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李洁非
虏寇·坐毙
/[北京]李洁非
明亡于清,这是历史事实。从这个事实,人们又普遍生出一种看法:满清是明朝不共戴天的仇敌;正如金人是北宋的仇敌,蒙元是南宋的仇敌,抑或日本是近现代中国的仇敌。清末民初,以及抗战时期,都曾用民族主义情绪渲染这段历史,抒发亡国之恨。
较通俗的例子,如欧阳予倩先生名剧《桃花扇》。1957年,他忆其源起:
1937年初冬,抗日战线南移,上海沦陷,我怀着满腔忧愤之情,费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把《桃花扇》传奇改编为京戏……我突出地赞扬了秦淮歌女、乐工、李香君、柳敬亭辈的崇尚气节;对那些两面三刀卖国求荣的家伙,便狠狠地给了几棍子……福王,我是把他作为一个昏庸的傀儡皇帝来处理的。四镇武臣如刘泽清之流,拥兵自重,睚眦必报,毫无抗敌之心而投降唯恐落后……把以上的一些人物在那个时候搬上舞台,还是有些作用的。像这样的戏,在那个时候演出,影射时事在所难免……①
此戏先写成京剧,1946年底改成话剧,1963年再拍为电影,跨越数种艺术样式,影响当然可观。它是在孔尚任同名作基础上改编而来。读一读孔氏《桃花扇》,可明显看到两者间主题大变。孔剧所表,乃正邪之辨,或曰“君子”、“小人”之别;在欧阳予倩那里,此亦为一条线,却退居次位,焦点乃是民族大义与爱国情怀。欧阳予倩承认,他是将剧中故事比附于抗日现实;换言之,1644年弘光政权与满清之间,与1937年中日之间,颇能令人触景生情。
这种解读,非欧阳予倩所独有。实际上,明季历史自晚清重新引起注意以来,基本便负载着民族主义话语,也被用为这种历史资源。不单史学家由此着眼,政治家也乐于这样激发民众。同盟会有十六字纲领,其中的八个字“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完全取自明太祖北伐宣言“驱逐胡虏,恢复中华”②,二者所差,一字而已。由这番历史勾连,“明末遗恨”隐然指向“中华”的得而复失和“胡虏”的卷土重来,明清鼎革于是被提取为一段悲情史,以发挥激醒现实的作用。
对此,应该话分两头。
一方面:一、明朝确为满清所亡;二、由明到清,属于外族入侵而非汉族政权的内部更迭;三、满人入主,对中华文明的步伐确有延缓、拖累和打断的作用。以上三点,是应予确认的事实。
但另一面,从17世纪中叶到晚清,中间有二百五六十年的时间。这二百来年,非寻常可比。其间,整个世界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假若可以起死人于地下,让明末某人与清末某人就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讨论一番,其沟通之苦,必如鸡同鸭讲。换言之,这种思想及话语上的断裂与阻隔,千万忽视不得。
所以,从晚清到抗战期间,近现代人士有关明季历史的读解,有立足史实的一面,但不能否认,也有夺他人酒杯、浇自家块垒的另一面。他们的确在谈论明末,却未必谈的全是明末,恐怕也夹带了不少现实情怀。克罗齐那句“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③,虽已被引得不能再滥,我却仍须再借重一次。他说:
当生活的发展需要它们时,死历史就会复活,过去史就会再变成现在的。罗马人和希腊人躺在墓室中,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欧洲人的精神有了新出现的成熟,才把它们唤醒。④
近现代以来两次南明热,情形与此相类,都是基于现实需要而造成“死历史复活”。
虽然克罗齐揭示了历史学的一种普遍情形,我们却并不愿意一切历史果真都成为“当代史”。就个人而言,有些时候我乐于阅读使历史往事与当下视野很好结合的作品,为成功的“古为今用”击节叫好;但另一些时候,我想说“不”,主张还原历史,使之与现实相切割、各不相扰。这似乎矛盾,其实不然。历史本来就包含两种关系,一是相通性或相似性,一是差别性或特殊性。对于相通与相似,我们挖掘疏通;对于差别与特殊,我们甄别明辨。就这么简单。
关于明末一幕,具体讲,当时明、清两个政权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弘光朝的对清态度及政策,以及满清在弘光政权覆亡中起何种作用等,我以为不能搞成“当代史”。这基于两点:第一,充分意识到时代的跨度,古今不同,明人没有我们现在的思想感情,不能把朝代所不具备的思想感情强加给他们;第二,非要那样做,许多事情解释不通,我们将迷失真相,无法了解历史本身究竟如何,最终只会得到错误知识,而且越积越多。
关于甲申国变后明、清间关系,今天大概没有人不以为处在敌对之中。我曾访问过网上一些明史爱好者的论坛,随处可见以满清为仇雠的情绪,这固然折射了当下的民族主义社会思潮,但显然也由于对那段历史怀有一种理解或想象,觉得站到明朝立场(或曰大汉民族立场)上,势必如此。
然而我可以肯定,明朝当时却并没有这种情绪。不仅没有,明朝对满清的真实心态,依今天思维已很难想象得到。
简而言之,在明朝眼里,满清不是它的敌人。虽然乙酉之变(朱由崧被俘以及南京陷落)之后又当别论,但终迄弘光一朝,明朝确未以满清为敌,无论政治、军事、外交上,还是情感上。诚然,当时对满清以“虏”、“酋”、“腥羶”相称,而予以文化和种族的歧视,但这与进入国家间敌对状态不是一码事。
置身21世纪,用现代眼光看,确实无法搞懂这种关系。这就是为何先前我们要专门强调,并非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明人有他们自己的观念,他们的国家伦理处于另一体系。横亘于我们与他们之间两个多世纪的时光,会造成历史内容的诸多落差。
这里,我们借助一个著名人物,去观察历史落差可以大到什么地步。
经教科书的讲述以及若干文艺作品的渲染,我们心中关于明清代际转换,往往以清兵入关为重要的时间窗。而此事件,又与一个“卖国贼”形象紧密相连。此人非他,辽东总兵、平西伯吴三桂是也。他被描述为在山海关引狼入室,叛变投敌。今天,若以“吴三桂”三字询诸国人,必曰“民族败类”、“汉奸典型”。
然而,这却只是我们的看法。在整个弘光朝,吴三桂拥有绝对正面的形象,事实上,他被看做功臣和英雄。尽管山海关自他手中献出,然后又作为先锋引多尔衮入京,南京上下却不以此为多大的罪恶。后者看重的,是他联手清兵、击溃李自成,为崇祯皇帝报了仇。那时,人们普遍认为,平西伯真正尽到了对于君主的义务,是为人臣者之表率。五月末,户部侍郎贺世寿在其奏疏中,正是这样评价吴三桂,同时抱怨其他武将的渫黩:
如吴三桂奋身血战,仿佛李、郭(指唐将李光弼与郭子仪,二人以平安史之乱垂诸史册),此乃可言功拜爵,方无愧色。若夫口头报国,岂遂干城,河上拥兵,曷不敌忾!⑤
这完全不能说服我们。作为现代人,不妨谅解古人奉守忠君之道,而引狼入室却另当别论。吴三桂之为我们不耻,主要在后者。而令人意外的是,当时评论几乎不曾涉及这一点,就好像那是一个盲点。
问题出在哪儿呢?
