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 胡宝平
哈罗德·品特早期剧作的戏剧空间几乎都是以普通人的房间为基础构建的封闭的私人空间,剧中发生的事情、谈论的问题一般无关国是,更没有公开的政治抗议和社会政治批判。因此,舒尔曼、博尔顿等众多评论者将这些私人空间视为绝对封闭的空间,认为它们与广阔的社会公共空间相绝缘。①这些批评中其实隐含了一个传统观念,即政治、道德是社会公共范畴的问题,它使上述批评者将公共与私人领域截然区别起来。需要指出的是,在当代学术研究里,“政治”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它涉及的层面也更为微妙、复杂。②C.W.米尔斯提出的“社会学想象”和H.勒菲弗尔的著名论题“(社会)空间是(社会的)产物”等都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个体遭际与社会事务之间的关系、私人空间的社会政治性质,这些都给我们重新认识品特剧作中的私人空间给予许多有意义的启示。
与此同时,艾斯林及较近者如迈克尔·比林顿、约翰·彼得等则清楚地认识到品特戏剧中私人空间与社会公共空间的互动与关联。艾斯林从心理角度评析了品特剧作,强调品特的剧作从来都不是“完全缺少政治内容或政治立场”,因为“在其剧作高度私人化的世界背后,潜藏着基本的政治问题:权力的使用与滥用、争夺生存空间、残酷与恐怖等”(Esslin Martin 36,40)。比林顿和彼得持与艾斯林基本相同的观点,英尼斯则考察了品特笔下若干文艺人形象,这些文艺人“通常都成了牺牲品”,反映了“社会逼迫人循规蹈矩,或者暗示了极权主义国家里许多艺人的命运。”(Inners Christopher 281)
然而,上述批评者所论都是权力政治一般的、普遍的特征,包括获取权力、威胁、暴力等等。于作者而言,能成功地表现具有普遍性的主题自然是一大成就;于批评者而言,仅着眼于一般的、永恒普遍的方面,容易忽略剧本中具体而又微妙复杂的社会、历史因素,而这些尤其值得深入研究。这就要求我们仔细分析品特构建私人空间的方式,包括场景的布置、出现的人物、人物的行为、谈论的事情和使用的语言等等,以进一步认识品特戏剧借私人空间所传达的社会反映与社会批评。这里选择《房间》为例做详尽分析。
《房间》剧情发生的空间是一间出租屋。品特用写实手法描述罗斯所住房间的简单陈设,呈现出下层人的生活状态。下层人物的家居生活空间在之前的戏剧里有,但是成为戏剧表现的中心并形成潮流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历史地看,这样的戏剧空间形式反映了戏剧程式中一个要素的转换——英国戏剧的室内空间由文艺复兴时期主要是宫廷、城堡和贵族的府邸,到后来中、小资产阶级的生活空间,现在开始转为下层人物的家庭生活空间。但是,下层社会成为戏剧关心的一大焦点,并能成为商业戏剧的一个卖点,最终体现了戏剧发展环境的变化——人们从心理上有了关注下层社会人物。这个变化的原因之一,是二战后这一批剧作家大部分都是下层社会出身,他们戏里表现的是自己比较熟悉的生活情境和生活状态。
《房间》中私人空间的外部特征能显示观众接受心理的变化和社会经济变化。不过,一个私人空间成为戏剧表现的中心,它首先必须对里面的人物有实际意义与价值,这实质上是空间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
戏一开场,主人公罗斯就一直在唠叨他们夫妇租住的这间房的各种好处,一边唠叨一边将自己的房间与外面和地下室进行对比,场内空间和场外空间由此形成对照。终于,罗斯点出了关键:这间房子是一个黑暗、寒冷的世界里明亮、温暖、舒适的家。罗斯说的所有优点,都是一个家所具有的价值。作为物理空间的房间现在成了一个心理空间,而作为心理空间,它反映出主人公罗斯的心理情感需要。
《房间》的空间设置与经典的戏剧“三一律”中的“空间整一律”相契合。空间整一的宗旨之一是“让戏剧表现的焦点集中以达到特别的效果”。(Abrams M.H,172)但是在《房间》中,空间整一还有特别的意义,它与剧中主人公罗斯的选择密切相关。罗斯是从外地来的,现在住的这个区很安静;她自从住进来以后,似乎就从不出门了;她自己也很安静。后来赖利说她父亲希望她回家,接着又直接说:“莎尔,我希望你回家。”赖利的话似乎表明:他就是罗斯的父亲,罗斯是抛弃了父亲、离开了父亲那个家、隐姓埋名来到这个区的。她回答赖利的请求时说“我已经来这里了”,其潜台词似乎是“我既然来了这里,就决不想回去了”。这或许表明罗斯不是简单的离开那个旧家,而是逃离那个旧家,现在的空间是个主观上刻意选择、营造的封闭空间。问题是:为什么罗斯要离开旧的家、寻求一个封闭的空间并拒绝赖利的要求?
