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娟 倪晓建 (首都图书馆 北京 100021)
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要求每个人都能方便快捷的获得图书馆信息资源,而总分馆体系被认为是实现普遍均等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最佳模式。总分馆制以其服务场馆布局合理、资源统一分配、服务标准统一、运行高效等优点成为欧美国家及港澳台地区普遍采取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组织机制。近几年来,在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背景下,我国各地政府和图书馆界也开展了一系列总分馆体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多种形式的总分馆模式,但是与国际上真正的总分馆制相比还存在着差距,本文在分析国内外总分馆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总分馆体系建设的问题和建议。
总分馆制是欧美等国家普遍采取的公共图书馆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这主要取决于国外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和管理体制。在建设主体方面,英美日等各国法律都规定了“地方政府”是公共图书馆的主要建设主体,主要负责保障图书馆建设所需的经费。“地方政府”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解释,西方政府体系一般分为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一般包括郡、县等中级政府,以及在某种程度上“低于”中级政府的城市和其它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通过辖区内居民的税收承担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为了保证辖区内的居民能够获得均等高效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各地方政府通常根据公共图书馆建设/服务标准的要求,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在辖区内的市、镇、村设置规模不等的固定图书馆和流动图书馆,形成统一管理的图书馆系统,即一个总分馆体系。
在管理体制上,地方政府一般不直接管理公共图书馆,而是交由图书馆委员会或图书馆管理局负责整个辖区内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宏观管理和规划,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和行政具体事务由馆长负责。运作机制上,总分馆实行资源的统一配置和共享,由总馆进行各类资源的统一采购、分编、加工和物流配送,建立统一的业务建设标准,采用统一的管理系统和服务平台(美、英、日三国总分馆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见表1)。
联盟性质的总分馆模式也称区域性服务网络,即在不改变原有行政隶属及人事、财政关系的情况下,通过行业合作,在不同建设主体保障的资源之间建立起共享机制。总馆或者中心馆只在业务上对分馆进行指导和协调,包括文献资源的统一分编、统一服务平台建设和数字资源共享,实现图书的通借通还。分馆或成员馆作为独立建制的图书馆,保持财产和人员的独立性。这种模式并未涉及人财物的管理,只实现了业务上的部分合作和协调,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不算总分馆形式,我国很多地区进行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采用这种形式,典型的如上海中心图书馆体系、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杭州图书馆一证通等。
区域性服务网络实现了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以及服务平台的统一建设,但是由于这种模式是由图书馆发起而不是政府主导,并未涉及行政和财政隶属关系,人财物的管理仍归各馆,中心馆对分馆只有业务管理权而没有行政管理权,因此并不是真正的总分馆(表2)。
准总分馆模式是在不改变原有行政隶属及人事、财政关系的情况下,总馆负责全区域内文献资源的采购、分编、加工,同时指导和协调读者服务工作;分馆专事各种读者服务工作;总分馆之间实行通借通还。在建设主体方面,一般由政府主导,由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共同出资,共同作为建设主体推行总分馆制建设,代表性的如东莞集群图书馆、嘉兴城区总分馆体系、苏州总分馆模式。
准总分馆模式实现了建设主体的部分上移,上级政府参与到分馆的建设中,发布了相关文件并提供部分建设经费,总馆掌握了部分人事和业务管理权,但是由于缺乏图书馆法的保障,政府投入随意性较大,往往一次性投入而缺乏长效建设和保障机制。同时现有图书馆分级管理体制下,分馆在行政上仍然隶属于各级政府,因此,总分馆之间并未形成真正的经费统一管理、资源统一、人事统一的紧密的总分馆体系(表3)。
表1 国外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模式[1][2]
表2 我国区域性服务网络模式比较
表3 我国准总分馆模式比较
总分馆同属于一个建设主体,分馆是总馆的一个派出机构,人财物由总馆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管理,文献资源由总馆统一采购、分编、加工和调配。分馆从事读者服务工作,工作人员由总馆统一派出,总分馆之间实行一卡通用、通借通还、文献检索和数字资源共享服务。2005年,禅城区政府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建设文化名城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禅城区联合图书馆”,建设目标是:至2010年建成主馆1个、分馆8~9个的图书馆群,使每十万禅城区居民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2006年“禅城区联合图书馆”正式挂牌,至2007年已形成1个总馆、4个分馆,总馆直接管理分馆,服务标准统一,完全通借通还的总分馆体系。禅城区联合图书馆的建设机制是由区政府作为建设主体,街道办事处和当地企业共同参与,除分馆场地由街道办事处和当地企业免费提供外,其他办馆条件和经费均由区政府提供,分馆的运行成本完全纳入总馆。在资源配置和服务方面,其文献资源所有权全部归属总馆,人财物均由总馆统一管理调配、服务质量由总馆统一把握,形成全区图书馆统一采购、书目数据统一编制、书刊通借通还、资源完全共享的联合服务体系。[3]
通过对国外以及我国总分馆模式的分析,我们看出我国的总分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总分馆模式还存在着一些差距。
首先,在建设主体方面,总分馆一般是由一个建设主体设置的一个独立建制的公共图书馆系统,它们通常被称为一个图书馆。而我国总分馆体系中总馆和分馆分别由不同的建设主体独立建设或者多级政府共同作为建设主体,建立的分馆在财产权和行政隶属上属于本级政府,因此保持相对独立,它们通常不被认为是一个图书馆,而是实现某种意义上的合作。
其次,总分馆模式是在行政区域范围内实现服务网点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一般由一定层级的地方政府作为建设主体,在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总体部署,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的一定标准进行合理布点,区域覆盖不到的范围通过流动图书馆进行补充服务。我国的总分馆一般还是按照行政区划的级别进行分馆建设,一般按照市级、区县级、乡镇街道、乃至行政村和社区的层级进行分馆建设。在总分馆建设中并未考虑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只是将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图书馆联系起来,实现某些资源的共享。
