为加快发展肉鸡养殖业,保证加工原料需求,草原兴发集团向肉鸡养殖户统一提供鸡雏,统一提供低价饲料、无偿提供养殖技术指导、防疫服务。该公司为所有肉鸡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资料,定期举行养殖培训班,解决了养殖户的养殖技术难题,使肉鸡养殖在短短几年内成为我区养殖业的大产业,公司也迅速发展壮大,成为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后因公司内部经营问题而被取消)。随后,这种方式被肉羊育肥、设施农业生产及制种等行业广泛采纳,成为龙头企业与农牧户联结的一种重要方法。内蒙古种星种业有限公司与巴彦淖尔市德岭山镇大圣村制种玉米协会合作,垫付籽种、化肥、浇灌等费用,并派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全程服务,指导种植户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统一种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规模经营,制种玉米订单面积达到9000多亩。

3.合作与股份合作:农牧户以土地使用权、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与龙头企业结成以产权关系为核心的新的资产关系,形成相互依存、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经济体,龙头企业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而农牧户则成为龙头企业的股东,成为“车间型”的经营单位。目前在内蒙古大致有三种方法:一是农民投入生产资料入股,按投入的份额占有相应股权。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民建三组63户农民241人用1700亩耕地入股,与阿拉善盟泰升集团组成太平乳业公司,农民占股份49%,泰升公司投入资金1000万元占股份51%,同时兴建了500头奶牛养殖场,入股农民按耕地300元、荒地200元享受最低分红待遇,可经营土地,也可到企业就业,按股份分红,一体化经营。二是农牧民用劳动产品多少折股,参与分红。这种方法被经销型合作组织广泛采用。三是专业农户之间以劳动及其他生产资料联合入股,组建合作经济组织,再演变成合作经营式的企业。这种利益联结方式实现了龙头组织与农牧户的自觉联结,使两者在一定程度上结成互相依存的关系,是理顺龙头企业与小农牧户生产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方式。

4.一体化联结:加工企业与原料生产基地成为生产机构内部的两个不同生产部门,实现了加工与原料供应的紧密连接,原料生产者真正享受到加工增值带来的利润。这种联结方式有两种类型,一是原料生产者到延伸生产领域,投资建立加工企业,通过加工增加产品附加值。目前这种类型在我区很少见,锡林郭勒盟西乌旗罕乌拉绒毛专业合作社应该属于这种方式。该合作社由29户绒山羊养殖大户组成,他们既是合作社的社员,也是代购员、经纪人,还共同出资建立了一个梳绒厂,梳绒厂利润按股份分红。二是龙头企业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承租农牧民的土地和草场,建立自己的原料基地。这种类型是目前我区产业化一体化经营的主要形式,特别是乳品加工企业,从“三聚氢胺”事件之后,投入了大量资金建立自己的牧场,伊利、蒙牛两大企业的两个万头奶牛养殖场已投入运营,伊利在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新疆等地建设的千头奶牛养殖场项目有的已运营,有的正在建设中。内蒙古塞飞亚集团公司、东达蒙古王集团公司都是通过扶贫移民项目建设肉鸡、獭兔养殖场,企业负责移民户住房、圈舍建设,提供种鸭和种兔,移民户入场负责为企业养鸭、养兔,成为养殖场工人。这种形式有利于企业控制原料生产的数量和质量,合理安排生产,但对于带动农牧户作用不大。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尽管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有了长足的进步,在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利益联结方面做出了多方面的探索,在不断进步和完善,但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成为制约内蒙古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总体上讲,就是龙头企业组织与农牧户利益联结不紧密,绝大部分仍处于松散交易阶段,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良性发展格局,能够共同发展、相互依存的只是少数。具体看,利益联结的紧密程度、双方履约情况受产业特点影响较大,乳业、马铃薯、蔬菜(瓜果)产业因原料需要及时处理,运输半径不宜太长,蔬菜季节性还较强,加工企业如果不就地就近及时抓原料就没有原料生产,农牧民如果就不地就近及时出售产品就会造成损失,因此这几个产业联结的就比较紧密,订单合同的履约率也高。而如羊绒、粮食、饲料等产业,原料受运输、时间制约少,龙头组织和农牧民对对方的依赖性不强,联结就比较松散,大部分通过市场交易来完成产权转移,订立合同的也时有互不履约现象发生。

分析内蒙古产业化利益联结存在问题,既有发展阶段原因,也有观念、制度等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是目前我国农牧业承包经营基本制度不适应农牧业生产发展,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困难。

