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也应建“健康档案”
据《新京报》4月3日报道,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后房子和人一样,要建立“健康档案”;在房屋建筑到达使用年限时,设计师要主动告知业主。
他举例说,2006年,当年德国负责修建胶济铁路的部门致信山东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说,该医院里面有一排房子是他们当年修建的,如今已经使用87年,已经超过了使用年限,提醒医院注意及时检修。借鉴国际经验,此次北京出台的办法,也对房屋建筑提出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概念。今年将建立起北京房屋建筑的健康档案,包括建于什么年代、什么结构、设计者和施工者是谁、产权人是谁、曾经遭受过怎样的自然灾害、什么时候对房屋进行过维修,以及什么时候进行过安全鉴定等,可供业主或者其他相关权利人查询。
衣食住行,是人类生存、生活的基本需要。房屋质量,关系人的生命安危,更不能掉以轻心或偷工减料。房屋的“健康档案”,这个可以有、应该有。但问题是,档案什么时候建,起什么作用?
我们没有考察国外的情况,但可想而知的是,淄博第八人民医院收到德国来信只是一个个案。从北京的东、西交民巷,到上海的外滩,到天津的旧租界,到青岛的海边,许许多多的外国建筑,是否都收到了来自外国的来信了呢?
要建住房“健康档案”,就应该在竣工之际、销售之前。而那个设计上的使用年限,也应该在这个时候广而告之,让购房人综合考虑。年报》)
(作者:潘璠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彭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