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龙 屈国锋 王建华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北京100875)
中国武术新定义辨析
黄文龙 屈国锋 王建华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北京100875)
文章采用逻辑分析、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武术新定义的理论基础、基本内容、运动形式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研究,研究发现:中国武术新定义较之旧定义有很大的充实和改进,但定义尚不够严密,存在着不能将其与国外技击术区分开来的缺陷。武术定义,还存在着进一步完善的余地。
中国武术武术新定义技击术
武术定义和武术礼仪标准化研讨会于2009年7月9日至11日在河南省登封市召开,会议对武术定义进行了探讨和修改,新的武术定义具体表述为:“武术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以技击方法为基本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主要运动形式的传统体育。”在古代,武术有很多的称呼,如手搏、角抵、武艺、国术等,这些称呼都是各个年代对武术的具体描述,与当今作为健身和竞技的武术有很大差别。1988年制定的武术定义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主要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这个定义是近二十年来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武术概念之一,而新定义在此基础上又有了发展,更加趋向于合理与完整。然而,通过对中国武术新定义与旧定义的纵向比较分析和研究,以及与日本的空手道、剑道、柔道和韩国跆拳道等国外技击术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运动形式上进行横向的对比分析发现,中国武术新定义还存在较多值得商榷的地方。熟悉国外格斗文化特别是熟悉日韩格斗文化的人们都不难发现,中国武术与国外技击术在运动形式上都是以类似于套路、格斗、功法为主要运动形式,在主要内容上都是以技击方法为主要内容,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别。作为武术定义,必须在具备精确表述自身内容特点的同时,还必须达到与国外技击术具有一目了然的区别效果。基于此,有必要对中国武术新定义进行全面剖析,寻求更加合理的武术定义。
中国武术新定义由武术的理论基础(即“武术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技术内容(即“以技击方法为基本内容”),以及运动形式(即“以套路、格斗、功法为主要运动形式”)等三个表述维度构成。该定义与1988年版武术定义相比作出了:增加了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将技击内容改成了技击方法;加入了“功法”的运动形式;删除了注重内外兼修等几处修改,新旧定义把武术都定性为传统体育。新定义虽可以说是旧定义的完善和延伸,但在上述三个维度的表述上也存在以下几处较明显的缺陷。
2.1 新定义在文化特性表述上较模糊
武术新定义用“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来反映其文化特质,而旧定义中没有具体说明武术的理论基础,只是提出了“注重内外兼修”,但内外兼修只是武术文化特性的一部分。因此在这一点上,新定义较旧定义有了较大进步。但新定义中将“中华文化”作为武术的理论基础的表述值得商榷。中华民族历经了5000多年的发展,这一过程衍生的文化内涵相当广大而深厚,包含了哲学、养生学、宗教学、文学、伦理学、美学、医学、社会学等内容。将如此庞大繁杂的文化群置于武术理论基础,不仅泛化了武术的文化特征,且更容易使武术的技术特点湮灭在庞大的思想文化之中。武术原本并不是在某某文化为理论基础之上生成的,而是在经历战争、养生、娱乐、竞技和健身需求的发展变迁中,在中国历史演进中受到了中国古代哲学、美学、养生学、伦理学、军事学等方面的渗透和影响,融合后形成了新的文化实体。根据发展的需要,武术文化选择诸如整体运动观、阴阳变化观、形神论、气论、动静论、刚柔说、虚实说[1]等作为其理论依据。将中华文化作为武术的理论基础太过于笼统,也犯了“定义过宽”的错误。
同时,与中国相邻的日本和韩国所拥有的技击术也具有鲜明的中华文化特色。通过对日本的柔道、空手道、合气道、剑道和韩国的跆拳道等国外技击术的历史和内容的分析,不难发现它们也主要是受到了中国古代儒家、道家、佛教思想的影响,在这一点上可以说这些技击术也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的。比如:在柔道的练习和比赛中,都十分强调和追求“礼”与“和”的精神,这与《大学》中关于“絜矩之道”的道德规范是类似的;合气道是“合气”之道,这种“阴阳之气”是以中国古代阴阳五行说为基础的;日本弓道中的射箭仪式是受到中国古代射礼思想的影响后形成的;跆拳道所遵循并提倡的“以礼始、以礼终”、“宽厚、谦让”和“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精神,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继承与弘扬。[2]