在多尔衮致史可法那封著名信件中,关于吴三桂,作者引用了一个中国典故:“独效包胥之哭。”⑥故事发生在春秋末年。公元前506年,伍子胥率吴国大军攻破郢都,楚大夫申包胥“走秦告急,求教于秦”,“昼夜哭,七日七夜不绝其声”,秦哀公终为所动,“乃遣车五百乘救楚击吴”。⑦假如我们为明人对吴三桂“引狼入室”无动于衷感到困惑,可以到这个典故当中寻找答案。
古时,国家“主权”概念,既不强烈,也不精密。申包胥的行为,置诸今日,非落个乞求外国势力干涉本国内政的骂名,古人却目为忠义救国之举,垂范后代,流芳千古。这就是为何吴三桂洞开国门、导异国之军入境这样一幅图景,在我们和明人那里唤起的联想会大相径庭。我们所想到的,大概是《地道战》“鬼子进村”中胖翻译官一类形象,古人脑海浮现的却是昼夜哭于秦庭的悲剧英雄。
假如只是多尔衮把吴三桂比附于申包胥,我们不妨嗤之以鼻,只当他巧舌如簧;问题在于,明朝人士持有完全相同的评价:
吴三桂一武臣耳。至割父子之亲,甘狄之俗,反仇作援,辱身报主,卒挫狂锋,逐凶逆,此申胥复楚之举也。⑧
申包胥典故,是中国话语,不是满清话语,多尔衮不过是鹦鹉学舌,他了解这种话语在中国的正面性和有效性。而他对中国思维的理解,颇中鹄的。关于吴三桂邀清兵击退李自成,明朝果然解读为申包胥第二,是救国的忠臣,而非叛国的逆臣。他这一形象的终结,将一直等到顺治后期率军进攻云贵等地,尤其是在缅甸亲手俘获永历皇帝朱由榔的那一刻。
甲申五月二十八日,弘光登基当月,明朝决定晋平西伯吴三桂为蓟国公,“给诰券禄米,发银五万两、漕米十万石,差官赍送”⑨。
六月二十三日(1644年8月7日),朱由崧就与满清关系及交涉等,召对内阁成员,共讨论了七件事,第二件便是有关吴三桂,对他引清军入关给出四字评语“仗义购虏”⑩。“购”,通“媾”,即讲和、和解之意。这四个字,可以视为官方对吴三桂问题的正式结论。它不单给予吴三桂本人以完全肯定(“仗义”),同时以一个“购”字,追认和确认吴与满清的合作,符合朝廷的意愿。稍后,朝廷向北京派出高级使团,使命之一,正是当面嘉奖吴三桂。
总之,退回明朝语境,吴三桂头上非但没有“卖国贼”帽子,反倒顶着“忠义”的光环。他的汉奸地位是以后形成的,是历史话语转换中重新叙述的结果。这个例子说明,在不同时代,历史视域之别可能判若云泥。
吴三桂未受谴责反被褒扬,只是现象。现象都有其根由,如不从根由上求解,我们对当时许多事情,就摸不到脉络。
帝制时代,没有我们现在的国家观念。我们认为,国家高于一切,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国家之上。而古代宗法关系中,“朕即国家”,国是家的放大,君犹父,君主是这大家庭的家长。循这种关系,帝制国家伦理对罪恶、仇敌的认定,以“危我君父”为第一顺序,此种人、事或势力,才是全体臣民不共戴天之敌。而1644年,逼死崇祯皇帝的是李自成,不是满清。在这过程中,依礼法论,后者不但无仇,反倒有恩。它出兵与李自成决一死战,将其赶出紫禁城和北京,解除了明朝宗庙社坛继续为其所窃据、凌辱之耻。
因此,虽然自崇祯即位之初,虏、寇就并为两患,明朝久为两者同时夹攻,但此时此刻,明朝的仇敌是“寇”,不是“虏”。对于后者,明朝如果不加感激,至少没有理由视为敌人。就好比父亲被人害死,自己没有能力雪恨,多亏一个邻居施以援手,方替自己出了这口恶气,末了自己反对别人怒目相向,这叫什么?这叫“以怨报德”。
这种逻辑,任何现代人岂但接受不了,更觉匪夷所思。笔者并不例外。我在此娓娓述之,绝不表示认可。作为经过民主思想熏陶过的我们,对君父至上、爱君甚于爱国的是非观,只能斥之“咄咄怪事”。但是,回到1644年,这种是非观不仅不是“咄咄怪事”,反而无比真切,人们正是通过它来指导判断,决定言行。而且,不单明朝的态度为其左右,满清当局的举措同样处处以此为考量。
在满清方面,对于入主中原一事,显然经过极精审的计划。他们透彻研究了中国的伦理体系,深知如何获致权力合法性。单说以武力推翻明朝,他们早有此能力,却一直在等待真正合适的时机。当李自成作为造反者攻克北京、逼死崇祯皇帝时,满清意识到,最理想的时机出现了。入关后的事态,也继续证明满清当局有既定、成熟的政治战略。他们倾其兵力,一路向西追歼李自成,对黄淮以南的明朝则置之不问。他们尽可能地为自己捞取合法性,以便最终向中国臣民证明其君父大仇是仰赖他们方得偿报,乱臣贼子是由他们亲手化为齑粉。在北京,他们还为崇祯夫妇正式发丧,令其入土为安。第二年,当清军携带着李自成殒命的成就出现在黄淮北岸时,他们已经站在伦理制高点上,俯视着南京。
此亦即多尔衮1644年8月28日(旧历七月二十七壬子)致信史可法时,何以能堂而皇之指责明朝:
闯贼李自成称兵犯阙,荼毒君亲,中国臣民不闻加一矢,平西王吴三桂界在东陲,独效包胥之哭。朝廷感其忠义,念累世之夙好,弃近日之小嫌,爰整貔貅,驱除枭獍。入京之日,首崇怀宗帝后谥号,卜葬山陵,悉如典礼……耕市不惊,秋毫无扰。方拟秋高气爽,遣将西征,传檄江南,联兵河朔,陈师鞠旅,戮力同心,报乃君国之仇,彰我朝廷之德。岂意南州诸君子,苟安旦夕,弗审事机,聊慕虚名,顿忘实害,予甚惑之!国家之抚定燕京,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朝也。贼毁明朝之庙主,辱及先人,我国家不惮征缮之劳,悉索敝赋,代为雪耻。孝子仁人,当如何感恩图报。兹乃乘逆寇稽诛,王师暂息,遂欲雄踞江南,坐享渔人之利,揆诸情理,岂可谓平!⑪
以下掊击福王登基一事,称为“俨为敌国”之举,威胁就此“简西行之旅,转旆东征”,乃至不排除与闯军合作,“释彼重诛,命为前导”。
