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伯诗
(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试论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的当代意义
◆徐伯诗
(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文化群体,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是实现我国强国战略的重要人才基础。加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性的建设,把大学生教育成为具有高度权利意识的现代性特质的公民,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是重中之重。
公民意识 大学生权利意识 现代公民
大学生权利意识,是大学生对自身利益和自由状态的认知,是对他人主张、要求和维护权利的行为及观点的社会评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对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一个完善的现代社会,不仅应是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而且应是个人权利得到充分实现和保障的社会。权利意识在这个社会模型中,应受到最大的理解、应用和丰富。当前,加强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对客观分析我国权利意识现状,规划教育管理,建设现代公民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大学生是高素质人才,他们独立、理智、自由、自制,既具有人文精神,又具有科学精神,是具有现代性的公民。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有两千多万,他们珍惜生命、崇尚自我、关心社会、热爱自然,是我中华民族最具生命力的一股力量;他们秉承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理念,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现代大学生的意识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1.权利意识培养是增强现代公民意识的有力契入点
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与市场经济的繁荣密切相关,他们的权利意识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今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又是全社会权利意识提高的物质基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说,价值增殖是其天性,市场是配置社会资源的手段。这客观上就要求了经济主体具有独立的权利和自由,并能够充分的展开和实现。可以说,市场经济的发展就是“权利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要使市场经济活跃起来,最大限度地释放出经济活力,仅以法制来保障主体的权利和自由是不够的,更多的是需要对整个社会公民权利意识进行培养和提高。
大学阶段是公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定型,权利意识确立的关键时期。抓住这一成长阶段进行公民权利意识教育,有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振兴中华,重任在肩,大学生们可以而且应当通过我国权利意识教育,提升其对公民权利意识重视和学习,发挥表率作用,进而带动整个社会权利意识环境达到一个崭新的水平。教育大学生具备自强自立的公民意识至关重要,这既是我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学生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大学生的思潮、言论和行为一向对社会有举足轻重的导向作用。如果大学生无视公民权利,践踏社会规范,失去稳定,那么学校、社会和国家也将产生动荡。他们如果失去理性的指导,必然对校园和社会安定产生致命的影响。大学生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不但是我们国家改革与发展的现实推进力,同时也是保证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这既是市场经济规律自身运行和发展的要求,更是科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文明的需要。
2.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是培植现代公民的基础工程
每一个大学生自发的主张和实现自身利益的行为,主观上是利己的,客观上却推进了国家法治建设、捍卫了公民基本权利、促进了我国民主化进程,实质上是属于爱国行为的一种道德实践。本质上说,他们其实就是我们时代的先行者、开创者。只有当社会每个人都意识到维护个体权利的重要性,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社会上的不公正现象才会逐渐减少,社会才会逐渐进步,现代公民社会才能得以建立。
大学生开始关心自身权利实现的现象,表明了大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开始了对公民权利的理性思考,权利意识显著增强。通过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权利意识培养,他们逐步摒弃了被动的学习方式,主动性和自觉性也随之提高。开始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有了保护公共权利的意识。在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的过程中,点点滴滴的积累起具有公民性质的民主意识,潜移默化中形成了公民性的法治观念,而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都是现代公民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素质,这就成为推动我国文明社会建设、培植现代公民的巨大原动力。久而久之,整个公民社会也会发生递进式的变化,民主法治水准逐渐得到提高,进而推动整个社会公民素质的提升。
现阶段,让现代公民意识融入社会的核心就是提高大学生权利意识,让大学生这一权利主体积极,充分的实现其权利主张,提升自身公民素质,以提高将来为家庭、为社会、为祖国创造财富的能力。
1.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大学生权利
权利,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这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所赋予和保障的。权利体现着某种资格、利益、力量或主张,显示着人的地位的提高,人格尊严的增强和个体自由的实现。因此,权利被日益尊重,也成为大学生关注的对象。他们重视自身利益,并渴望平等权利的实现。如果大学生不具备权利意识,他们自身的权利并不被认同,对他人权利也不以为然,权利的神圣荡然无存,对民主和法律的信仰也就无从谈起,权利必然失去其至上性。他们将会毫无顾忌地去侵犯被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社会和国家的权利,当然也包括其他大学生的权利。
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的确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最根本的,是人的发展需要。这一双重价值是统一的,我国以前的权利意识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人的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对人的主体精神和创造力不够重视。大学生权利意识的提高及其对权利意识的主张行为的增多,必将促使高校管理者和整个社会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更加关注大学生的主体权利。以人为本,以实现大学生自身发展为出发点,综合考虑社会需要和个人需要,进一步保障大学生权利,大胆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之路。
2.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
随着我国有关教育法规的不断完善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日渐增强,关心等教育体制改革、参与高校教育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提高。这为当前的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大学生新兴的思维理念和行为方式同旧的教育体制之间必然产生冲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困难重重,如不能有效化解,将导致高校教育管理举步维艰;另一方面,权益意识的增强又体现了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实现的强烈愿望,如能积极应对、因势利导,将会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强大的推动力。
新时期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既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又适应了新时期的历史要求;既符合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又联系了实际,展开了工作,已经逐步成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思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全国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靠法治、靠制度保障”,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法制的建设提出了高要求。“现代化的教育应该是以法治为基础的教育”,这就要求高校从义务本位观转变到权利本位观上来。高校学生作为依法治校的主体,也不再单纯被动的承受管理,他们还同时参与和管理高校,利用法律依据维护自身权利。因此,依法治校使高校必须确保依法行使管理权,严格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
大学生权利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思想条件,其提高与完善,对改善整个社会的法制氛围至关重要。法治是时代的产物,它由社会塑造而成,而公众的权利意识就是法治的社会基础,所以说塑造现代权利意识是实现法治的必然要求。德沃金指出:“法律帝国并非由疆界、权力或程序界定,而是由态度界定。”
大学生权利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个社会法治化程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社会成员的权利意识强弱。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都要通过一定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奠定坚固其思想基础,否则法制只能是空中楼阁。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的建设者和管理者,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教育的重点应放在树立大学生权利意识上来。因为权利是法律机体的细胞,是法律大厦的钢筋水泥。可以说,认识了权利也就认识了法;有了权利意识,也就有了法律意识。大学生权利的意识培养,是提高整个国家的民主法治水平以及法制建设的有力支撑点。
当代中国经历着从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的艰难蜕变,权利意识也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飞跃逐步实现现代化。但也要看到,由于利益的驱动、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以及社会生活中的种种弊端,权利意识的现代化进程仍存在各种矛盾和冲突。重视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具有重大意义,是我们解决权利意识问题的必经之路。
[1]辛世俊.公民权利意识研究[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6.
[2]夏勇.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公民权利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3]辛世俊.公民权利意识研究[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6.
[4]德沃金.法律帝国[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