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志丹县民政局纪东认为,诚信,为政之枢要,作为民政工作者,在服务的过程中,必须把诚信放在首位,要以诚信为本,这是工作的基本守则,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做人的基本原则。要做到讲“诚信”,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一要刻苦学习。作为一名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者,只有刻苦学习,明白事理,才能自觉做到带头讲诚信。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要向书本学,更要向广大群众学习,尤其是要在实践中学习,要熟悉社会、体察民情,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现身说法的诚信教育,从中吸取道德营养和品质精华,在潜移默化中使诚信成为内在需要,化作自觉行动。二要有爱心。民政工作所服务的对象是社会上最困难的群体,我们要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他们,急其之所急,想其之所想,解其所困,帮其所难。只有有爱心,才能做到讲诚信,而诚信并非“侠肝义胆”,要立足在讲政治、讲大局和讲正气的基础上,设身处地为社会、为群众、为他人着想,做到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三要注重素质提升。诚信是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良好的个人素质的体现,一个素质高的人,必然是一个诚实可靠、恪守信义的人,我们要做到带头讲诚信,必须加强个人修养,陶冶个人情操,完善道德人格,只有严以律已,宽以待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的事情做起,才能从中感悟诚信与品德、品行、品位、品质的关系,从而促进自己养成讲诚信的良好习惯。四要增强法制意识。在法制公平的社会环境里,我们要做到讲诚信,就必须运用好、落实好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尤其是作为民政工作,在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救灾资金发放、优抚金等各项为民服务中,我们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办事,杜绝暗箱操作,朝令夕改、消极浮夸等失信行为的发生,保证各项工作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