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业利用外资取得长足进展。截至2010年,累计利用外资近百亿美元,主要用于造林绿化、发展林产工业和森林旅游等。2011年1月14日,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李志勇在中心年会上说,我国林业共利用世行、亚开行、欧投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日本、德国等外国政府贷款近30亿美元,受贷省份20多个,人工造林近500万hm2;外商直接投资60多亿美元。各地结合优势开展企业名牌培育工程,一批龙头林业企业也逐步走出去上市争取国际融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境外开展森林合作的项目有130多个,分布在全球21个国家,以俄罗斯为主。16个省(区、市)及新疆兵团的80多家企业在境外购置或租用林地,合作期限5年-70年不等。在境外森林合作企业主要从事木材采伐、初加工以及木制品、家具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