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三定
我们湖南特别是岳阳,有深厚的藏书文化的传统,历史上,湖南包括岳阳有不少的民间藏书家。当代也有很多民间藏书家。岳阳在2000年曾经评选过十大“巴陵藏书家”。巴陵是岳阳的旧称,本人有幸入围。排在第一的是一位退休的地质队的干部,他只有高中文化,他在部队里工作过一段时间,然后在部队里提干,转业到一个地质队。退休以后,在岳阳定居,他的名字叫邹光忠。还有一位藏书家是农民出身,他也只是高中毕业。
我个人建了南湖藏书楼。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龙协涛为我撰写了《南湖藏书楼记》,龙老师是北大有名的才子,他撰写的《燕园赋》、《国球赋》是当代散文名篇,他为北京奥运会创作的2首歌曲(其中一首纯为歌词应征)双双获奖,他曾应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之约创作朗诵词《国土赋》,岳阳楼景区内的双公祠大门联亦为他撰写。他为我创作的《南湖藏书楼记》在《人民政协报》2008年2月4日发表后,《新华文摘》2008年第9期予以全文转载。《南湖藏书楼记》中写道:“是君嗜书、读书、购书、淘书、著书、教书、评书,以书为友,以书为乐,以书为生,真书癖书痴也。平生不藏富、不藏娇,情所独钟惟藏书,日就月将,积册盈箱;几案罗列,床头摊放。相对展玩,情往似赠,会心如答,乐在声色禄位之上。”这里实际是对广义的“读书”的快乐的精彩描写,我很同意,很欣赏。南湖藏书楼楼名由沈鹏、王蒙、王朝闻等多人题书。还有郑欣淼(文化部副部长兼故宫博物院院长)等撰写了诗、联。
藏书的目的大概是两种类型,我这里指的是私家藏书。一种就是为收藏而藏书,这些人藏书就是把书收藏下来,并不一定要自己看,并不是为了自己的研究,或者说他们是为社会而收藏。像宁波的天一阁,是为社会、为后世而藏书。还有我前面说的邹光忠,他以收藏字典、词典见长。他的字、词典收藏很齐全。他自己也编写了一部大辞典,叫《世界节日大辞典》。这部辞典有四百多万字,他全部用手写的,誊写好的稿子堆起来有很高。很遗憾,这部书到现在还没有出版出来,主要原因是没有出版经费。另外,像何光岳他收藏的族谱那么多,他并不是完全自己看,他是为了把这些族谱收齐后,为人类社会留下宝贵的文化财富。这是一种类型。
第二种类型就是为读书、为自己的学术研究而藏书。我个人就是这样的。比如说我要买书,这本书与我的研究有关系(当然人家送的又是另外一回事)我才会买。所以我收藏的书主要是三大类:文学(主要是文学研究)方面的、史学方面的、哲学方面的。而尤其以哲学方面的书较多,我最喜爱的是哲学。有一种书我不主动购买收藏,就是畅销书我不收藏。特别畅销的书我特别不收藏。原因有二:一方面是因为在目前这种条件下,不少畅销书是炒作起来的,往往夸大(甚至无限夸大)宣传。比如若干年前畅销数百万册的《学习的革命》就是成功炒作的范例,书的内容则空疏得很。当时我这个专门搞学习的人就没有买。后来有一次我去青岛开会,会议组织者买了这本书每人送一本做礼品,当然我还是要了。没有花钱的书我还是不把它丢掉。另一方面,畅销书往往是大众化、通俗性的书,它可能适合一般大众的需要,但不一定适合我们作学术研究的人的需要,毕竟我们作为大学里的老师和一般的读者是不一样的啊。
