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安 杜 放
(1.延边大学体育学院,吉林延吉133002;2.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脚步,高校体育课程教学走过了30年的风雨历程。探讨改革的得失,分析目前的状况,寻求发展的策略,无论是对高校体育课程理论体系的建设,还是对推进课程改革实践的深化,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1979年,教育部、国家体委、卫生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国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颁布了 《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在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指引下,高校体育课程改革全面启动。
1990年2月,国务院批准发布实施的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同年10月,国家教委颁发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 《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1991年国家教委开展了对全国高校体育课程的评估。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了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将体育课的教学目标确定为 “通过科学的体育教学过程和体育锻炼过程,使学生增强体育意识,具有体育能力,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受到良好的思想教育,成为体魄强健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5年6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同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七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随即国家体委又推出了 《全民健身121工程》,要求学校 “保证学生每天参加1次健身活动;每年组织学生开展2次远足野营活动;学生每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伴随着该工程的推进,各种健身、娱乐体育内容走进课堂。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 “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同年10月教育部在江苏无锡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要求认真落实 “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随后出现的“俱乐部模式”、 “运动处方模式”[1]“三自主模式”[2],开启了教学模式多样化发展的格局。
2001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了 “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任务。2001年秋季开始,基础教育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在全国38个国家级实验区试行,2002年秋季实验范围扩大到全国近500个县 (区)。2002年8月教育部颁布了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新 《纲要》秉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规定了由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构成的课程目标。
2006年12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颁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同期,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了 《关于开展全国 “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1 h,达到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掌握至少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现行的高校体育课程教学目标涵盖了 “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五个领域的内容。它充分关注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 “以人为本”的时代理念。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学生个体水平不同,要通过有限的教学时间 (144学时)完成五个领域的教学任务是极其困难的。加之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急剧扩张,给大多数学校带来的教师资源不足、体育场地设施短缺等问题,要全面达成教学目标事实上几乎不可能。
教学效果测量方法与评价标准的改革步履维艰,至今仍未走出 “生物体育”的怪圈。测量与评价课堂教学效果的通行方法是监控学生的心率变化,无论什么类型的体育课,也不管课的教学内容、教学任务是什么,无一例外地是通过 “摸脉”获取学生心率的变化情况,由此推断其生理负荷,进而评价教学效果。至于教学目标中运动参与态度、知识技能掌握、心理品质培养等方面的指标,或是因为课时计划 (教案)中原本就没有设计具体的达成路径与测评措施,或是因为根本就没有切实可行的办法进行操作而不得不将其束之高阁。
长期以来,国家、省 (部、委)重点资助的高校体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主要集中在 “985”、“211”大学,教学改革的试验区也局限在位于中心城市且办学条件好、生源质量高的重点大学。真正能够代表我国高校主体的地方院校 (占高校总数80%以上),始终被搁置在边缘地带。教学改革实践中,站在教师 “如何教”的角度,进行 “教法”改革的项目与成果俯拾皆是,而站在体育课程学习主体——学生的角度,研究 “如何学”的问题,进行 “学法”改革项目与成果寥若晨星。
课程改革试验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是走前人没有走过的道路,局部乃至整体的失败都是在所难免的,即使是失败了,至少也可以为后来者提供借鉴,从这个意义上讲失败是成功之母。但对传统教学理论近乎是颠覆性的 “新课改”试验,自2001年开始在全国38个国家级试验区试行,至今未见到任何实验区的任何实验失败的报道,高校体育教学改革亦是如此。事实上,“新课标”、“新纲要”的教学理论还远未成熟,在用以指导体育课教学实践时经常会遇到捉襟见肘的尴尬,但被好大喜功的心态屏蔽,致使课改试验事倍功半。
在体育课程改革研究中,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意见,不是高声赞颂就是积极响应,罕见应有的学术质疑。对专家、学者提出的某种新观点或学说,紧随其后的通常是对它的注释和佐证,没有不同观点的争鸣与批判。这使得改革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一些极具发展前景的学术观点和实操范例,在无所节制的滥用和沸沸扬扬炒作中早期夭折。长期以来,缺乏争鸣与批判,已成为体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领域久治不愈的 “顽症”,严重地阻滞了学术发展,是我国至今未能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完整的体育教学理论体系的根本原因。
现行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绩效评价与职称晋升制度中,学术论文的数量,是衡量教师业务水平、决定其职称升迁的硬性指标。没有在学术期刊 (尤其是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就无法在教师队伍中立足,至少是无法迈进精英队伍 (高级职称)的行列。面对关乎自身生存发展的选择,体育教师不得不放弃深入探求体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的价值追求,而将大量的精力用于揣摩学术刊物的 “口味”,研究与本职工作毫无实际关系的 “纯理论”问题。撰写论文成了教师的第一要务,发表论文成为从事研究工作的唯一目的,致使大量教学改革的实际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的境地。
重点大学在我国科技、文化、教育领域的学术引领作用是不容置疑的。然而,高校体育课程的改革是一项实操性极强的工作,简单地把重点大学成功的教改经验、教学模式,照搬到一般院校,常常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遵循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理顺改革的主体关系,在借鉴重点大学体育课程改革成功经验的同时,将高校体育课程改革与研究的重心转移到一般院校。
在教学改革试验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科学研究的规范,从理念、制度、行为、器物四个层面整体设计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将理论思辨与实证方法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控制可能引起因变量发生变化的各种因素,科学监测试验的每一个环节,客观报道试验数据和结果,不断从试验的真实过程中归纳、提炼具有普适性意义的理论观点,通过客观的抽象和逻辑论证,概括出新的课程教学理论 (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的类型、课的结构、教学组织、教学原则、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评价理论与方法等),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的体育课程教学理论与实践体系。
体育教学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教学改革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会受到系统内外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并且在时间和空间上处于永恒的、无限的发展变化中。任何人都不可能参与所有的实践活动,更不可能摆脱个人主观能力、条件的局限而使自己的认识穷尽真理。任何部门的指示、意见,任何专家的观点、学说也不可能是超越时空的永恒真理,都有待于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如果 “没有学术怀疑和学术批判,新的理论就无从产生,学术发展就会失去活力,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就会停滞不前”[3]。因此,大力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争鸣与批判,营造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不仅是目前教学改革研究领域的当务之急,更是确保教学改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
体育是一个包含大量运动技术、技能在内的综合体的复杂工作。因此,考核体育教师的工作绩效和业务水平,应充分注意到学科专业的特点,科学界定学术论文与教师实际教学水平、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的关系,客观评价他们的劳动成果。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方面,要通过制度创新,打造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平台,引导他们围绕本职工作开展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努力锤炼专业技能,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唯其如此,建构以人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校体育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的工作,才能整体驶入良性。
[1]刘昕,胡红梅6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教学模式的探索 [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7,(3):110
[2]张吾龙,等.北京高校实施 “三自主”体育教学的现状分析[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7,(1):92
[3]吴忠义,高彩云.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改革的反思与对策 [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