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方科技关于防伪客户需提供证明文件的温馨提示
鼎方科技推广的水印防伪标识,是用国家专利产品无色水性墨印制的。该产品包括产品商标、书刊版权、毕业证书、有效证件、专用发票、名人字画、古玩藏品等防伪标识。本公司承印上述业务,要依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
(一)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
(二)准印证或者出版许可证;
(三)商标注册证和注册商标图样;
(四)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证合同;
(五)营业执照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
(六)凡有全国知名品牌、地方名牌的防伪标识,承印时要验证相关机关或组织颁发的文件或证书;
(七)接受委托印刷境外防伪包装印刷品,必须验证并收存委托方的委托印刷证明,并事先向省新闻出版局备案,经省新闻出版局加盖备案专用章后,方可承印;
(八)接受公安部门委托印刷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和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委印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核发的准印证明;
(九)接受委托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有价票证或者无价票证防伪标识的,印刷有单位名称的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或者其他学业证、驾驶证、房屋产权证等专用证件防伪标识的,必须验证委印单位的委印证明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收存委印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十)接受委托印刷名人字画、文物、古玩藏品防伪标识,委托方为单位的必须验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委托方为个人的,必须验证本人居民身份证、个人亲笔委托书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上述验证的有效证件都要收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