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
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一)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二)做好老年医疗卫生保健工作。(三)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提倡亲情互助,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四)大力发展老龄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所有的城市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五)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六)完善老龄产业引导和扶持政策。(七)加强老龄法制建设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