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分配正义思想及对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启示

2011-08-15 00:49葛笑如
关键词:罗尔斯正义公平

葛笑如

罗尔斯分配正义思想及对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启示

葛笑如

公平和效率是现代社会的一个两难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经历着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效率与公平并重”再到“保障公平”的转变。在个人收入分配领域中,罗尔斯的分配正义思想和再分配制国家理论为我国构建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启发,为公平与效率的选择提供了一条可借鉴的途径。

公平与效率;分配正义;再分配制国家;收入分配制度

一、我国当前收入分配体制的现状及问题

阿瑟·奥肯在其代表作《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抉择》中描述了美国社会结构的双层次性特点。“其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提供了广泛的权利分配,公开宣布所有公民一律平等。然而其经济制度却建立在市场决定收入的基础上,由此产生了公民生活水平和物质福利上的悬殊差别。”所以,“平等权利和不平等收入的混合结果造成了民主的政治原则和资本主义经济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1]为了缓解这种紧张的关系,社会不得不进行选择。“或是以效率为代价的稍多一点的平等,或是以平等为代价的稍多一点的效率。”[1]效率与平等的选择就成为社会的一项重大抉择。

平等和效率之间的张力伴随有阶级社会的出现而出现,根源于政治制度的平等取向和经济制度的效率取向之间的分歧,根源于两套制度体系的摩擦。所以,阿瑟·奥肯所说的这种社会结构的特点就不仅仅是美国社会所特有的,在我国也可见一斑。无论在改革前后,我国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平等、广泛的政治权利。计划经济时期平等的大锅饭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而打破,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给社会主义经济注入活力的同时,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也逐渐在社会各个阶层中产生了收入分配的差距。这种收入差距本可以作为刺激(指奖励和惩罚)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巨大的不断增长的国民总产出的生产。

我国收入差距扩大十分迅速。1994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就越过了“警戒水位”,达到了0.434,1998年达到了0.456,1999年达到了0.457,2000年达到了0.458,2001年达到了0.459。中国的城乡之间差别极大,如果说全国性的基尼系数不足以反映实情,那么我们可以深入城乡阶层的内部来考察收入差距的拉大。1978年,农村内部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是0.22,2002年达到了0.37。1986年以前,城镇内部基尼系数一直都低于0.2,而1995年为0.28,2002年为0.33。再从行业内部来看,2002年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基尼系数比1990年高出一倍。泰尔指数由1990年的0.009上升到2002年的0.031,增长了2.44倍。以上数字表明,我国居民收入的差距在迅速扩大,不同的人群在经济发展中受益程度存在差异,有一部分人没有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鉴于此,我国的“十一五规划”对调整收入分配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制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时代暂时划上了一个休止符,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保障公平”的社会发展目标。

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制,一方面要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实践。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地从各种思想理论中汲取可用的成果,启发我们的改革思路和制度设计。罗尔斯的分配正义思想正是我们要回望的一种可资借鉴的理论。

二、罗尔斯的分配正义思想

罗尔斯在《正义论》的开篇就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人们在原初状态无知之幕下缔结的正义两个原则用于社会的基本结构。(1)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2)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要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2]98。平等自由原则主要应用于社会的政治制度,保障政治权利分配的平等;差别原则主要应用于社会的经济制度,保障收入分配上的相对公平。一种不够平等的分配必须能够满足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本文中所讨论的分配正义思想,就是第二原则在经济领域中的应用。所以,分配正义是经济领域中的分配制度正义。

从思想流派来讲,罗尔斯是自由主义的左派,也是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他与古典自由主义者的最大区别表现在两点:一是具有明显的平等倾向,二是罗尔斯的“再分配制国家”理念。罗尔斯强调,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对社会经济利益要进行相对平等的分配,由两个原因决定:一是维护社会合作体系的需要。“由于每个人的福利都依靠着一个社会合作体系,没有它,任何人都不可能有一个满意的生活。”[2]276合作能给每个人带来比独立生活更大的利益,而且在合作中每个人都想得到更大的利益,这就需要正义原则来对经济利益进行分配和调节。二是每个人的自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公平的机会和经济利益是一个人“自尊的基础”,每个人都应有平等的权利分享基本利益以实现其自尊。所以,罗尔斯主张通过实现经济自由(机会均等)和再分配(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尽可能缩小差别,使社会经济利益的分配在许可的范围内让最少受惠者得到最大利益。

