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陈洁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龚光明
矿物资源是耗竭性的不可再生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储量资产是矿物资源开采企业最重要的资产。科学计量矿物资源储量资产的价值,是进行矿物资源价值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工作。现行做法主要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美国FASB在SFASNo.19号准则中要求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按成果法进行计量。随后发布的SFASNo.25,要求企业在成果法和完全成本法之间进行选择。SFASNo.25的颁布,标志着FASB试图为石油天然气资产计价建立统一方法努力的破产。ASRNo.253提出了一种以价值为基础的会计方法——储量认可会计法(RRA),因种种原因,未被推广。IASB2004年发布的准则IFRS6也明确指出勘探与评价资产在确认时应按成本计量,但在后续计量中,准则允许主体运用成本模式或重估价模式来处理确认后的勘探与评价资产。澳大利亚AASB6规定采掘活动采用历史成本法下的权益区域法核算。南非采用历史成本法下的核销法或摊销法核算。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矿物资源资产没有突出矿物资源行业的经济特征,没有对矿物储量资产进行会计处理,不符合财务报表的基本目标。矿物开采企业的主要资产是矿物储量,最重要的经济事件是储量的发现,而发生的历史成本与所发现的矿物储量的价值之间几乎不存在相关性。历史成本法不能充分反映这些事实。历史成本法没有考虑矿物资源的时间价值,实际上矿物资源随着时间的推移,资产的真正价值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时间一长,财务报表上反映的各期矿物资源的价值就会与矿物资源的真正价值有所出入,造成财务报告数据不真实,给决策者提供错误的信息,致使其作出错误的决策,而不能达到财务报告的目的。针对历史成本计量的不足,需要采用新的计量方法来核算矿物资源的储量资产。FASB于2006年发布了会计准则第157号,是一份独立的关于公允价值的准则,把公允价值的计量推向高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矿物储量资产价值反映了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
其一,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局限性。在历史成本法下,当价格明显变动时,不同的交易时点,相同的历史成本代表不同的价值量,这些代表不同价值量的历史成本之间没有可比性。由于费用以历史成本计量,而收入以现行价格计量,除非发生在同一时点,否则现行成本与历史成本是不一致的,从理论上看,在价格变动时二者的配比缺乏逻辑上的统一性。尤其是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以现行价格与成本的配比来确认收益,必然低估成本,虚增利润,而虚增的利润不仅要交所得税,还要进行分配,不利于企业的资本保全。在价格上涨时,费用按历史成本计量将无法区分和反映管理当局的经营业绩和外在价格变动产生的持有利得。而信息使用者使用这些历史成本提供的历史信息,面对现在和未来做出决策,这样按历史成本计量得出的信息就有可能既不相关又不可靠。成果法、完全成本法、权益区域法和核销法本质上都是历史成本基础,不能提供矿物资源生产活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充分信息。
其二,公允价值计量矿物资源储量的必然性。矿物资源储量是给采矿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矿物资源储量应当包括在采矿企业资产中。我国财务会计的目标首先强调决策有用观,提供决策者相关的信息。而历史成本注重可靠性,相关性较差,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比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更具有价值相关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矿物资源储量,应当在每一财务报表日采用可获得的最新信息对储量进行估价,储量价值的定期变化应当直接在收益表中反映,或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部分直接报告价值的变化。在公允价值下,采矿企业可以编制单独的数据:新发现导致价值的增加;储量数量的调整带来价值的变化;为反映该时期单位价值的变化而重新评估期末储量数量产生的持有资产利得和损失。以公允价值对矿物储量进行会计处理的概念性理由非常充分。有关项目的公众记录表明,许多债权人和投资者发现价值信息是相关的和有用的,并且这些信息既可以从企业获得也可以自己估计。采矿业的投资和信贷决策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有关矿物储量数量和价值以及预计现金流量的信息。为了使储量信息对投资者和债权人有用,就必须对已估计的储量予以价值评估。
其三,IASB在《采掘活动工作草案》中对公允价值在采掘活动运用的探讨。采掘活动工作草案的4.8-4.31段对矿物资源公允价值计量作了深入的研究,焦点集中在对公允价值作为采矿和石油天然气公司储量的财务报告计量和披露目标的适当性进行评估,包括公允价值估价技术的选择、矿物资源公允价值计量下的记账单元的确定,如何确定矿物资源公允价值计量适用的公允价值级次以及以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特征评估储量资产公允价值问题等。(1)公允价值估计方法。采掘活动草案4.11——4.37讨论了公允价值估计的三种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但排除了市场法和成本法,建议采用收益法。收益法计算公允价值是通过折现估计未来的现金流量。重视重置成本的成本法和重视可比数据的市场法都是以目前的情况为重点,相比较而言,收益法更重视未来,是未来导向的。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将自己的未来经济收益按照一定的比率折现,得到所计量项目的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所以这种方法又被称为现值技术。收益法有多种分类,一种是按照折现的现金流量的不同进行分类,分为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收益资本化法;另一种是根据对风险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分为传统法和预计现金流量法。这两类不同的方法有着不同的估计和假设,对于传统法而言,主要的估计包括预计现金流量和各自的可能性;对于预计现金流量法而言,主要的估计包括预计现金流量的金额、每期的价值增长率和折现率或资本化率。鉴于市场法和成本法的不足,矿物资源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许多探矿权资产的公允价值使用收益法来取得。国际评估标准委员会(IVSC)指南14条指出,折现现金流量分析是企业进行采掘活动投资决策最常用的方法。因此,收益法是通常用于评估矿物储量的估价技术。(2)公允价值级次在储量中应用的研究。FAS157定义了公允价值的级次,并且为财务报告目的建立了一个计量公允价值的框架。