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什么是幸福的话题突然热了起来,特别是正当“两会”之际,名人荟萃,不少代表、委员纷纷在镜头前表达自己的幸福公式。但是那些还不够幸福的人却不见有什么公式。我静听静看了几天,虽没有公式,却有一点想法。
幸福的主体是公民个人,要靠自己感受。构成幸福的内容有三个方面:物质、精神、情感。情感也属精神,但又有区别,特别是对个体的人来说更显重要。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里说,马克思的贡献是发现人先得生存,解决吃穿住(物质),然后才是宗教、政治(精神)。他还说过,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总和”除政治、经济关系外,很大一块是情感关系,是和谐。总之,人要幸福,离不开物质享受、精神追求和情感支持。这三个方面依时代、环境不同都有个最低标准,比如恩格尔系数、最低工资规定等等。但在特殊情况下,可此消彼长,如为追求理想,短期内牺牲物质利益,亦觉幸福。我们这里讨论的是正常情况,所以三方面都要顾及。
幸福虽然是主观的体验但是要有外部条件,国家的责任就是为公民创造幸福的条件。这次“两会”正当“十一五”与“十二五”交替之际,政府关注民生,“幸福热”的话题,折射着民众对新的幸福、更加幸福的追求。所以当我们大谈幸福时要看一看还有哪些人不幸福。大致来说,有几种情形:
一、全国还有贫困人口1.5亿,工薪族收入偏低,在物质上不幸福;二、社会就业难,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无固定职业的不幸福; 三、部分人虽已脱贫,但仍感种种之不公,情感上不幸福;四、学生负担过重,两亿中小学生一想起考试就不幸福;五、已进入老龄社会,空巢老人门倚黄昏,精神上不幸福;六、腐败严重,国财私用,纳税人心中有气,不幸福;七、改革尚有许多未竟课程,忧国之士,心急情迫,不幸福;八、表达不畅,少数多年上访者,心中有冤、有怨,不幸福。
举出上述情形,不是把社会说得一塌糊涂,只是承认前进中的矛盾,也正是“两会”要议的民生话题。从上面所举的“不幸福”也可看出,主要是精神和情感层面的,这说明我们在物质方面已经有很大的改善。改革30多年,我们已经收获了很多的幸福,如实施社会低保、免除农业税、义务教育、改善住房等等。但幸福不说跑不掉,不幸福不说不得了,那是矛盾,是隐患,会影响民心,影响科学决策。治国者要长怀天下忧。治大国如烹小鲜,需要更精心、更高明的施政和管理。恩格斯说:“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的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这里他再三强调所有的人都要能够物质充裕、精神自由。我们的共同富裕和“两个文明”也有其意。那是个理想的社会、人人幸福的社会,太遥远了。我们就先说当前吧,如果5年之后,能让更多的人获得更多的幸福感,那真是国家之大幸,人民之大幸。当然那时又会有新的矛盾,我们还会再去追求更高更新的幸福。 (作者:梁衡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