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共有国有林场4 507处,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 600多个县,经营面积0.62亿hm2,其中森林面积0.45亿hm2,国家级公益林面积0.27亿hm2,分别占全国森林面积和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的23%和26%,是我国生态脆弱地区的主要生态屏障和重要后备森林资源基地。由于多种原因,国有林场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发展后劲不足、政策体系不完善,使林场发展陷入困境,林区民生问题突出,严重影响着国家生态建设大局。据统计,目前国有林场中贫困林场达3 770多个,占林场总数的8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将其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近年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林场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改革思路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