FAS157把公允价值计量的参数按优先次序分为三个级次。采掘活动草案提出了公允价值在勘探项目和矿物石油天然气资产的应用问题。如果公允价值要用做勘探项目和矿物石油天然气资产的计量基础,需要有一些与第三级参数相关的不确定系数。在收益法中估计公允价值,通常以各个参数不同价值的不同概率为基础,通过计算预期价值来完成。矿物资源可采量的概率分布将被发展以及有关商品价格和任何其他很大不确定性的重要参数的概率分布。第三级参数的概率分布将反映在没有可测的市场参数主体自己的假设,包括对有关矿物资源矿床知识程度的假设。使用预期价值的方法解决了未来现金流量估计固有的不确定性。但是,公允价值估计还包括用于预测时间、金额或未来现金流量概率的潜在计量误差的风险调整。(3)矿物资源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矿业权的取得,实际上,也获得了一项可以改善潜在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期权以及该期权将影响公允价值。期权价值会考虑潜在优势,以保留但不包括在预期价值中的潜力,进一步勘探可发现更多的矿物资源,或开发计划尚未考虑,技术或开采技术目前还不可能增加经济可采矿物资源数量。矿区权益的取得就是主体拥有矿区的合法权益。包括购买获得产权、由权利所有者授予的特许权安排或租赁、与政府的产品分成合同。勘探特定地区的法定权利符合资产的定义,他们已经存在,并能给主体带来预期的正的经济利益。因此是有价值的。如有必要,主体可以申请开采已发现的矿物和石油天然气的其他法定权利。这些权利也具有价值,因为其排除其他主体开始这些活动。矿业权符合资产确认标准,当初始取得时,符合无形资产确认的可能性标准。即主体获得无形资产所支付的价格,将反映主体预计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同时当矿业权的取得成本或价值能可靠计量时,才确认为一项资产。确认时必须对使用的不同计量基础分别予以考虑。矿业权初始确认时,历史成本能够可靠取得时以历史成本计量。如果矿业权的取得是公平交易的结果,矿物资源储量的经济可采量是很可能的,矿业权能够可靠计量,则初始确认的计量基础是现值(如公允价值)。例如,政府勘探权的拍卖或通过与矿权持有人的谈判获得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获得权利的成本应等于现值。随后的勘探和评价活动对矿床的特征及经济可采储量的前景有更深入的了解。随着时间的推移,勘探和评价活动将提供更多的信息,从而减少地质和经济的不确定性。而开发和生产阶段产生的信息将进一步减少不确定性。新的信息可能增加矿业权的价值,也可能不会增加。例如,勘探结果可能会增加或减少经济可采储量的可能性,而基础储量更多的信息可能会影响资产的计量,也可能导致资产被终止确认。
其四,国际市场上主要金属矿物资源价格由谈判体系或期货市场决定。国际市场上,主要金属矿产品贸易定价方式主要有两种:由国际市场上的主要供需方进行商业谈判以确定价格;或以作为全球定价中心的国际期货市场的期货合约价格为基准价格来确定国际贸易价格。铁矿石价格由第一种定价机制确定。作为最重要的金属矿物资源,铁矿石在价格操纵与反操纵的反复博弈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相关企业价格谈判体系:主要供需方“交叉捉对”展开谈判,采取“首发——跟风”模式,遵循“长协、离岸价、同涨幅”原则。但从2008年开始,传统定价机制被供需双方共同诟病(从1981年到2009年的28年谈判历程中,共有12个年度铁矿石价格下跌,15个年度价格上涨,1985年价格维持不变)。占据全球一半以上需求份额的中国希望在实施长协价的基础上,实现量价互动、量大优先和中国市场统一价格;供方则希望依照现货行情签署短期供货合同。传统的年度长协定价机制可能被与现货价格联系更紧密的季度定价机制代替。
2006年,我国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不难看出,该准则总体上是历史成本导向的,但为了克服历史成本会计模式的不足,该准则在揭示和计量两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要求,即一方面在附注中要求揭示储量数量,另一方面要求在资产减值时采用一定的现值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第6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第13条规定:(计算现值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尤其是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的建立,使我国会计规范的系统性、完整性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公允价值在资产减值(包括石油天然气资产减值)方面的运用,大大地提高了我国会计规范的质量。但是,由于我国基本准则(起概念框架作用)的历史导向性,公允价值在石油天然气会计中的运用还很不充分。即使是在石油天然气资产减值方面的运用,运用条件与运用程序也还缺乏,操作起来非常困难。矿物资源用公允价值计量比用实际成本计量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其价值。但由于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运用,设定了颇为严格的限制条件。首先,公允价值必须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其次,企业能够从活跃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的矿物资源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矿物资源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不是任何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运用公允价值。可见,公允价值运用的条件较为苛刻。虽然公允价值计量有很多优点,能够较为真实地反映矿物资源的价值,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矿物资源尚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不能满足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条件,公允价值计量目前还不能采用,等条件具备时方能采用。
[1]徐国君、李中山:《会计计量规律总结:以价值观演变为中心》,《现代会计》2004年第6期。
[2]FASB.FASNo.19.Financial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by oil and gasproducing companies,1977(12).
[3]FASB.FASNo.25.Suspension of Certain Accounting Requirements.for Oil and Gas Producing Companies,1979(2).
[4]FASB.ASR No.253.Adoption of Requirements for Financial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Practices for oil and Gas Producing Activities,1978(3).
[作者陈洁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