剧情的发展表明当下私人空间的封闭与安稳都没有保证。房东基德第一次进来时说的话前言不搭后语,引得罗斯对他满腹狐疑;森兹夫妇因为租房子而来,他们的出现对罗斯的居住权直接构成威胁;基德第二次造访时直接引入了另一个威胁因素赖利,赖利要求她回家对她现在的状态构成潜在的彻底破坏或者说彻底否定。品特风格的侵犯在本剧中有两个作用:一方面打破了罗斯苦心渴望的封闭与安稳,另一方面暴露出罗斯内心一直埋藏着的恐惧。屋子里面也有让她恐惧的因素。戏剧一开始,罗斯像个奴婢老妈子一样服侍着伯尔特,伯尔特自始至终对她不理不睬,这至少能表明两人的关系不够和谐;伯尔特外出回来后,跟罗斯描述路上开车的情形的言辞显示出他有虐待倾向。结合所有这些细节,我们能对罗斯离家出走的原因有所理解,也能发现伯尔特是罗斯心怀恐惧感的另一原因——或许在罗斯的内心里面,她对伯尔特所怀的恐惧远远超过她对赖利所怀的恐惧,或者说,是对赖利出现在伯尔特面前可能会遭到不测的担心和恐惧。③
在品特剧作中,“家”主要有三重意义:一是独立、私密、温馨、舒适和安全感;第二层意义以第一层为基础,是家庭关系的和谐;第三层以第一、二层为基础的个人归属感。从物理空间到心理空间,从离开老家到租住新屋,从自求封闭与封闭被打破,还有伯尔特的冷漠与暴力倾向,我们可以发现,“家”这个心理空间所具有的意义,罗斯都无法获得。不过,罗斯刻意选择、营造的私人空间与社会公共空间有什么关系?
伯尔特对赖利的敌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切入点,即赖利的黑人种族身份和伯尔特殴打赖利时骂他的话“Lice!”这两个线索让我们把作品里的人物冲突和英国20世纪50年代日益严重的种族矛盾联系起来——或者说,它们间接反映了当时的种族矛盾。当时的种族仇恨都是针对这些黑人的(当时委婉的说法是“有色人种”)。据调查,lice这个词并不是50年代英国人辱骂黑人移民常用的,而是三、四十年代德国纳粹在反犹宣传中用来指犹太人,借端推行种族清洗政策。(Knowles Ronald 25)但是,有社会学者和历史学者指出:四、五十年代黑人移民所面临的处境和二、三十年代犹太移民的处境非常相似。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品特自己是犹太裔,少时有被白人少年追打的经历。与此同时,品特出生的地方——伦敦东区的哈克尼,是后来黑人移民最集中的地方之一,品特不可能不熟悉黑人移民所面临的比如找房子、找工作和社会文化融合等问题。品特个人的种族背景和现实经历与认识,有可能以隐蔽的(或许是无意识的)方式进入他的写作。
众所周知,品特的《生日晚会》和《看管人》里明显地利用了种族话语,对种族偏见和歧视进行了间接的批评。以上的分析或许可以表明,品特从一开始就在利用、批判种族话语,这进而证明了早期品特戏剧在戏剧想象乃至社会关怀上的连贯性。当然,反映、批评种族问题应该只是戏剧表现的一部分。《房间》一直较受欢迎并多次重演,说明它是一部比较成功的商业戏剧,进而说明其表现的其它主题——尤其是安身立命与生存恐惧,符合以中产阶级白人为主的观众的心理。首先,说家庭主题是世界文学的永恒主题,也就意味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使安家、家庭关系等永远是人们关切的问题。应该说《房间》里面罗斯对于家的强烈需要、她感觉被人跟踪等细节,不仅反映了作为少数裔的黑人身在异国他乡时安身立命的需要,也传达出本土英国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家的矛盾心理,而罗斯和伯尔特之间的关系,则直接反映了英国人长期以来的性别角色观念。
品特本人就经历过找房子安家的问题。他写《房间》这出戏的时候,和V.麦钱特结婚才六个星期。因此,品特决定和一个白种人结婚,当时在家里引起了不小的“麻烦和不安”(Billington Michael 69),于是夫妇俩很快就搬出来单独住了,因而有过四处焦虑地找房子安家的经历。另一方面,品特本人的大家庭观念也很强,结婚前他和自己父母的关系一直都很密切,所以内心里面对和父母分开心里面也感到不安。从这个角度看,品特似乎以曲折的方式(把自己化成女性角色罗斯)将自己的亲身经历表现出来。罗斯对于温暖、舒适、安全的家的渴望,一定程度上暴露了作者本人的内心渴望。而赖利出现要罗斯回家,则反映了犹太家族传统(或者说家族权威)对企图逃脱其控制的人的影响力,以及人们必须遵从、维护家族传统这一要求。
家庭观念中很重要一部分是家庭中的性别角色定位。社会、历史学家指出,二战后的十年,英国的家庭、性别伦理与战前没有变化。人们明显遵循着传统的、保守的性别观念、性观念及家庭角色分工。《房间》里面,罗斯打理家务,为丈夫伯尔特做饭、端茶倒水,而伯尔特要外出开车挣钱,这是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虽然“从1955到1965年期间,社会对妇女劳动力的需求增加了”④,但是传统观念的影响力依然很强,社会学家所说的四、五十年代英国社会存在的“家庭共识”(domestic consensus)普遍存在,依然要求甚或劝说女性回归家庭角色(Lacey Stephen 14)。在品特的作品里我们看到的情形都是女性的生活依然局限于家庭之中,男性在家庭生活中被赋予了近乎绝对权威的地位。换句话说:品特在《房间》中表现私人空间的方式,充分体现社会空间中关于女性地位的主流社会话语的渗透和影响。