分配正义的实现要依系于遵循两个正义原则的背景制度安排。“在建立这些背景制度时,可以设想政府被分为四个部门。这些划分不等于政府的通常组织机构划分,而应被理解为政府机构的不同功能。”[2]277-278第一个是配给部门,保持价格体系的有效竞争性,并防止不合理的市场权力的形成。第二个部门是稳定部门,努力实现合理充分的就业,并且维护劳动力市场达到供需平衡,这两个部门一起维护一般市场经济的效率。第三个部门是转让部门,它的责任是确定社会最低受惠值。最后一个部门是分配部门,其任务是通过税收和对财产权的必要调整来维持分配份额的一种恰当正义[2]260。

三、公平抑或效率:罗尔斯的选择

平等与效率的选择是一个社会重要的选择,它不仅仅是当政者要面临的实践选择,也是学者要面临的理论选择。作为一种公平的正义,公平总意味着某种平等。所以,罗尔斯认为,平等取向是一种正义的选择。在效率和平等的价值选择中。罗尔斯认为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就像权利对善的优先一样。他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对制度的设计和选择,“必须不仅建立在经济的基础上,而且建立在道德和政治基础上。对效率的考虑仅仅是决定的一个根据,且常常是较为微弱的一个根据。”[2]269市场是一种成本较低的分配制度,但是市场本身是有缺陷的,“某些主要利益的不可分性、公共性以及所产生的外差因素和吸引力,使得有必要由国家来组织和推行集体协议。”[2]273

罗尔斯分配正义思想涉及的制度范围比较广泛,既有最低运行成本的市场,也有执行再分配职能的政府,还包括代际之间的正义储存原则。在对不同的分配制度的选择中,在不同的分配领域中,平等和效率的选择不相同。罗尔斯也承认市场分配的效率,“所有政权通常都将用市场来分配实际生产的消费品,任何别的办法在管理上都是不方便,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配给和其他方法才会被使用。”[2]258这就说明在社会的初次分配中,应该主要采用市场这种成本较低的分配制度,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但是,市场完全竞争的条件非常特殊,现实世界难以完全满足,市场的弊端和缺陷通常都很严重,政府分配部门必须制定一些补偿措施来矫正在“纯粹程序正义”的市场分配中所发生的不正义。所以在二次分配领域中,对“再分配制政府”的选择应正义优先于效率。罗尔斯正义原则的两个优先性和分配正义的思想,反映了“纯粹程序正义”的特点,他的分配正义思想始于起点公平和程序正义,终于结果的相对平等。

罗尔斯是现代自由主义者,他的理论是否可以应用于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中国,似乎是一个疑问。罗尔斯认为他的正义原则“对私有经济或社会主义经济的选择始终是不限制的。仅仅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不同的社会基本结构都能满足它的原则。”[2]272“自由市场的使用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没有本质的联系。”“自由市场与资产阶级的这种联系实属一种历史的偶然,因为至少从理论上说,一种社会主义政权自身也能利用这种体系的优点。这些优点之一就是效率。”[2]267其次,罗尔斯看到,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都存在公共利益问题。“从公共利益的不可分性和公共性中得出的推论是:必须通过政治过程而不是市场来安排公共利益的提供。”[2]267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共部门一般比资本主义国家大,但不同类型的国家把社会总资源的多大比例用于生产公共利益却和生产资料所有制无关,而是一个“政治社会学的问题”[2]271。因此,市场制度对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这两者是相同的,至于哪种制度更符合正义的要求,依赖于每个国家的传统、制度、社会力量和特殊的历史环境,正义论不包括这些问题,“但是它能够做到以一种系统的方式制定出一个可包容各种变体的正义的经济制度纲要。”[2]274

四、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体制是当前的选择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增量改革逐步发展到存量改革阶段,就业不足、社保体制不完善、市场体制不健全和收入调节再分配功能的缺乏导致了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分配结果的不平等越来越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收入机会和发展机会的不平等。罗尔斯的分配正义思想对我们构建公平的收入分配体制有哪些启发呢?

(一)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实质是解决了在一次分配领域中的分配标准问题。传统的收入分配体制强调在一次分配领域中实行按劳分配,这是中国特定的经济体制所决定的。实行经济市场化的改革以后,包括劳动、资本、知识、技术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都发挥着作用,单纯强调按劳分配,就抹杀了其他生产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也使这部分所有者不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收入减少并最终影响到生活水平的提高。更进一步来看,单纯强调按劳分配,忽视其他要素参与分配的权利,实质是剥夺了一部分生产要素所有者自由参与市场的权利。罗尔斯认为,每个人的自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公平的机会和经济利益是一个人“自尊的基础”,每个人都应有平等的权利分享基本利益以实现其自尊。所以,在初次分配领域中,市场作为基本的分配制度,应该以效率优先为准则,准许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以效率激励生产要素的最大产出。前提是用平等的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平等原则来约束市场,保证市场制度本身是正义的。

