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677000 赵跃植
□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677000 李如会
截止2011年上半年,临沧市有13家企业25个产品通过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分别占全省认证企业数和产品数的1.61%、1.40%,认证面积9 910.13 hm2,占全省认证总面积的0.35%,实物总量36 018t,占全省的0.47%,其中:有7家企业12个产品通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有机食品认证,认证面积910.13hm2,实物量2 068t;有6家企业13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认证面积9 000hm2,实物量 33 950t;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登记尚处于空白状态。2011年上半年新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的产品为零。全市8县(区)中临翔区、云县、凤庆县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涉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5个,其中:种植业产地9个(粮经、茶叶、核桃各3个)18.5万hm2;水产产地3个2 333.3hm2;无公害畜禽产地(猪、鸡、牛、羊)3个,生产规模199.5万头(只、羽);有2个县(双江、沧源)正在进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
临沧市从2000年开始开展绿色食品认证以来,先后有24家企业和单位46个产品通过“三品”认证,认证面积20 467.67 hm2,实物总量 13 021t,其中:有9家企业15个产品通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有机食品认证,认证面积 1 341.33hm2,实物总量 2 441t;有 12家企业29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认证面积18 116.67hm2,实物总量128 230t;有1家企业2个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证面积466.67hm2,实物总量350t,有两家单位2个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认定面积493hm2。有2家有机食品认证企业的3个产品、7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16个产品由于各种原因退出了“三品”市场。
2.1.1 体系不健全。由于受机构改革影响,到目前为止,市、县(区)均未按要求成立负责“三品一标”工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也未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牌子,“三品一标”工作均由市、县(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人员兼职,监管能力较弱,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2.1.2 缺乏工作经费。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只是挂靠在市、县(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相当于临时机构,市、县(区)在进行财政预算时均没有将其纳入财政预算,给“三品一标”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
2.1.3 缺乏激励机制。由于我市、县(区)财政困难,无力同省内其他州(市)一样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三品”认证受到一定的影响。
2.1.4 未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由于我市尚未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以内销为主的优质农产品没有比较效益,优质不优价。
2.2.1 农业部门对“三品一标”工作认识不足。一是部分县(区)农业部门领导对“三品一标”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宣传不够,认为我们地处边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工业不发达,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少,我们生产的产品都是绿色食品和无公害的放心产品。有的县(区)则混淆了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与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概念(如滇红茶),认为企业已申报了商标保护,不必再进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二是部分县(区)工作人员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
2.2.2 农产品生产企业认识不足。一是大多数企业认为反正我的产品质量好,认证不认证一个样。二是部分已认证企业自律意识不强,认为拿到证书,就达到了宣传的目的,是否按相关规范进行产品生产和加工,是否进行保持认证(续展认证、复查换证)无所谓,导致“三品”保持认证(续展认证、复查换证)率低。已认证产品中全市有机食品产品保持认证率为80%,绿色食品产品续展认证率44.83%,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率则为零。
全市农业产业处于“小、散、弱”状况。虽然全市已发展特色产业近20种,但普遍存在区域特色不明显,产业集中度不高,规模小,效益低,在全省具有比较优势的只有糖、茶、胶、核桃四种,全年销售收入上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只有7户,大产业、小企业、小规模现象突出,农业产业优势、特色、品牌、规模以及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形成,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加之我市现有农产品销售主要以卖初级产品为主,市场比较效益低,缺乏品牌效应,部门和企业认证积极性低,“三品一标”产品覆盖面小,已认证的产品主要集中在茶叶、糖、核桃等大宗外销产品上。目前全市8县(区)中云县、临翔、耿马、沧源等县(区)“三品”认证尚处于空白状态。
由于长期以来的分散性生产,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淡薄,化肥、农药品种结构不尽合理,农业生产用药施肥技术不够规范,生产、流通、贸易环节监管不到位,加上部分地区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污水和废弃物的不合理排放,使我市部分地区存在农产品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的现象。
临沧地处云南省西南部,外销农产品主要销往内地省份,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产品运输成本高,产品流通渠道不畅。
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云南省“桥头堡”战略的实施,我市经济实力的增强,新一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及我市目前正在启动的生态市、县创建工作给我市“三品一标”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临沧生态市、县创建工作中明确提出:为改善生态环境,每个生态县“三品”种植面积必须在农作物中占有较大比重,且要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通过农业部门多年的努力,“三品一标”产品在我国食品安全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具有较好的信誉。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国家对农业环保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得到认同,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领导更加重视民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市、县(区)“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经过多年的工作,积累一定的经验,培养了一批工作扎实,技术过硬的“三品一标”工作人才。全市从事“三品一标”工作的兼职人员达13人,其中取得绿色食品检查员资格3人、取得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资格的8人、取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核查员资格的5人,为做好“三品一标”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全市8县(区)有3县(区)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2个县正在实施当中。预计到2013年,全市8县(区)整体推进工作将全面结束。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剔除不合格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并有效降低无公害农产品申报费用。同时,随着全市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加快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奠定了基础。
我市属典型的农业地区,工业不发达,农业投入品用量小,环境污染小。加之我市地处南亚热带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农产品资源富集,大部分地区有利于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历史文化背景的区域农产品,适于发展“三品一标”产品。
市、县(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云南省实施“桥头堡”、新一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机遇,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三品一标”工作的支持,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市、县(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建立健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保障“三品一标”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三品一标”环境有监测、生产有规程、产品有检验、包装有标识、质量可追溯的特点,充分利用科技“三下乡”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三品一标”产品的生产方式、生产技术、产品安全性和市场潜力,增强生产者发展“三品一标”产品的积极性和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全市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大大降低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费用的契机,积极宣传发动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示范,扩大认证范围,加快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积极动员农产品生产者和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构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4.3.1 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清理整顿农资市场,杜绝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农药和不合格的投入品进入市场,为“三品一标”产品生产把好投入品源头质量关。
4.3.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合全市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推进农产品产地安全划分,禁止在农产品禁产区生产农产品,在适宜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农产品源头进行追溯,分析原因,及时改进,确保农产品质量,扩大“三品一标”认证登记。
4.3.3 加强证后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公信力。一是加强市内“三品一标”产品用标企业监管,通过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强化行业自律,确保产品质量。二是加强“三品一标”市场监管。定期开展市场检查,规范标志使用,及时查处仿造、冒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加强“三品一标”的业务培训和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培训,争取每个县(区)都有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努力打造一支服务意识强、业务精、会管理、运转高效的“三品一标”工作队伍。二是加强用标企业的业务、技术培训以及内部检查员培训,增强用标企业行业自律能力。
抓住我市创建生态市、县(区)的机遇,积极争取政府在“三品一标”产品生产中给予政策扶持,对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和单位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农产品生产者和有关单位积极参与“三品一标”认证(登记)。
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学习内地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经验,探索实行本地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制,把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作为基本要求,实行免检入市,提高“三品一标”产品的比较效益,推动“三品一标”工作的快速发展,引导健康消费,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