(一)农牧业生产的规模化程度低,很难与加工企业对接

以羊绒生产为例,每户农牧民每年生产几十公斤羊绒,而加工企业每年需要几百吨上千吨原料,如果直接与农牧户对接签订订购合同,成本太高,根本无法实现,反过来农牧民为几十公斤羊绒跑几百公里路程直接卖给企业也不现实。只能由二道贩子收购,再倒手卖给企业收绒点。这就在企业与农牧户之间出现了又一个利益主体:经纪人、经销公司、奶站等等,他们既不承担农牧民种植、养殖风险,又不承担企业的市场风险,只以取利为目的,自然不会考虑另外两方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农牧民组织化程度低,与企业地位不对等

即使有的产业、有的农牧民与企业能够直接对接,但由于没有一个组织为其表达诉求,在利益上达不成共识,形不成联盟,在与企业谈判中始终处于劣势,很难争取到自己的利益。由于利益取向不一致,也就没有积极性与企业达成一致,结成共同利益体。

(三)龙头企业对基地建设重视不够,没有真正认识到“第一车间”的重要性

这也是我国长期城乡、工农分割“二元结构”的一种惯性思维,仍然认为农牧业就应该服务工业,不是把它们当作与其地位对等的独立市场主体,需要用合理的方式、对等的利益分配机制把原料生产环节与企业发展联系在一起,更不会像建设企业一样投入资金、精力去建设基地。比如2008年“三聚氢胺”事件发生后,大部分乳品加工企业并没有考虑怎样解决原料存在的问题,与奶农共渡难关,而是首先转嫁危机,停止收奶,致使奶农只能倒掉牛奶,杀掉奶牛,给奶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挫伤了奶农的生产积极性。“三聚氰胺”事件因奶源争夺激烈而起,时至今日奶源竞争依旧惨烈。

(四)培育新型农牧民工作严重滞后,农牧民观念不适应经营体制变革要求

突出表现是农牧民法律意识淡薄,在与其他经济主体发生经济关系时,没有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等契约的意识,也没有负法律责任的意识,大部分只停留在简单的买卖关系上,短期行为严重,毁约的事时有发生。另一个表现是虽然农牧民也意识到目前组织起来的重要性,但是缺乏有组织能力的人,更缺乏适应市场新变化、能够管理合作组织的新型农牧民,因此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始终不高,即使有组织,但真正能发挥作用的也不多。

三、对策建议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是产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也是避免造成各环节互不关联的“断龙”现象、原料满足不了加工需要的“饿龙”现象的重要环节。这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进行深入研究,扎实工作。就目前情况看,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对农牧业产业化发展问题的理论研究

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到现在,我区理论界和产业化工作部门对我区产业化发展进行了很多研究,但大部分停留在产业化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怎么建龙头、强基地问题上,怎么能让产业化真正“化”起来研究的不系统、不深入。需要我们开拓思路,根据我区农牧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立足当前利益联结现状,着眼未来发展趋势,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观点来认识问题,指导实践。

(二)统筹规划地区主导产业的发展

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发展规划开始就要既考虑产业效益,又要考虑产业的体制和机制,在项目建设时,既要考虑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又要考虑到龙头、基地配套问题以及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联结问题,统筹协调主导产业与相关产业、龙头企业与基地建设、经营主体与配套服务的利益关系,使产业化经营真正能够“化”起来。

(三)加快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步伐

真正实现龙头企业与基地原料生产的有效对接,提高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关键。各级政府要在这项工作上下大力气,动真功夫。既不能因害怕被误解又要走人民公社的老路而任其发展,又不能用行政命令代替扶持引导。要真正认识到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主体,是经济组织,但在发展初期政府必须推动。当前要把发展各专业协会、学会、行会等中介组织作为重点,赋予他们一定的管理职能,增强其合法性和权威性,起到纽带和桥梁作用。

(四)着力培育新型农牧民

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体制和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归根结底要靠人来完成,而决定因素是人的观念和素质。要加大对农牧民的培训,提高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素质,增强产业化经营的内在活力。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高度重视目前农牧业生产经营人员的老化和边缘化问题,把培养新型农牧民提到教育的议事日程。

[1]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2009年全区农牧业产业化统计资料[Z].2010(内部资料).

[2] 内蒙古农牧业厅.内蒙古农牧业“十一五”发展成就[Z].2010-10.

[责任编辑:张晓娟]

F062.9

A

1004-5295(2011)01-0103-05

2010-12-30

赵首军(1963-),男,内蒙古包头人,内蒙古财经学院公共管理系高级讲师,学士,从事公共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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