关于藏书话题,我还要专门谈三个观点。观点之一,我要向为读书、为研究而藏书的人,提出一个忠告:就是家有藏书赶快读,不要把书放在家里做摆设。有一个这样的故事:有一个人叫某甲吧,家里藏了一本书非常好、非常有收藏价值,他把书当作宝贝一样收藏,但是没有读过,他就把它藏在家里。后来,他的好朋友某乙借了那本书回去,认认真真地读完了,某乙读完那本书后好久都不还给甲。某甲找某乙要,某乙就说没借某甲的书,说这本书本来就是他自己的。某甲讨要不回来,气得要死,于是就告到县太爷那里去了。县太爷审案时把他们两个人召来,他先问某甲:你说这本书是你的,自己的东西最熟悉了,你说说看这本书写的什么东西啊?某甲一问三不知,什么都不知道,某甲说他只是收藏而没看。县太爷接着问某乙书里的内容,某乙因为认真看过,对内容清清楚楚,熟悉得很。县太爷于是判定说:这书肯定是某乙的啦,就判给某乙了。某甲虽然气愤但也无可奈何。某甲和某乙两人从县衙门一出来,某乙就主动把书还给某甲了,并说:这本书是你的,书还给你,我不是要你的书,我是告诉你你自己的书你要读,你藏在家里不读有什么意义呢?原来某乙是想用这种特殊的方法去刺激、触动一下某甲,促使某甲读书。
观点之二,就是借书要还。这点我是深有感触的。所以我办公室、我家里的书橱上都贴了条子:“教研用书,恕不外借。”我记忆力也算可以,尤其在书方面的记忆力更好一点。我宁愿我的记忆力差一点,比如说谁借了我的书要是忘掉了就算了。但很遗憾,忘不掉。谁借了我的书不还,我就总是记得这个事情。有人说,要学会忘记。但在这个问题上我就是不会忘记。二十多年前有人借了我的书不还,我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有一个这样的故事:也是两个好朋友,甲的书被乙借去了,甲不好意思找乙要,但在心里则是耿耿于怀。有一次甲被乙请到家里去吃饭,吃完饭后,甲到乙的书房去随便看看,甲这个人也特别怪,在多个书架的书中,甲一眼就看到了乙借他的那一本,他先是眼睛就盯着它看,然后从书架上抽下来翻。那个乙也大方,他说,这本书你这么喜欢?那就送给你去吧。此时的乙根本不记得这本书是自己从甲那里借来的。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乙借书不还并不是故意不还,而是不记得了。目前就有这样的情况,有的人借钱他记得还,但借书往往不记得。可能是受了“孔乙己”的影响吧,所以我特别提出这一点。
观点之三,就是关于藏书将来留存的问题。据我所知,历史上私家藏书楼的主人一般有两种处置方法。一种是晚年将藏书处置好,主要是捐献给社会或转赠给他人。比如胡绳就在1995年春,将自己的14478册藏书赠送给襄樊图书馆(抗日战争时期,胡绳在襄樊主编过《鄂北日报》),他幽默地说:“这好比是为我的女儿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婆家。”襄樊图书馆专门设立了“胡绳藏书室”。据《人民日报·海外版》1998年 3月 16日报道:1997年 4月,胡绳来到“胡绳藏书室”,慈爱的目光停留在“女儿”身上。这里的许多书已跟了他大半个世纪,战乱中,许多东西都丢了,而这些图书却像命根子一样,跟着他颠沛辗转,须臾不可分离。另一种处置方法是留存给自己的后代。这又表现为两种不同的态度。第一种态度是定出规矩、条文,严格要求子孙后代必须把藏书一代一代流传下去。极端者甚至预先诅咒可能卖掉祖宗藏书的不肖子孙“不孝”、“不如禽犊”。第二种态度则与第一种态度完全不同。《书林清话》(近代著名的版本目录学家叶德辉著)“藏书家印记之语”条讥笑第一种态度为“不达”,写道:“藏书与藏书法名画不同,子孙能读贻之,不能读则及身而散之,亦人生大快意事,此吾生平所持论也。”陈平原教授对此赞叹道:“好书存留天地间,流入他人书房,总比被不读书的子孙白白糟蹋好。”“如此襟怀,如此见识,古往今来藏书家中尚不多见。”(《学术随想录》第279页,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