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栋
重症支气管哮喘属于临床危重症,如治疗不当可导致患者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笔者对我院2008年10月2011年10月收治的30例重症支气管哮喘患者临床资料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关于重症支气管哮喘的治疗方法,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08年10月2011年10月收治的30例重症支气管哮喘患者为回顾对象其中,男22例,女8例;年龄16~79岁,病程6个月~15年,30例患者中有吸烟史者22例,其中由呼吸道感染诱发者17例,因过敏所致者8例,腹泻后呕吐3例,无明显诱因2例。
1.2 入组标准30例患者均根据2003年中华医学会制定的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进行诊断[1]同时患者血气分析测定结果:pH值在7.25以下,PCO2在50 mm Hg以上,或PaO2在60 mm Hg以下;患者进行肺功能测定,其中FEV1小于预计值60%给予患者扩张支气管,吸氧等处置后24 h内哮喘症状未见缓解,且有进行性加重趋势,患者有意识障碍,呼吸抑制等症状,30例患者均排除有心源性肺水肿,气胸,心肌梗死,上气道阻塞、气道异物,急性肺栓塞,慢阻肺急性发作。
1.3 治疗方法立即给氧:一般予鼻导管吸氧,浓度以40%为宜,4~5 L/min。如果PaO2<4.67 kPa(35 mm Hg)则应面罩或鼻罩给氧,使PaO2>7.89 kPa(60 mm Hg),入院后即给予万托林联合爱全乐氧气雾化吸入,肾上腺皮质激素予甲基强的松龙40~80 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20 ml静脉推注,必要时给与0.9%氯化钠注射液100 ml加40~80 mg静脉点滴,另必要时给予肾上腺素0.3~0.5 mg皮下注射,若药物治疗如果仍不能改善则改机械通气,加强控制呼吸道感染茶碱解痉平喘化痰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及营养支持等合理的综合治疗。
30例患者经治疗12 h后哮喘缓解者18例(60%),不缓解者12例(40%)。其中7例经无创正压面罩或鼻罩人工机械通气治疗缓解。5例经无创正压面罩人工机械通气治疗后哮喘不缓解,改用气管插管人工机械通气治疗后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