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视点
7月20日至28日,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成7个联合检查组,赴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14个省,区、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抽查工作。据介绍此次检查抽查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掌握各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涉及建设用地调整开展情况,检查各地自查清理和纠正整改工作情况,评估清理检查工作成效,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清理检查取得实效。抽查工作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抽查内容包括,一是工作组织情况。二是自查清理情况。相关政策文件的清理情况,相关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涉及建设用地调整的批准面积、实际建新面积、实际复耕面积、土地整治成效等,相关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立项审批、周转指标管理、竣工验收、收益分配等情况,农民权益保护情况。三是自纠整改情况。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所涉及的建设用地调整纠正整改情况,相关政策文件纠正处理情况,下一步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规范管理的意见情况。
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首次考核工作日前正式启动。此次考核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组织,中央组织部参与,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换届考察实绩分析的参考依据。今年是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年。为做好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日前,国土资源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同时,五部门会同中组部联合制定《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方案》。据了解,此次考核内容为2006-2010年期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包括耕地保有量及变化情况、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耕地等级与耕地质量建设情况等五项内容。其中,耕地保有量及变化情况、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将作为认定考核是否合格的核心内容,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即认定为不合格。六部门将根据考核情况对各省,区、市,予以奖惩。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省,区、市,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限期补充、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并扣减用地指标,暂停整改期内用地审批,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对其审批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程序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日前,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在第二次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纪要中,明确我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钻孔信息清查等重点工作环节,保障“两化”工作扎实推进。二是通过“抓好三个系统,重视四个环节,建好三个平台,提供四项支撑”的推进思路,从横向、纵向全面展开“两化”工作。国土资源部将重点检查指导各省,区、市,按相关要求,选择1-2个大中型城市或重要成矿区带,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工作情况。三是集中力量攻克“两化”工作中的具体困难与技术难题,重点是要加强对涉密地质资料脱密和各类地质资料数据库互联互通管理平台的研究工作,尽快解决制约涉密地质资料和不同类型数据库的管理利用问题。四是加快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设,特别是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建设,推进馆藏机构向市、县,区、市,延伸。要加快地质资料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地质资料管理软硬件水平。五是提升服务,对地质资料信息进行深度加工和整合,提高地质资料信息集中度和关联度。重点要提升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十二五”规划服务、为国土资源管理服务、为新一轮整装勘查找矿服务的能力。
近日,山东省省长姜大明与该省十七市市长签订了2011年度山东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明确市政府对省政府下达给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指标负全责,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协调好各项指标落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好自查,省政府将对各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市政府工作、考核市长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考核结果省政府给予市政府及市长一定的奖励或处罚。山东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市、县、乡三级政府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强化措施,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各项制度。
黑龙江省政府7月19日召开“批而未用”土地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报督办会议,要求全省各地要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分工,确保8月底前完成卫片执法查处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地要统筹组织国土资源、发改、建设等部门,认真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和卫片执法检查违法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做到政府牵头,部门分工明确,工作标准明晰,时限要求严格,确保在8月15日前完成“批而未用”土地的清理工作。各地在产业项目建设上要认真筛选,优化项目结构,量力而行量指标而定,突出保障重点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
近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综合监管平台开通上线。该平台是继上海、天津之后,又一个集地政、矿政、地质环境、综合事务和内网门户管理五位一体,全方位、垂直管理的大型综合性国土资源办公平台。今年以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重点解决信息化建设项目统一管理问题,持续加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工程建设。目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全部45项、分局全部19项行政审批业务均已上线运行。今年上半年该局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受理行政审批事项8135件,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1378件,行政服务类事项6757件。
8月12日上午,广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在南宁揭牌成立,这标志着广西国土资源交易市场工作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公开化和透明化的新阶段。广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的组建,为该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和海域使用权能够在更为规范、更广地域和更大辐射范围内依法进行交易提供了统一、有序、有效的交易平台,是该区国土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良好开端,标志着由政府主导的广西国土资源交易市场工作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的新阶段。这也是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重要精神,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实现国土资源收益最大化的重要举措,是实行政务公开,促进廉政建设的重大改革,是提高全区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转变对强化自治区政府综合调控能力,确保市场健康稳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揭牌仪式当天,广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矿业权转让业务17宗,同意鉴证15宗,现场交易15宗,成交金额近1.4亿元。今后,凡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和海域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公开交易等,都将按照市场需求,有计划地采取“招拍挂”等方式在交易中心进行。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据悉,该省今年以来新上项目征地拆迁程序规范到位率达100%,正在实施的1614个征地
项目补偿费用,3个月内均支付到被征地村组。今年以来,湖南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共1614件,已完成征地1.68万公顷,已付征地拆迁补偿费306亿元,全省正在实施的征拆项目补偿费用在3个月内支付到被征地村组,到位率达100%。邵阳、湘潭、株洲等市积极探索建立“征地拆迁预存款”制度,在土地开征前,将补偿资金按规定存入专户,资金未到位不得征拆。在安置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方面,湖南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原则
不断拓宽征收拆迁保障渠道,以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一是加快安置住房建设。各地在项目规划论证时,先行规划好安置地,在用地报批时先行上报安置用地,在启动征地拆迁前先行搞好安置点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以解决被征地群众安居问题。二是拓展安置渠道,完善安置方式。对农村地区优先进行农业安置,在城市规划区内规范留地安置,推行货币、用工、实物、入股、社保等多途径安置模式。三是强化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各地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与此同时,湖南厅严把用地审批关,凡未严格履行法定征地程序、补偿标准不合要求的,不受理或不批准征地。5月起,湖南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征地拆迁自查自纠工作,并于6月上旬组织开展征地拆迁专项督查,对近期批准和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的项目征拆补偿标准、程序和安置到位情况进行逐宗核实和重点抽查,7月组织召开全省征地拆迁工作座谈会,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
