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安庆军分区 陈再忠 曹秋生
机制融合是谋求军民融合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建立健全高效的融合机制,才能“融”得顺畅、“合”出效益。一是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军民融合发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要结合区域实际成立由地方政府牵头,军队系统和地方发改委、建委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军民融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的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融合发展方案、计划,进一步明确军地各级在“融合”发展中的职责、任务、要求。国动委系统要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需求建议,跟踪协调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要发挥好主体作用,搞好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力量,落实军事需求;军地双方要共同搞好总体设计,并轨运行,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二是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各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制度等,形成军民融合发展的沟通渠道、工作程序和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融合”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真正使“融合”工作在制度规范下合力推进、有效运行。三是要建立配套保障长效机制。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特点,本着需求牵引、法规保障、市场驱动的原则,结合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把军民融合职责纳入地方的“三定”(定编制、定岗位、定职责)方案,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工作同步部署、捆绑落实。要健全落实军民融合发展的领导述职、情况通报、要事会商、现场办公等制度。要完善军民融合发展评估体系,军地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和考评,形成责权一致、奖惩有力的建设导向。要抓好各级动员机构设置,尤其要在政府机构改革中保持动员机构的健全稳定,确保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与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有效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