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永强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门诊药房工作的重心逐步转向“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药学服务是指药师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向医务人员及患者提供直接的与用药有关的服务,从而确保用药行为的合理性,以期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促进合理用药是实施药学服务的首要目标,指导合理用药是药学服务的关键。门诊药房药师如何向患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总结如下。
在窗口对患者或者家属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接受治疗的依从性,是药物治疗安全有效的重要保证。现在越来越多的患者都会主动要求药师提供用药指导,如果药师不具备足够的药学知识,业务相对不熟练,缺乏适当的沟通技巧,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患者的询问回答得不到要领,是不可能满足患者的要求的,甚至还会引起患者的不满[1]。目前药房工作不仅是照方发药,重视患者以及其家属的用药指导,开展药学咨询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药学人员对医学知识极为缺乏,几乎从未接触过临床诊断学及药物治疗学,病历的规范化书写知识;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尽可能学习临床诊断学、治疗学及病历书写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各种检查报告单的解读方法。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通道”,收集有关药物方面的资料,及时掌握大量的和最新的药学情报信息资源,积极主动地学习与药学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才能向患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2]。
通过优质服务,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树立“患者至上”的医院服务理念,全方位开展优质服务。药师仪表端庄大方,衣帽整洁,用语文明,药房环境洁净,工作秩序良好,药品质量优良、摆放整齐有序,窗明几净,力求给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药师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要使用文明语言,耐心仔细回答患者的提问,禁止使用服务忌语,要运用一定的语言技巧,使用安慰、鼓励性语言,抓住重点,充分利用自己的药学知识提供翔实的答案,提高患者的信任度。
掌握药品的服用方法,是患者正确服药的关键。由于门诊患者多,药师往往只局限于照方取药,在药袋上写用药方法。而患者对如何服用、在服用时要注意什么都不是很清楚,导致患者不能完全按医嘱使用药物。由于药效不明显,患者感觉已经好转,或者由于某些不适的不良反应,患者可能会过早停药,特别是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当患者自己感到症状减轻或稍有好转,就自行停药,导致病情反复、耐药性的产生、病程的延长等,造成患者不必要的痛苦。
药师是药品的提供者和合理用药的监督者。医师因业务水平的差异,会出现用药不对症或剂量不合理、滥用药品等现象。药师除协助医师选药和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外,还要审查处方,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对不合理的实例进行分析、探讨,将结论反馈给医师进行参考,改进治疗措施。因此药师在对药品的调剂过程中,要严格审方和执行“四查十对”。以便发现医师开方出现的错误并积极与医师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协助医师合理用药,使患者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高血压患者在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时,经常会发生干咳,要告知患者这是该类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如果干咳不是很明显,建议不要换药,如果干咳很严重,甚至影响睡眠,则应在医师指导下更换其他药物;对于一些服用氟喹诺酮类药物的患者,在发给患者药物的同时要提醒患者服用这类药物后应避免过多暴露于阳光中,因少数患者会发生光敏反应,如发生光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外用药物中维A酸乳膏在用法上比较特殊,该药物最宜在晚间或睡前应用,因为日光会加强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且维A酸会增强紫外线的致癌能力,故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外用该药物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等症状,告知患者这不是病情的加重,而是药物正在起作用,多半可以适应和耐受,刺激症状会逐渐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由于患者用药方法不正确,可能导致不能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门诊药学服务质量决定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3]。药师通过用药交待、重点提醒对保障正确用药非常重要。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包括药物的剂型、剂量、给药途径、副作用、储存方法等,如仔细交待服用药量及具体用药时间;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论外观有无变化均不能再使用;以及药品怎样储存等,都应主动向患者详细交代清楚,避免发生事故及医疗纠纷,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医疗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药学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门诊药房开展药学服务,是适应新形势和工作的需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障用药的安全、合理、有效、经济,从而提高患者的医疗服务质量及生活质量,同时也提高了药师的地位,提高了医院的整体服务形象。
[1]杨姜德.建立优良专科药房,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中国医药导报,2009,6(18):118-121.
[2]张振霞.门诊药房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探讨.中国医药指南,2010,8(3):158-159.
[3]汪涛.门诊药房开展药学服务探讨.中国当代医药,2010,17(18):14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