我们可以说多尔衮此信蛮横霸道,有些内容很是无赖,然而却不能否认,在伦理上它无懈可击。这一点,明朝方面也无力辩驳。史可法复信就不得不说,满清入京后一系列举动,“震古烁今,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跽(半跪,单膝着地)北向,顶礼加额,岂但如明谕所云,‘感恩图报’已乎”⑫。吏科给事中熊汝霖上疏,议及多尔衮之信,颇感其先声夺人,令本朝处境尴尬:
闻卤有谩书,以不葬先帝、不讨逆贼为辞。使彼果西入,而我诸镇无一旅同行,异日何以藉口?⑬
替多尔衮捉刀的,显然是汉族文士⑭,对礼教条理谙而熟之,所谓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用中国纲常质问明朝,刚好捏住后者软肋。明朝虽然首都为其所占,国土为其所分,一时间,却好似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且不说南京自身有成堆的问题,局如乱麻,就算它政治清明,可以有所作为,只怕暂时也不便以清为敌,行“恩将仇报”之事。
这种“不便”,现代人几乎已经看不见。今天我们看待甲申国变之后时局,目光都会首先投向闯进国门的满清,视此为当务之急。但在明朝人眼中却刚好相反。这是因为,在问题的先后次序上,古人观点与我们不同。
崇祯时期,“寇”、“虏”并称。而甲申之后,先前并称的两患,实际暂时变成一个——“寇仇”瞬间无比放大,“虏患”不仅相应冲淡,更因满清击退李闯而客观上有惠于明。此时明朝对满清,即不像史可法所言当真抱有“感恩图报”之心,起码也感觉稍释前嫌,所以举国上下之所痛,俱在李闯一端。
对古人这种心态,我们会感到怪异,不合口味,不知他们哪里出了问题。但若换位一想,原因也不难找到——古人欠缺现代民族国家的国民心理、国民意识。
地理大发现和形成民族国家意识之后,对于现代人来说,“内”、“外”是分量极重的概念,只要面临外侮,团结起来、一致对外总是第一要义。而仍处“国家”与“天下”相混同意识之中的明代,“内”、“外”的概念,不是没有,却远不够强烈,更非第一位。先前讲到申包胥一例,揆以现代观念,多少有“里通外国”之嫌,当时却并不苛求。春秋战国,偶然也有屈原那样的“爱国者”,但更多的还是伍子胥、商鞅、韩非子、苏秦一类“客卿”,他们替别国乃至敌国工作,完全没有“内”、“外”观念。汉以后,华夷之分渐趋强烈,但主要从文化、礼俗层面论之,还没有(亦不可能)达到如今的民族国家层面。对于遭受丧君之痛的明朝人来说,要求他们和今人一样,在闯进关来的满清面前,民族危机感立即上升到第一位,转而与逼死崇祯的李自成泯其恩仇、修其和好、一致对“外”,这是19世纪末以后才有可能的情形,17世纪中叶无以致之。我们已反复讲过,甲申三月十九日以后明人的“国恨家仇”为何是李闯而非满清的道理,那道理虽全然不合我们口味,却是历史实境真况,回避不了,否认无益。
现在我们便去了解,当时情境下一般明朝子民的反应。
小说《三言》的编者冯梦龙,是这一过程中的历史当事人。作为当时活跃、敏感的出版家,他很快推出一部时事文献集《中兴实录》,具体出版时间未详,但从所收文章内容看,书出于弘光年内当属无疑。该书点校者这样说:“《中兴实录》辑弘光朝部分奏疏、公告而成,确凿有据,为研究弘光朝史实,提供了重要的原始资料。”⑮其实,该书尤为难得之处,是辑有不少民间言论,以冯梦龙自己说法:“因里人辑时事。”⑯欲觇南明一时民意,此适为佳本。
书中收录苏州、松江、常熟、嘉兴等处,士民个人或集体因国变而发表的倡议书十余件,矛头一致对准“贼”、“寇”。如“主辱臣死,岂主死尚可臣生,国乱臣忠,有忠臣岂容国乱”,“立此盟誓,告我同仇,必使敷天缟素,三军衰墨,以灭贼之日,为释服之期”。⑰“逆贼凭陵,肆犯畿阙。钟簴失守,庙社震惊。致先帝饮恨鼎湖,母后痛心椒殿。凡为臣子,莫不切齿裂眥,欲刃贼腹,斩灭之无遗种。”⑱最具代表性的,为以下《讨贼檄》:
逆贼无天,长驱犯阙,主忧臣辱,义不俱生。泣血勤王,冀灭此而朝食;毁家殉国,忍坐视以偷安。但苦无饷无兵,空拳奚济;若能同心同力,举义何难?……义旗迅指,誓清西北之尘;忠勇传呼,奋吐东南之气。承邀灵于天地,决无圣主不中兴;祈默祏于祖宗,岂少忠臣共光复。敢告同志,速定合谋。⑲
检阅其文,难觅以“北虏”为仇为敌之声。今人面此,不免失望的同时而以为古人不知“爱国”。非也,古人不是不爱国,只是爱国在他们,与我们不属同一语义。他们的爱国,归结于爱君;爱君即爱国,君仇即国仇。所以,“以灭贼之日,为释服之期”,“义旗迅指,誓清西北之尘”,在明代中国人,这便是最高的爱国。由此我们也提醒自己,到古人那里发掘爱国精神资源,要格外当心这种歧义,否则,很难不有所误读。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朱由崧《登极诏》这一表明朝廷方针的重要文件里,我们只见以“灭寇”为使命,不见“驱虏”之类字样。所谓“三灵共愤,万姓同仇。朕凉德弗胜,遗弓抱痛,敢辞薪胆之瘁,誓图俘馘之功”⑳,那个“馘”字,仅指李闯。
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在1644年,明朝认为国家危难仅为内部“匪乱”,而非外族“入侵”。现代人接触这种情形,很难不产生反感;由于反感,又很难不在对明末的读解中,掺杂现实的联想。抗战时期,人们大概就是基于这样的联想,重解重写《桃花扇》的。比如,把弘光朝只谈镇压农民军不谈抗击满清,与“攘外必先安内”相勾连;或,用投降/抵抗、卖国/爱国等现代情感价值,套论弘光间的人和事。这是从批判的角度,还有相反的,从歌颂角度混淆古今。我就读过某《南明史》,谈及永历时明军与李自成、张献忠残部合作,盛赞为基于民族大义同舟共济,殊不知那是经过乙酉之变,明之大敌业以满清为首要的缘故;和弘光间计划与满清联手打击李闯一样,这也是时势所致,没有什么现代意识形态可挖。