日前,安徽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加快建立破解用地供需矛盾长效机制,推动该省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当前该省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期,正值“十二五”开局的黄金机遇期,全省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供求形势严峻,坚持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必须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见规定,强化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实现占补平衡。建立健全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促进城镇用地合理布局。健全规划执行责任考核机制,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促进各类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适应该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主要保障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皖北振兴等区域发展用地,重点保证“861”行动计划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重大文化旅游项目、重大流域治理等农田水利综合建设工程、民生工程、央企民企台资合作项目等用地。鼓励并优先安排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逐步减少划拨方式供地范围,除由政府全额投资兴建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各类社会事业用地外,一律实行有偿使用。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水平。全面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土地闲置满2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必须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完善批后土地联合监管机制,对已批准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全程监管,加快建立批而未用土地指标考核体系。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原则,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建设。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巡查与奖惩制度,及时查处批少占多、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广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地采取多项措施,加快处置闲置土地,严格落实供地环节节约集约政策。广东省政府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工业园区的闲置土地查处工作,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已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政府平整未建、没有具体项目的用地,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切实提高园区土地利用效率,对已有具体建设项目,但由于非企业原因造成项目难以开工建设的,采取部分开发、等价置换、退还地价款、按付款比例折算地价或有偿收回等多种方式妥善处置,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根据土地闲置年限,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收取土地闲置费、责令用地单位限期开工建设、依法收回土地等多种措施。广东省政府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投资强度、用地定额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在供地环节坚决落实节约集约政策,优先保障产业转移、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低碳经济发展用地,切实提高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率。
日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由市局组织工作组对各区,县,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检查验收,明确违法案件处罚立案率100%,下达处罚决定率100%,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移送率100%,违反党纪政纪移送率100%。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各区,县,部署开展本辖区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出台相关文件、召开专题会议情况等,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包括变化图斑核查工作及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等,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类表格的填报、录入情况,逐宗检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变化图斑卷宗,逐宗检查实地伪变化地块现场,逐宗检查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处罚卷宗。通知要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主动向区,县,政府报告,提高整改工作标准,具备拆除条件的违法用地项目要拆除到位。
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近日印发《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基准》强调裁量权实施程序,明确凡属重大、疑难的违法案件,应当按国土资源房屋重大违法案件会审的有关规定进行集体会审,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主城区国土房管局实施减轻、从轻处罚的,应报市局备案,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对市局交办、督办的违法案件实施减轻、从轻处罚的,应报市局备案。《基准》明确规定,在实施裁量权时,国土房管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假公济私,打击报复,违反回避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等。如违反规定,或因裁量权实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江苏省委、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提出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通过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健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等举措,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意见》要求根据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行统筹规划、集中投入、连片开发、综合治理,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标准,积极整合各种资源,每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50万亩。加快推进丘陵山区、沿海滩涂、高沙土地区和采煤塌陷地等的综合整治,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江苏省将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等一系列举措,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综合效益。同时,江苏省还要求,通过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措施有效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将出台五条保障措施,努力提高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土地保障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计划保障。四川省厅要求产业规划、城镇规划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尽可能使产业和城镇规划的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分布相套合,年度计划重点向重要城镇、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项目等倾斜。二是切实加强政策保障。严格规范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充分运用国土资源部农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区位调整”政策,盘活全省近20万亩批而未征的土地,解决重要项目用地问题。三是切实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机制保障。充分用好存量土地,鼓励优先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空闲和低效利用地,实行土地集约利用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挂钩制度。四是切实加强依法用地规范管理的法治保障。严格规范建设用地的前期整理开发,防止以地换工程、以工程换土地,严禁开发企业参与政府土地收益分成。严禁政府违法招拍挂出让未经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严禁以工业用地为名圈占土地,严禁擅自改变工业土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五是切实加强高效优质的工作保障。实行并联审核制,缩短工作时间,对重大建设项目要先行介入,超前谋划。
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上半年,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65万亩,占全省住房建设用地的70.2。其中,利用存量土地1.13万亩,占到68.5,。陕西厅采取5项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及时供应,一是深挖存量。要求各地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上应实行原址改造。二是增量优先。今年,陕西省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五单”保驾。陕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开辟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列入年度供地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计划单列、资料单报、项目单审、报件单批、用地单供。四是监管到位。陕西厅制定刚性政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达不到住宅供地总量70,的地市,停止住宅建设用地报批,严格控制大户型商品住房供地,严禁向别墅供地等。五是验效问责。对未完成省政府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市县,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