由此可以说,关于武术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的表述存在着定义过宽和不能将其与国外的技击术区别开来的明显缺陷。
2.2 新定义在技术特性表述上欠准确
新定义用“是以技击方法为基本内容”表述来反映武术的技术特征。将旧定义中的技击内容改为技击方法具有合理性,因为技击方法包含了技击的内容(技术动作)与方法(技击原理),更能概括武术的技击特征。武术最初作为军事手段,与古代的部落战争是分不开的,一招一式都体现着攻防意识,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实战机会的减少和武术强身健体作用的越来越明显,将实战中的武术技击动作演变为锻炼身体的练习动作,是武术发展的时代特点。当然,健身的武术动作中仍然保留着武术的攻防含义。但是,通过与国外技击术的横向比较不难发现,以技击方法为基本内容是所有国内外格斗技术所共有的。柔道的创始人嘉纳治五郎提出:“柔道的修行是通过一系列的攻防练习来达到身体、精神双方面的锻炼和修养。”[3]欧美的拳击、摔跤击剑等格斗文化无一不是以技击方法为基本内容的。
因此说,武术是“是以技击方法为基本内容”的表述也很难将中国武术与国外技击术进行区分。
2.3 新定义在运动形式表述上无特点
新定义用“是以套路、格斗和功法为主要运动形式”的表述来确定其运动形式特征。与旧定义相比,加入了“功法”的运动形式是对旧定义武术运动形式的补充值得肯定。三个主要运动形式中,功法是由武术的基本运动形式,包括腰腿功夫、桩功、静功和气功等;武术套路是由一套具有攻防含义的动作的组合而形成的,在解放以前叫“趟”或“路”[4];格斗(功防方法)的运动形式主要体现在散打上,散打是徒手对抗项目,最能反映武术的攻防技击性。功法、套路、格斗反映了中国武术的运动形式。但是,这三种运动形式也是日本和韩国的技击术的基本运动形式。例如:跆拳道运动形式包括竞赛、品势和功力;柔道的运动形式包括形和乱取;空手道的技术表现形式可分为“型”和“组手”等。其中竞赛、乱取、组手指的是两人一组进行攻防格斗技术;品势、形、型指的是配套演习的一连串动作组合,一般用于单人练习[5],可以等同于中国武术的套路;同时一些品势或形的单独练习也是一种“功法”练习。
不难看出,新定义中关于武术的运动形式与国外技击术的运动形式是类似的,武术新定义未能将它们区分开来。
通过上述对于武术新定义的理论基础、技术内容、运动形式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和分析,不难看出,新定义在纵向的维度上虽然较旧定义有了较大进步,但在横向的维度上,无论是在文化特性、技术特征上,还是运动形式的表述上都不够准确,未能使之与国外技击术的特征更好地区分开来。这些缺陷,在武术走向世界的进程中,势必将成为宣传、阐释和推介的屏障,值得引起武术学界的重视。
中国武术中所包含的思想文化内容只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武术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中国古代文化的渗透和影响,融合了道家的阴阳、五行,儒家的仁爱、礼信,佛家的忍耐、修身等哲学思想,并与传统中医养生、古代艺术(武舞、戏曲)等紧密相连进而衍生出一种新兴的身体运动文化形式。以中华文化作为武术的理论基础,牵涉范围太广,不能具体的说明武术具有的理论要素。同时,由于许多国外的技击术都受到了部分中华文化的影响,如日本的武道、韩国的跆拳道,以中华文化作为武术的理论基础,不能将国外技击术区别开来。因此,在表述武术的文化特性时,应注重阐明武术这一格斗技术对传统思想文化的应用与融合,并注意与日韩等国外技击文化特性的区别。
武术的运动形式包含了功法、套路、格斗三种,其中武术套路运动是中国武术最具特色的要素。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生存和繁衍环境下,导致了中国民族固有的本性是派生武术套路运动形式的源头。在古代,原始“武舞”即战舞是武术套路徒手或器械动作及其组合形式形成的雏形,汉代“宣武舞”自成体系,结构完整,攻防含义突出,而且较为成熟,奠定了中国独具特色的武术套路运动的基础[6]。虽然国外的技击术也有与套路类似的运动形式,但远不及中国武术套路运动的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化。相比套路而言,中国武术的对抗特性并不十分突出,由于中国特有的历史文化背景,武术的杀伤特性一直受到各代王朝的压制,这是我国套路武术更发达的重要因素,同时也促成了单练为主,注重修身养性的运动特性。而像柔道、剑道、跆拳道等国外技击术都是以二人对抗为主要练习形式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其攻防实战的格斗性更强。因此,在表述中国武术运动形式特征时,应该更突出套路运动这一中国武术的运动形式。