从伦理和心理上对甲申国变后的形势有所疏解后,我们转而具体考察明朝的对清政策。
自形势紧迫论,特别是从后果论(仅隔一年,南都沦陷),明朝在满清问题上,表现出令人不解的迟钝与迟缓。这固然与史可法督师扬州、离开中枢,南京早早失去主心骨,马士英等人贪渎无为有关,却也符合先前所讲弘光朝对满清所抱的不敌、不仇、不急的总体态度。
换成今天,会在第一时间认真研究对清政策。而在史料中,起初却找不到这类记录。弘光朝就对清政策的正式会商,居然还要等上将近两个月。
不过,这不等于满清问题在明朝政治中销匿无踪,它仍然有所浮现,从部分官员个人的议论和报告中我们便可看出。
熊汝霖得知满清觊觎山东的动向,疏言:
近闻卤骑南下,山东诸郡岂可轻委?南北诸镇非乏雄师,不于时渡河而北,或驻临济,或扼德河,节节联络,断其来路,直待长驱入境,徒欲一苇江南,公然向小朝廷(蔑指满清)求活乎?且闯贼遁归,志在复逞。及今速檄诸镇过河拒守。一面遣使俾卤回辕,然后合五镇全力,分道西征。或如周亚夫之入武关,或如王镇恶(东晋名将)之溯渭水,直捣长安,出其不意。㉑
检《国榷》,六月初三乙未(1644年7月6日),“清以故户部右侍郎王鳌永招抚山东河南”㉒。熊汝霖所说“近闻”,盖即此事。北变后,山东、河南实际已成瓯脱,即使李闯退走西部,明朝也未采取实质性动作回归其间。如今,满清先下手了。际此事态,熊汝霖认为朝廷必须有所表示与决定。他的思路,先防满、后击闯。通过主动进军黄河以北,令满清知明朝实力犹存、未可轻犯。然后以主力西征,捣李闯老巢。对此,他总结为一句话:“杀贼可以灭卤。”我们看到,这虽是一道要求重视满清问题的奏章,但“杀贼可以灭卤”之论表现出当时明朝深为有关复仇的伦理顺序所限,而与现实本身的缓弛相拧相反。“杀贼”明明不能“灭卤”,比较明智和现实主义的做法是,借“卤”杀“贼”,枕戈待旦,“贼”尽之日,悉出精锐杀“卤”。这是可能实现的方案,但当时明朝既无此雄心,思维方式也跳不出伦理窠臼。
客观上,明朝此时处境确实头绪繁多,左支右绌,难以兼顾。吏科章正宸说:“今日江左形势视之晋、宋更为艰难。肩背腹心,三面受敌,而悍将骄兵,漠无足恃。”㉓所谓三面受敌,是指北直满清、晋陕李闯和楚蜀张献忠,较四面楚歌相去不远。理论上不难设想种种进取方案,落于实际,就发现难以万全,更不必说明朝还是那样一盘散沙的状况。因此,刘宗周提出的“北拒卤,西灭寇,南收荆楚”㉔十字要点,看上去相对恰当、平实,实行起来仍属渺茫。
嗣后,身在前方、受命巡抚河南的凌駉,总算提出了较为务实的对清策略。当时,朝廷主张不明,而凌駉虽职任在身,却是个光杆司令,无兵无钱,所谓“不藉尺兵,不资斗粟,徒以忠义二字激发人心”㉕。有鉴乎此,凌駉建议从根本上调整对清策略,并相应调整军事布置。他首先指出:“方今贼势犹张,东师渐进。然使彼(满清)独任其劳,而我安享其逸,恐亦无以服彼心而伸我论。”此亦多尔衮所质疑、羞辱明朝者,凌駉认为从道义上这说不过去。但他进而指出,事情不止关乎道义:
为今日计,或暂假臣便宜,权通北好,合兵讨贼,名为西伐,实作东防,俟逆贼已平,国势已立,然后徐图处置。若一与之抗,不惟兵力不支,万一弃好引仇,并力南向,其祸必中江淮矣。㉖
这番话,真正触及政策导向层面,而非头痒挠头、脚疼揉脚。思考方向正确,头绪理得较顺。基点是“权通北好”,与满清暂缔联合;联合的目的,不仅是先解决李闯问题,也以此安定明朝防务,引满清西向,“然后徐图处置”;若不如此,在尚未准备好的当下与满清相争,是徒然引火烧身,非明智之选。这构想是否一厢情愿,还要看满清的态度。但它本身立论,应属情理帖然,明显可行。
凌駉建言未见采纳。原因首先显然是,主政者心思根本不在此,而诸镇武臣则大多无意于北进。其次,谈迁在《国榷》里提到:“清虏命李建泰招谕凌駉,授巡抚。駉阳受之,以闻。”㉗凌駉“或暂假臣便宜,权通北好”之言,似即指此事。《爝火录》则提到更具体的情节:“临济监军凌駉受大清巡抚山东之命,出示称‘顺治元年’,然于南京亦发疏不绝。(駉系李建泰门生,建泰在北,荐之抚东也。)”㉘明廷是否就此对凌駉有所猜疑,亦未可知。当然,凌駉的忠诚绝无问题,后来清兵渡河,他于城破时自经殉国,相当壮烈。
还有一个原因,也许更加直接——此时,朝廷已就对清政策形成预案,在此情况下,凌駉的建议自然不再有考虑的必要。
关于明朝对清政策的出台,需要交待一下背景。
朱由崧登基,南都大局既定,有关北事,久无片言。朝中相持不下、往复争讼者,全在党别派系。持续瞩目、跟踪满清动态的,仅史可法一人。他受“定策首功”马士英排挤,在朱由崧即位第三天(五月十八日乙巳),即于御前陛辞,开府扬州,督师江北。置身前线,或许是他认识较为切实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还是责任感。
六月初,满清开始有所动作,向山东派遣巡抚。史可法很快向朝廷报告,指出:“恢复大计,必先从山东始。”提出派巡按御史王燮可至山东。对此,《国榷》仅记“章下吏部”㉙,没有下文。六月末至七月初,满清异动频频,“清虏易我太庙主,奉高皇帝主于历代帝王庙”(将朱元璋牌位请出太庙),“清虏命李建泰招谕凌駉,授巡抚”,“清虏命固山额真同平西王吴三桂下山东”,“清虏下青州,东昌、临清皆降”㉚。史可法的应对,是支持山东的民间抵抗。他请朝廷对“山东倡义诸臣张凤翔等”予以委任。因为是空头支票,这次,朝廷不感到为难而爽快同意,“命次第擢用”㉛。
比之于分散的措施,史可法最关心的是方针大计,而这竟迟迟阙如。他以一道《款虏疏》㉜,专论此事:
目前最急者,莫逾于办寇矣。然以我之全力用之寇,而从旁有牵我者,则我之力分,以寇之全力用之我,而从旁有助我者,则寇之势弱,不待智者而后知也。近闻辽镇吴三桂,杀贼十余万,追至晋界而还。或云假之(“之”,《中兴实录》作“虏”)以破贼,或云借之(同上,原为“虏”)以成功,音耗杳然,未审孰是。然以理筹度,宁(辽东都指挥使司宁远卫,今辽宁兴城)前既撤,则势必随以入关,此时畿辅间必不为我所有。但既能杀贼,即为我复仇。予以义名,因其顺势,先国仇之大,而特释前嫌,借兵力之强,而尽歼丑类(指李闯),亦今日不得不然之着数也。敌兵(《中兴实录》作“今胡马”)闻已南来,而凶寇又将东突,未见庙堂之下,议定遣何官、用何敕、办何银币、派何从人,议论徒多,光阴已过。万一北兵至河上,然后遣行,是彼有助我之心,而我反拒;彼有图我之志,而我反迎。既示我弱,益见敌强(《中兴实录》作“益长虏骄”),不益叹中国之无人,而自此北行之无望耶?乞敕兵部即定应遣之官,某文某武,是何称谓,速行覈议。㉝
此疏《史忠正公集》未著日期,依《南渡录》,当写于六月下旬㉞,从某些内容(如“音耗杳然,未审孰是……则势必随以入关”)看或更早。
虽然消息还有些含混,作者却已凭藉出色的研判力,对局面给出恰当分析。基本认识,颇与凌駉不谋而合。同样认为满清对李闯作战,客观上替明朝报了仇,应以此为重,因势利导,暂释前嫌,将其兵锋引向李闯;指出,如不及时明确政策,可能导致满清南下与明为敌,造成李闯死灰复燃。
正如标题所示,奏章最重要的内容,是提请和敦促朝廷派出使团前往北京,与满清正式谈判。他根据某些迹象警告说,如果清兵已经逼近黄河,事情或将不可挽回。正是这一警告,引起南京高度重视,朱由崧“命速议北使事宜”㉟,不久,“召对阁臣高弘图等”㊱。
有关这次召对,《款虏疏》之外,我们再补充一个背景。
《国榷》等记述,六月初九辛未,满清“驰诏江南”。这个文件,相当于《告江南人民书》,首次全面阐述了满清对明政策。首先,它用“不共戴天者,君父之仇。救灾恤患者,邻邦之义”一语,概括三月十九日以来的事态,以此为目前两国关系基调。其次,申明在此过程中清国的恩德:“我大清皇帝,义切同仇,恩深吊伐。六师方整,蚁聚忽奔。斩馘虏遗,川盈谷量……为尔大行皇帝缟素三日,丧祭尽哀。钦谥曰‘怀宗端皇帝’,陵曰‘思陵’,梓宫聿新,寝园增固。凡诸后妃,各以礼葬。诸陵松柏勿樵。”随后对弘光新朝,示以谅解、共存之意:“其有不忘明室,辅立贤藩,戮力同心,共保江左者,理亦宜然。予不汝禁。但当通和讲好,不负本朝。”并表示愿与明朝合作,“各勦勍旅,佐我西征”。㊲
曾有作者质疑此件,以为与满清“统一全国”战略不合,应为赝伪,抑或虽有起草却并未正式发出。㊳此聊备一说,然而,政治、外交从来如博弈,棋无定形,着法尚变,未必拘泥。即如以上诏书中所谓对李闯与明朝同仇敌忾,又何必果信?就在1644年初,满清当局还曾致信李闯等各地农民军首领:“兹者致书,欲与诸公协谋同力并取中原,倘混一区宇,富贵共之矣,不知尊意何如耳。”㊴同理,此时满清对明示好不仅可能,作为缓兵之计、麻痹战术恐怕还甚有其必要。
对方已表态,这边不能假装听不到,何况对方姿态看起来还超出预期,使南京愿意回应。总之,在史可法奏疏和满清公开信的背景下,明朝结束新君登基以来未对满清表明态度的局面,在朱由崧主持下,拿出具体方案。
六月二十三日御前会议,形成如下结果:决定正面呼应满清,双方“通和讲好”;为此,组建并及早派出使团,出访北京。在这基本对策下,还研究和明确了许多细节问题㊵:
一、决定对满清进行经济补偿,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助我剿寇有功,复应劳军若干”,即其入关作战的军事耗费补偿;二是未来每年的“赏赐”及定额,答应崇祯三年标准之上逐年递增,“每量增岁币十分之三”,并且补足历年所欠之款(崇祯三年后因边衅停给),不过这项钱款的支付,附有以下说明和条件,即眼下“物力未充”、暂不付与,同时须“俟三年马匹不犯”。
二、考量在“国书体裁”中,亦即作为官方正式口径,对满清君主以何相称。“景泰中曾称‘也先可汗’,或‘可汗’,或称‘金国主’,宜会议。”留待进一步讨论。
三、交涉时,本朝使节所持礼仪。“今彼据燕京,称帝号,我使第不至屈膝,即是不辱命,全天朝礼。”曩昔,大明居帝尊,以女真为臣属。眼下后者称帝,明朝无力与之计较,只能退而求其次,至少不被以臣属相待。
四、对使节的授权。主要是赔偿(“赏赐”)额度;规定使节“到时可议”,即允许有一定弹性,具体是“十万上下,听便宜行”,但“十万以外太多,必须驰奏”。
五、将经济赔偿与收复失地挂钩。会议提到,为防止“卤先勒银币,然后退地”,给钱之前,双方应该“歃血誓盟”。不过,这方面准备达到的目标,史料中没有很明确的结论。起初说法是:“如议分地,割榆关(山海关古称榆关)外瓯脱与之,以关为界。”这主要是因为,北京有明室陵寝,“若议榆关内,则山陵单弱,何以安设备守!惟金、币不妨优厚”,所以希望用多给钱的办法保住北京。不过,后来明显觉得这不太可能,高弘图说:“必不得已,山东决不可弃,当以河间为界。”亦即对于未来边界,明朝打算最多让步到冀鲁之间。但这究竟仅属高弘图个人意见,还是会议的结论即是如此,尚不清楚。
这些内容,必然引起争议。工科都给事中李清质疑,谈判如若有成,恐怕明朝反受其害:
未得,而我之酬谢有穷;既得,而虏之征求何极?昔寇准遣曹利用款辽,曰:“尔所许,过三十万则斩汝。”然未几复益至五十万,积渐使然也……民穷而饷匮,饷匮而兵枵,兵枵而卤突,情见势屈,恐江南已骚然靡敝。㊶他的忧虑未为无理,以当时态势言,则并不在点子上。除非明朝有把握战而胜之,将满清驱回关外,否则,“以金钱土地换和平”其实是比较经济的办法,因为战争消耗显然将大大高于赎买的费用。