《房间》的另一关键主题——威胁和生存恐惧,也不仅是犹太人和黑人的遭遇,而且是广大英国人乃至欧洲人的遭遇。剧中的罗斯无法完全了解她周遭的世界,她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时刻感到威胁、恐惧。这种威胁感和恐惧,对于许多经历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观众和读者并不陌生。1960年3月3日与J.舍伍德的访谈里,品特对《生日晚会》中的威胁和生存恐惧的有一段评论:威胁性人物“神秘降临,出现在门口”不是“超现实的,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这样的事情“欧洲过去20年里一直在发生。其实不仅过去20年,过去二、三百年一直都在发生。”(2)细察森兹夫妇和赖利的出现,我们发现上面这段评论很大程度上可以作《房间》以及罗斯命运的注脚。如果说威胁和恐惧是现代欧洲生活中一个普遍现象,《房间》表现的威胁主题因此具有普遍意义。
品特在《房间》等戏剧中所刻画的人物,仿佛生活在一个陌生、敌对的世界中,周遭的世界对他们来说是不确定的、甚至不可知的;他们与过去相割裂,未来会怎样无法预知。因此,人物感到烦躁、不安、恐惧。探讨这些涉及存在与人生的问题,应该说品特并非唯一的一个。我们可以很容易想到20世纪40年代以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潮,以贝克特、加缪为代表的荒诞派戏剧。这些哲学、文学思潮的社会历史背景,就包括战争、屠杀和社会恐怖,不妨说品特与上述不同作家的作品是二十世纪中叶欧洲社会的共生物。
注解【Notes】
①参见Milton Shulman,“Three for One Give Mr.Williams an Actor’s Field Day,”London Evening Standard(19 January 1961):14; James T.Boulton,“Harold Pinter:The Caretaker and other Plays,”in Arthur Ganz ed,Pinter:A Collection of Critical Essays,(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Inc.1972):93-104;Austin E.Quigley,The Pinter Problem,(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5);D.Keith Peacock,Harold Pinter and the New British Theatre,(Westport:Greenwood Press,1997).
②佩特曼就曾指出,传统的“政治”概念将公共与私人领域截然区别起来,而忽略了私人生存之具体现实中一些很深的偏见。实际上,社会政治问题在家庭乃至任何社会组织结构里普遍存在。转引自Ray Pratt,Rhythm and Resistance:The Political Uses of American Popular Music,(Washington and London:Smithsonian Institution Press,1990)3.
③品特自己曾经对赖利的出现做过解读,认为赖利是名“信使”,是“潜在的救星”,他在设法把罗斯从她生活的房间和她与伯尔特的生活中解救出来,这是“他遭到伯尔特殴打的原因”。见Michael Billington,The Life and Work of Harold Pinter(London:Faber and Faber,1996)69.
④Cook Hera.“No Turning Back:Family Forms and Sexual Mores in Modern Britain.”History and Policy Nov.2003<http://www.historyandpolicy.org/archive/policy-paper-17.html.>
Innes,Christopher.Modern British Drama 1890-1990.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
Esslin Martin.Pinter:The Playwright(4th ed.).London and New York:Methuen,1984.
Abrams.M.H.A Glossary of Literary Terms(3rd ed.).New York: Holt,Rinehart and Winston,Inc.1971.
Billington Michael.The Life and Work of Harold Pinter.London:Faber and Faber,1996.
Ronald Knowles.Understanding Harold Pinter.Columbia: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1995.
Lacey Stephen.British Realist Theatre:The New Wave in its Context 1956-1965.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