武术作为一项特别的体育运动项目,在当今社会发展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以健身养生、娱乐表演、竞技比赛为目的的现代武术。在这种武术文化的传承形式下,传统武术中的诸多好的元素可能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被忽视甚至遗弃。为了让现代人既能通过武术的习练达到健身养生的目的,又能使传统武术得以完整的传承下去。我们应该让世人明确为什要练习武术,明确了这个为什么,习武者才能更加积极主动地进行武术学习,才能明白练习武术对自身产生的作用和效果。当前武术的传承方式开始走出世代相传的模式,逐渐形成了学校武术、武术俱乐部、武术队等为主的形式,使更多的人能更容易了解到武术的精髓,这种传承模式的转变体现了传统武术的时代化特点。但学校武术的填鸭式传播途径和枯燥的教学形式往往会使原本对武术有很大兴趣的学生逐渐转变态度甚至厌恶,这使武术的教育作用逐渐丧失;武术俱乐部以通过武术演出获得利益为目的,组织者根据观众的需要不断改变武术的表现形式(舞武、武术剧、武打片等),让世人对武术的理念随之改变。武术虽然要与时俱进,但一定不能遗弃武术具有的教育目的和理念。相对于国外的某些技击术,中国武术的教育目的和理念没有得到很好的诠释,以至于在武术运动的发展中,不能使武术练习者将武术作为一种信念去追求和练习。这样既不利于武术练习者自始至终的学习武术并将武术作为其终身体育的手段,也不利于武术的推广和发展。可以说,随着武术的现代化发展需要,武术更应该明确其所具有的教育目的和理念。
通过对中国武术新定义的理论基础、技术内容和运动形式的纵向分析和同国外技击术的横向比较表明:武术的新定义虽然较之旧定义有了完善,但依然存在着文化特性过泛,技术特征不突出,以及未能与国外同类技击术区分开来等诸多问题。同时,武术的定义或概念是介绍武术或人们认识武术的有效途径,武术概念的完善有利于武术文化的理解及传播。为此,在准确表述武术的技术特征的基础之上突出其文化特征(传统思想文化的渗透及教育理念等),做到既要避免表述空泛,也要适合人们理解,同时做到与类似格斗文化的区别将是此后界定武术定义的努力方向。
[1]周健将.浅谈武术与中华武术文化[J].科技信息,2008(35).
[2]黄腊梅,刘重新.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与跆拳道[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4(1).
[3][5]王勇,泉敬史等.日本文化大讲堂:武道[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7).
[4]于志钧.中国传统武术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
[6]李朝旭,张继生.试论中国武术套路运动形式形成的渊源[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0(7).
Analysis Study of the New Definition of Chinese Wushu
Huang WenlongQu GuofengWangjianhua
(Schoolof P.E.and Sport,Beijing NormalUniversity,Beijing 100875)
With the methods of logical analysis and comparative study,the paper does the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theoretical basis,basic content and sport forms from Transverse and longitudinal perspectives about the new definition of Wushu,and finds out:the new definition manifests much more enrichment and improvement compared with the old version;however,there still lacks logical and careful consideration,as the new definition can not discriminate Chinese Wushu from other foreign arts of attacks.The conclusion is that there is still much room for improvement of defining Chinese Wushu.
Chinese WushuNew definitionArtsof attacks
G85
A
1004—5643(2011)03—0013—03
1.黄文龙(1986~),男,研究生。研究方向:武术理论与方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