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座以上客车夜间管控
最近,省公安厅交管局向社会通告,加强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含旅游客运)车辆夜间通行阶段性临时管控。10月17日起,20时以后,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经营者不得发出任何营运客车,22时所有7座以上营运客车暂禁止驶入省内高速公路运营,23时至次日凌晨5时暂禁止任何营运客车驶入公路运营。
另外,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夜间路面巡逻。发现22时以后在高速公路运营、23时以后在公路运营的公路客运车辆,将及时通知客运企业,由企业责令其车辆就近安排休息,也可以采取尾随、喊话等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地带,并责令其停止运营就近安排休息。
公安交警和运管部门将督促企业,充分利用GPS平台加强对所属车辆动态监管,在客运站场、收费站、服务区等场所,宣传营运客车夜间运营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等安全隐患。对违反管控措施导致后果发生的,将严格倒查并按照责任制追究责任。
(晋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