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雪引发的官司
波兹曼市是美国著名的大学城,名校林立,空气清新,美景如画。几年前,我和妻子租住在该市一栋旧式公寓的一楼。
一天早上,我起床后发现,头天夜里下了大雪,外面白茫茫的一片。我推开窗户,感到寒气逼人。雪虽然停了,但气温仍在零下。不过,我发现,美国邻居们还是穿着厚厚的大衣,戴着手套,弯着腰,自扫起门前雪。
“这些美国人倒是挺勤快的。”妻子打趣地对我说,“你的脚前两天才受伤,就别那么积极了。”我点了点头。中午,我正在家做饭,一位警察来敲门。他说,由于我家门前的积雪没及时铲掉,一位行人不慎摔倒了,受了皮外伤,已经报了警。
我有些委屈地说:“每天有那么多人从我家门前走过,不小心摔伤,和我有什么关系呢?”警察说:“政府规定,如果夜里下了雪,市民在早上9点以前必须把自家门前的雪清扫干净。可是直到中午12点,您都没出来扫雪,行人还在您家门前摔倒了,按照规定,您必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天下居然还有这样的规定?我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周内,您将收到法院的传票,请按时出庭。”警察说完,礼貌地向我告辞。
这场官司打下来,我被判支付1200美元的赔偿金。因为没有及时清扫门前积雪,我还缴纳了200美元的罚款。我肠子都悔青了,要知道,1400美元对刚来美国的我来说是一笔“巨款”:我买的二手车才1500美元!此后,在美国的日子,每逢冬季下雪,我和妻子都会把自扫门前雪当成头等重要的事。
(文/余平 据《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