(二)关注社会最低受惠者

维护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是罗尔斯理论的道德诉求。构建我国收入分配体制,要在社会的二次分配领域中维护低收入者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不仅仅是在经济收入上要制定向这些人群倾斜的政策,也要在教育、就业机会等关乎公民发展权利的方面向他们倾斜,为他们赢得平等的机会和相同的发展起点,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这一方面是基于人的自尊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基于社会作为一个合作系统维护合作和互利的需要。试想,如果低收入者得不到维持起码自尊的经济利益,他们就有可能产生“仇富”的心理,这对于社会的稳定是个潜在的危险因素。

维护社会最低受惠者的利益,当前有几个环节要抓好:一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到社会的每一个人。二是加大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三是对于一些影响公民当代或后代生活前景的公共物品,中央政府要保障充足平等的供给,比如教育。

(三)理顺地区间和行业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是改革开放初期一项重要的发展战略。在这个战略的指导下,我国打造了沿海经济圈,成为中国看世界和世界认识中国的窗口。但是,政策倾斜为东部地区赢得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小,而这也成为东中西部地区收入差别的一个重要原因。理顺地区间收入分配关系,就要缩小东中西部收入差距,加大对比较落后的中西部的投资和转移支付。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是理顺地区间收入分配关系的应有之意。

理顺行业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在中国转轨经济的大背景下,主要表现为某些垄断性行业(水电煤气、交通运输和金融电信等行业)依靠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并转化为部门的利益和职工的收入和福利,从而使这些行业的职工收入远远高于一些传统行业(比如机器制造业)职工的收入。所以首先就要打破这些垄断性行业的垄断地位,把垄断行业的劳动力推入劳动力市场形成竞争,加大对垄断行业工资收入和分配的管制,加大对垄断行业的税收,改变其近乎于无偿使用国有资源的情况。对于一些新兴行业,比如软件开发,收入也处在金字塔的顶端,但这是合法的劳动所得,对其只要严格执行累进所得税,完成税收征收工作,不能一味强调平等而抹杀劳动差别。

理顺行业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还涉及到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这个行业就是我们国家的公务员系统。公务员队伍内部的收入差距问题也比较突出,比如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在系统内部形成了两极分化。公务员系统内不同部门的收入差别也非常大。与社会其他行业的比较来看,公务员系统的收入还是比较高的。对于这样一个制定政策又执行政策的特殊行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定的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适当向基层倾斜。其次,要使公务员收入透明化、货币化、一卡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腐败,较少灰色收入,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收入,缩小与社会其他行业间的收入差距。

五、加强政府职能:规范市场和再分配的职能

构建公平的收入分配体制,需要加强政府规范市场和再分配的职能。从罗尔斯对政府四个部门的划分设想来看,配给部门和稳定部门主要是纠正市场失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而转让部门和分配部门主要是要达到一个相对公平的分配,避免贫富差距过大,维护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为发展提供公平的起点。罗尔斯关于政府职能划分的设想为我们提供了两点启示:

第一,我国应加强规范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的立法和执法,纠正市场失灵。市场参与者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并不一定会有平等的结果。作为常态的不平等有可能是两类原因造成的,一类是个人的天赋能力和运气,另一类是由于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满足所带来的市场失灵和恶意的市场违规行为。对于第一类原因造成的不平等是一种“公平”的不平等,应该宽容和接纳。对于第二类原因则是政府要关注的重点,是政府职能弥补市场失灵的运作领域。政府为市场提供的服务有法律支持、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打破市场壁垒和行业垄断等。政府服务的目标是“境况相似的人有相似的结果”。

第二,政府要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公共产品,以维护社会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首先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使国家资源更多流向落后地区和贫困人口,使国民生活保持在一个相当的福利水平,充分考虑到国民的生活需求。其次是要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工具,通过限制遗产权、遗产税和累进的个人所得税,调整收入差距。要通过加大政府的征税力度,加强政府提取社会资源的能力,让政府手中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可用于转让项目。构建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扯起一面安全网。加大对各类教育的投资,加强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储备。政府服务的目标是“境况较差的人得到较好的照顾和较大的支持,维持相当的福利水平,保证起点平等”。

六、结语

公平和效率是一个社会重大的抉择。在强调了多年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后,现在我们应该“保障公平”。当社会不公平状况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影响经济效率的提高,这似乎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找到了佐证。当天平向“公平”这端倾斜的时候,不是要放弃市场经济的效率。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让人民共享改革成果,能够带来更加和谐持久的效率。罗尔斯分配正义思想为我们改革收入分配体制、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和转变政府职能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带来了许多有益的启发。

[1]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抉择[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2]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D57

:A

:1673-1999(2011)04-0019-03

葛笑如(1979-)女,江苏新沂人,博士,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南京210095)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

201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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