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简称阜蒙县)切实把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作为夯实全县发展稳定基石的重要工程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政府连续3年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一是多层次抓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普及。民族宗教部门通过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坚持不懈地深入宗教场所、宗教人士家中,打交道,交朋友,掌握思想动态。二是切实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认真落实党的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政策,以政协各部门、民族宗教部门为主的各级基层组织建立了与宗教人士经常性联系制度,热心支持积极参与民俗活动并为他们办实事解决难题。三是全方位抓好民族教育、民族企业等事业的扶持和发展。通过加大民族教育经费投入,全县民族教育工作进一步得到发展和壮大,形成了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教育体系。从改造技术入手,重点扶持一批民族企业强筋骨,创名牌,闯市场。四是大力抓好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县委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措施,充分发挥了在民族地区与汉族干部相比少数民族干部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五是多方面保证宗教人士参政议政。在县人大代表类别、县政协委员类别中均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人士。
(文/郭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