这次会议,是了解弘光朝的好材料。我们由此知道,它打算“以币乞和”,并准备在领土问题上对满清让步。不过,除了看得到的内容,还有深度解析的必要。倘若足够细心,会发现某个议题的缺失。先前,无论在凌駉建议、史可法奏章还是满清文告中,我们都曾见到一个共同内容,即:明军西进,与满清联合追剿李自成。这个问题,在御前会议有关记述中只字未提。
需要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关系着什么。在满清而言,它把入关与李自成作战,揽为义举,并一直藉此从名誉上打压明朝。它主动提议与明军共进恐怕不是出于真心,而是料定明朝做不到这一点,打道义牌,从而彰显后者“不忠不义”。而凌駉、史可法等明朝有识之士强烈主张西进,正是看到这一点,史可法曾在另一道奏疏中忧虑地指出:“虏假行仁义而吾渐失人心。”㊷与此同时,他们认为联清西进,具有战略价值。凌駉称之为“名为西伐,实作东防”;史可法指出,这既可“借兵力之强,而尽歼丑类”,又兼收阻“胡马南来”、防“凶寇东突”之效。再有,是否迈出西征这一步,根本而言关乎“恢复大业”。史可法等深知,当时整个朝政窳窆百现,积重难返,谁都无法使其有全局的改观,于是希望借西征启其一端,令“不急之工、可已之费,一切报罢;左右贡献、朝夕燕衎,一切谢绝”㊸,振奋精神,扭转“偏安”思维,将朝政纳入“恢复”正轨。
反观御前会议,独独对西进不着一字,也就明白南京主导思想上无意于“恢复”。这才是弘光政权的死结。
我们现代人一见“乞和”、“割地”,往往痛心疾首,以为大慝。但在古代,这并非想象得那样严重。古代不存在严格的国际法体系,盟誓、条约有一定约束力,可是真的加以无视和撕毁却也不算什么,没有联合国、海牙国际法庭之类居中仲裁、估衡罪责,争端最终还是由实力来解决,我们看春秋战国间,那种不断盟会又不断毁弃的闹剧,正不知有多少。17世纪中叶,起码在中国,依旧如此;今日予之,却不妨于条件发生变化的明天,重新夺回来。
六月二十九日召对,令人印象深刻处,不在于讨论了对满清的赔偿与割地问题,而在于对西进问题完全不提。假如明朝一面着手与满清媾和,暂屈大丈夫之所当屈,一面顺势而动,整顿兵甲、驱师西进,我们对局势的解读,尚能于消极中捕捉一丝向积极转化的因素,对未来则尚有想象的余地。那一缺失或消失,不单证实了来自满清的判断,也向历史证实,这朝廷确已自弃希望,彻底不可救药。
出使北京的使团,倒是很快组成了。七月初五,宣布使团由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左懋第领衔,马绍愉、陈洪范为副使。临行,左懋第辞阙,痛陈:
臣所望者恢复,而近日朝政似少恢复之气。望陛下时时以天下为心,以先帝之仇、北京之耻为心……抚江上之黎氓,而即念河北、山东之赤子……臣更望皇上命诸臣时时以整顿士马为事,勿以臣此行为必成;即成矣,勿以此成为可恃。必能渡河而战,而后能扼河而守;必能扼河而守,而后能拱护南都于万全。㊹
分明已抱诀别之意,字字泣血,历历可见。明朝实不乏这样的忠正之臣,可惜,他们都不能挽狂澜于既倒。那种整体的隳坏,正如《左传》所言:“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不可为也。”㊺
明朝似乎觉得,向北京派出使团,便万事大吉,重新变得无所事事。此后我们只看到一些零星记载,如七月十七日将出使名义从“款北”改为“酬北”(“款”有藐视之意)㊻,八月初四补充决定“优恤”吴三桂之父吴襄、赠其“蓟国公”㊼,九月初二“史可法请进兵恢复,诏以‘北使方行,大兵继之未便’”㊽。之外再无动静,哪怕屡有塘报报告“和议未成”㊾,包括十二月中旬使团成员陈洪范只身南归从而确知和谈失败,南京也都没有任何应对。
虽然朝廷状态如此,史可法却没有放弃。他权当先前建议已获默许(确实也没有遭到否定),而自行准备。从所见材料看,南京主事者从未对他的准备工作给予任何实质的支持,但他一直都在积极筹备,纵然只是孤旅一支,纵然只是象征性地表示明朝采取了行动,也要将它变成事实。八月十八日,他向朝廷报告“将北伐”,“命申纪律”,九月初二,请求正式进军,但被以等待和谈结果为由,下令暂缓。
以后,史可法曾多次敦促。九月二十六日,奏言:
各镇兵久驻江北,皆待饷不进。听胡骑南来索钱粮户口册报,后遂为胡土。我争之非易,虚延日月,贻误封疆,罪在于臣。
眼见一河之隔,满清大张旗鼓展开接管,自己却只能干瞪眼。十一月十二日,他愤而写道:
痛自三月以来至于今日,陵庙荒芜,山河鼎沸,大仇数月,一兵未加。
“一兵未加”四个字,道尽悲哀。《史忠正公集》还载有《自劾师久无功疏》,用强烈自责的方式,揭露朝事之空洞虚无:
臣本无才,谬膺讨贼,亦谓猛拌一死,力殄逆氛,庶仰酬先帝之恩,光赞中兴之治。岂知人情未协,时势日艰,自旧岁五月出师,左拮右据,前疐后跋……臣是以仰天拊心,泣涕出血,精神日暓,忧郁日沈,疾病日加,深叹于寸丝之莫酬,而万死之莫赎也。
此疏上于何日,未得其详,而据疏中“今受命十月,一旅未西”来看,时在乙酉三月(1645年4月)。这时,清兵已渡过黄河,“破蒙山,逼归、徐,江南震恐”。面此局势,史可法抚思所来,内心岂不创巨痛深。《史忠正公集》所载最后一道奏疏,作于左良玉军变后,其云:
顷报北兵……臣提兵赴泗,正思联络凤泗,控守淮南,不意复有上游之警(指左军之变),调臣赴庐皖上游。臣伏思上游之事,发难无名,沿江重兵,自足相抵,其势未必即东下,而北兵南来,则历历有据,声势震荡,远近惶骇。万一长淮不守,直抵江上,沿江一带,无一坚城,其谁为御之?不知士英何以受蔽至此!这道奏章发出不久,扬州告破,史可法罹难。纵观前后全过程,明朝可谓未用史可法一言,而史可法则是眼睁睁看着国家怎样一步一步毫无作为地走向灭亡。《南疆逸史》为之概述:“可法受事数月,疏凡数十上,皆中兴大故,言极痛愤,草成辄呜咽不自胜,幕下士比为饮泣。”
客观起见,做一点说明:史可法说,终弘光一朝不加一兵、一旅未西,严格讲亦非事实。实际上,曾有一支明军主力正式向西北挺进,并抵于黄河南岸的归德。这支军队,便是四镇之一兴平伯高杰所部。
高杰其人,崇祯间系李自成旧将,后归降。国变中及弘光伊始,他形象很坏,参与马士英拥立朱由崧的行动,在扬州荼毒百姓,又与靖南侯黄得功大打出手。他是地道的一介武夫,粗暴勇狠,天生草莽气质。但此人内在品质其实相当纯正,我读他的故事,不期想起鲁智深。当时鲁提辖经赵员外介绍,到五台山出家,众僧见其凶恶,皆不欲留,独智真长老曰:此人根性至正,将来“证果非凡,汝等皆不及他”。这句话,也完全可以用于高杰。史可法督师江北后,苦口婆心做诸将工作,最终被感化的只有高杰。阅《爝火录》,在高杰转化过程中,祁彪佳也有重要作用:
高杰据瓜洲,尤跋扈,彪佳克期往会。至期,风大作,杰谓彪佳必不敢渡。彪佳携吏卒数人往,杰大骇异,尽撤兵卫,会于大观楼,彪佳披肝膈,勉以共奖王室。杰曰:“杰阅人多矣,如公,杰甘为公死。公一日在吴,杰一日遵公约。”共饭而别。
以后的高杰,脱胎换骨,判若两人,直到去世他的表现也称得上义薄云天。
在史可法等人影响下,高杰很快与其他诸镇从思想和行为上划清界限,跃出污泥,独濯青莲,凡大是大非都能站到正确立场。他是弘光大帅中唯一胸怀恢复大志且能付诸行动的人。七月,朝廷打破对清政策沉默不久,他就托监军万元吉请示:
高杰闻两寇相持,欲乘机复开、归(开封、归德),伺便入秦,夺其巢穴。
可见挺进开、归的军事计划,在他心中存之已久。八月二十四日,史可法代他再次请示:
高杰言进取开、归,直捣关、洛,其志甚锐。其间,高杰曾致信清肃王豪格,写得光明磊落、满纸血性:
逆闯犯阙,危及君父,痛愤予心。大仇未报,山川俱蒙羞色,岂独臣子义不共天!……杰猥以菲劣,不揣绵力,急欲会合劲旅,分道入秦,歼闯贼之首,哭奠先帝,则杰之血忠已尽,能事已毕,便当披发入山,不与世间事,一意额祝复我大仇者。
高杰的转变,有如周处第二,令人称奇。他从驱赶大军蜂拥南下,一心一意找个安逸富庶之地安顿家小、苟且偷生,到拔地而起、仗剑而行、倾巢北进——且是在无任何后援的情况下毅然前往——其大悔大悟,令人肃然。
“九月之十日,祭旗,疾风折大纛,西洋炮无故自裂,杰曰:‘此偶然耳。’遂于十月十四日登舟。”“明年正月,杰至睢州。”睢州即今河南睢县,在归德(今商丘)以西约四十公里。驻于此地的明总兵许定国,与高杰有旧隙,高杰自归德出发前曾与之修好,“贻定国千金、帑百匹”,由是不备。乙酉一月初十二,许定国设计杀害了高杰,然后降清。
“可法闻之大哭,知中原之不能复图也。”南京只有一个高杰。斯人既亡,厥无其继。高杰的出现,其实是个意外。是史可法感召力与高杰品性相互激发、耦合的结果,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虽然出师未捷身先死,高杰并未真正投入作战,但毕竟明军一支劲旅已经到达前线。就此而言,不加一兵、一旅未西的说法,似应修正。
然而有个疑问:高杰北进究竟有无旨意?疑问的提出,是因为从基本材料看,在“恢复”问题上,南京当局始终扮演阻挠、刁难角色。这并不表现为言语上的明确禁止(与责任和道义相拗),却实质性地从物质和行动上给以掣肘。比如派饷一事,史可法唇焦舌敝、再三索讨,迟迟不予兑现。为此,素来任劳任怨的史可法,终于少见地发了牢骚:
近闻诸臣条奏,但知催兵,不知计饷。天下宁有不食之兵、不饲之马?可以进取者,目前但有饷银可应,臣即躬率橐鞬为诸镇前驱。
这是八月的事情,到十一月份,据其下属应廷吉说,“额饷虽设,所入不敷所出”。虽发下一些钱粮,却根本不够用。史可法只好另筹,包括屯田甚至亲自求人捐献。例如有朱姓巨富,“公虑经费不足,辄造其庐,请助饷万金以塞众口”。
高杰大军北行,肯定需要足够的军费,但我们却未发现朝廷曾针对这一行动予以拨给的记载。其来源,可能是高杰驻扎江北数月来自征所得,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当然,理论上朝廷不必再另增粮饷,因为当初设四藩时政策已讲明,各镇每年“用饷,本色米二十万石,折色银四十万两,悉听各属自行征取”,既然下放了权力,中央就可以不管。但那样的额度,用于享受和挥霍或绰绰有余(比如刘泽清),但像高杰这样出师远征,大概并不够。应廷吉说,史可法动员朱姓巨富捐饷未果,后来高杰也找上门,他可不那么客气,采取了打土豪方式,“追赃数十万,减至四万”,似乎弄到一些,但也没尽如其愿。
除军费缺口须自筹弥补,进军的指令,我们推测也与南京无涉,而是史可法以督师名义自行下达。这虽属推测,却有侧面的旁证——左良玉兵变后,马士英尽调江北兵力对付左军,连史可法直接指挥的区区几千人也不放过(参阅前文所引史可法:《请早定庙算疏》)。可见,依南京主政者的本意,绝不乐于见到一兵一卒远离近畿。高杰所部,在四镇中战斗力首屈一指,对马士英来说,将这样一支主力部队派出远征,可能性完全为零。
因此,假使分析得不错,高杰西进大概是在自筹军费基础上,经史可法个人毅然拍板而来的行动。如此说来,史可法坚称朝廷不加一兵、一旅未西,某种意义上仍是事实。
这个朝廷,国都失陷,疆土分裂,君主自尽。然而,它什么也没有做。
这个朝廷,拥有最多的兵力、最富的区域、最先进的生产力,论有资格打仗与打得起仗,无人能及。然而,从头到尾它没打过一场仗。
也不尽然。它打过仗,一场大仗。却并非对外,而在自己内部,聚集数十万兵力、满腔热情打了一仗——同时也是最后一仗。
十余年来,“寇”、“虏”并称。前者是深仇大恨,一经提起,咬牙切齿。后者是心腹之患,如虎狼在侧。可甭管“寇”、“虏”,明朝竟然都不曾对它们伸出哪怕一根手指头。
两者当中,对为己复仇的某方,如前所说基于道义或策略的缘故,暂不招惹,也还罢了;奇怪的是,对明明有血海深仇的另一方,也不加一矢,让别人“全权代理”,自己却只作壁上观,俨然看客,若无其事,嗑着瓜子、啜着香茶,在戏院中看得津津有味。
这样无法理喻的一幕,除了甘坐等死,委实没有其他说得通的理由。然而,求生不是本能吗?就算濒死,凭着本能也总要挣扎一下。可弘光朝却仿佛懒得挣扎,抑或不屑挣扎了。
朱由崧登基满两个月时,吏科都给事中章正宸对时事加以点评:
两月来,闻文吏锡鞶(“锡”通赐,“鞶”为官员腰带,这里指升官)矣,不闻献馘;武臣私斗矣,不闻公战;闻老成隐遁矣,不闻敌忾;闻诸生卷堂矣,不闻请缨发。如此日望兴朝之气象,臣知其未也。
这是弘光朝现实的基本图景,从开始到结束,一以贯之、从未稍变。朱由崧登基两个月如此,一年后还是如此。而且,这样的状态无需敏锐才能发现,大家都看在眼里,所以类似章正宸那种批评、提醒、谏劝的奏章,不断涌来,比比皆是。但却没有任何触动,朝政宛若一潭死水,纹丝不动,形同鬼域,寂蔑得骇人。
也许,确实朽烂透顶了,已无一丝可致振作的气力。但又不尽然。我们分明看到史可法、左懋第、凌駉、高杰、祁彪佳……的存在,他们所体现的精神力度,不必说在明末,置诸任何时代,都是可以撕裂夜空的闪电。国变以来,明朝并不缺乏伟岸人格,并不缺乏英雄传奇,并不缺乏滚烫心灵,我们甚至要说,从弘光到永历,明朝整个最后尾声阶段,这种人和事的涌现比任何历史时期都更多。然而,那些悲壮、惨烈的故事,似乎只是见证了个人品质的优卓,对于时代,对于历史整体,却毫无意义。
作为后世观察者,我们感觉到一种吞没,一种虚空,一种无解之死。在我们眼前,明末展示出来的黑暗,远远超越了黑夜的层次;它是黑洞——黑洞,是一种引力极强的天体,就连光也不能从中逃逸。关于明朝的灭亡,至少笔者无法看成外族入侵的结果。它消失于自体内部一种混沌、无形却能吞噬一切的力量,一种“物质塌陷”。历史上,当黑暗积累得太久,就能够生成这样的自我毁灭的能量,而外部的推动,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
①欧阳予倩:《〈桃花扇〉序言》,《欧阳予倩全集》第二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第433-434页。
②《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国立北平图书馆红格钞本影印本,1962年版,第0402页。
③④贝奈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与实际》,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页,第12页。
⑦司马迁:《史记·伍子胥列传第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688页。
⑧刘泌:《恳彰天讨疏》,《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645页。
⑫史可法:《复摄政睿亲王书》,《史忠正公集》卷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4页。
⑭据南炳文《南明史》,此人姓李名雯,满清入京后,为宏文院中书舍人。见该书第43页。
⑮李昌宪、夔宁:《点校说明》,《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577页。
⑯冯梦龙:《中兴实录叙》,《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580页。
⑰卢泾才:《杀贼誓言》,《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596页。
⑱袁良弼:《吴郡公讨降贼伪官》,《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598页。
⑲徐人龙:《讨贼檄》,《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590页。
⑳计六奇:《明季南略·弘光登极诏》,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0页。
㉜《史忠正公集》题为“请遣北使疏”,显系清人改窜。据冯梦龙《中兴实录》,原题是“款虏疏”,兹予恢复。
㉝史可法:《请遣北使疏》,《史忠正公集》卷一,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7页。
㊳南炳文:《南明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1-45页。
㊴《清帝致西据明地诸帅书稿》,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编《明末农民起义史料》,开明书店1952年版,第455页。
㊺《左传春秋正义·卷第二十六·成公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43页。
作 者: 李洁非,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资深学者。主要著作有:《告别古典主义》《小说学引论》《解读延安》等。
编 辑:王朝军 zhengshi5@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