第三,在总分馆间的资源管理方面,总馆应该享有分馆的所有资源,包括设施设备、文献资源和人力资源。但我国的总分馆体系中,总馆只享有部分或全部文献资源的产权,其场地设备产权和工作人员的行政隶属一般隶属于各级政府,因此,总馆不能完全或真正意义上的对人财物进行管理和调配,也就不能在实际上保证统一的服务标准。
有着“广东小周庄”之称的顺德逢简水乡,在珠三角乡村旅游发展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已有数百年的建村历史,现尚存明清两代古屋数百间,拥有原汁原味的古桥、河道、宗祠和石板街。近几年,为了更好地发展乡村旅游,该地村镇政府也有意改善水乡内的基础设施和环境,如新增停车场,由原来的4个增至5个;建设分段式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和4个污水站,并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技术④,所有这些都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
第四,总分馆建设的经费保障方面,一般来说各国都规定了总分馆的建设主体是地方政府,该政府具有较高的层级,如美国的地方政府是县和市,公共图书馆建设体制与财政体制基本一致,图书馆建设经费主要来自辖区内居民的税收,同时接受上级政府的资金补助,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如美国图书馆经费由地方、州和联邦三级政府承担,澳大利亚图书馆经费由州和地方两级政府承担。而我国总分馆建设中,分馆经费主要由各基层政府承担,在目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基层政府财政普遍困难,很难保证分馆所需的各种经费。
体制障碍是我国总分馆体系建设的主要障碍,公共图书馆的分级建设和管理体制,对于隶属于不同政府、不同层级政府管辖的图书馆之间建立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服务为要求的总分馆制形成了坚固的体制壁垒。[4]因此,要改革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和管理体制,才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总分馆体系。
建立总分馆制首先要解决建设主体的问题。我国目前按照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和管理图书馆的体制造就了图书馆的多元建设主体和多层级管理单元,成为建设主体统一、管理单元统一的总分馆制的障碍。因此,改革我国现有的公共图书馆建设和管理体制,实现建设主体的上移,由一定层级的政府承担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责任。根据于良芝等人提出的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的调整方案:将大城市的区政府界定为全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将中等城市的市政府界定为整个城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将县级政府界定为全县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5]
建设主体依据相关标准对行政区范围内的公共图书馆进行合理规划,按照行政区范围内的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为依据进行分馆和服务点的布局。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下,市政府和县政府作为主要建设主体,分别建立城市总分馆系统和乡村总分馆系统。以市图书馆或县图书馆作为总馆,负责整个区域图书馆的运行,其它馆为分馆,负责读者服务;较远的地区配以流动服务车。
在总分馆的布局上,打破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图书馆的布局模式,指定区域内一个较大的图书馆为总馆,按照服务人口和半径设置大小规模不等的中小型分馆。根据我国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原则:服务人口150万以上的地区设置大型馆1-2处,每50万人设置一座中型馆,每20万人设置一座小型馆。服务人口在20万~150万的地区,设置中型馆1处,每20万人设置一座小型馆;服务人口在20万以下的地区设置小型馆一处。[6]大型馆以读者乘公交或骑车60分钟(含等候与换乘时间)可以到达为宜,其服务半径为9公里;中型馆以30分钟为宜,其服务半径为6.5公里;小型馆以20分钟可以到达为宜,其服务半径为2.5公里。[7]
在总分馆管理中,政府设定图书馆委员会负责整个区域范围内的图书馆宏观规划和管理,包括资金的预算申请,馆长的任命和馆员聘任以及服务的监督和评价。总分馆体系内部的行政管理权和业务管理权交由总馆馆长负责。
总分馆系统实行经费统一管理,资源统一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的模式。在总馆和分馆的功能划分上,总馆居于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核心和枢纽地位,在服务规范、采访编目、网上咨询、人员培训等方面承担主导和引导的作用,各分馆作为服务终端,直接面向大众,承担主要的读者服务工作。
总馆具有业务管理权,制定统一的业务建设和服务标准,负责整个公共图书馆系统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在区域性服务网络资源共享的基础上,掌握文献购置经费的使用权,由总馆文献资源建设委员会根据整个地区文献资源情况,合理采购和配置图书。文献编目加工方面,总馆建立公共图书馆的文献资源编目中心和加工中心,所有图书在总馆进行统一编目、加工,然后分别拨交到各分馆,各分馆只负责接收图书。除文献资源外,展览和各种活动也可由总馆进行共享。
读者服务方面,总馆制定统一的读者服务标识和读者服务规范,采用统一的读者服务系统,读者使用一张读者卡可以分享整个总分馆系统的所有文献资源,就像在一个图书馆一样,分馆没有的文献可通过物流进行调配。
在人员管理方面,总馆具有人事行政权。所有图书馆工作人员由总馆进行统一招聘、分配,人员可根据需要在总分馆之间自由调配。总分馆的所有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总馆根据岗位职责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人员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各项工作。
总分馆体系内的经费主要来自承担建设主体的地方政府,政府在辖区范围内通过征收税收来保证经费的来源,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同时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也要投入一定的比例。根据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情况,在以大城市市政府作为总分馆建设主体时,经费由市政府承担;由大城市的区政府作为全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时,经费主要由区政府承担,市政府财政作补充;在以中等城市作为整个城区公共书馆的建设主体时,经费主要由市政府承担,省级政府财政作补充;由县级政府做为建设主体时,由县级政府的税收为主要来源,市级和省级政府进行财政补助。在经济较为贫困的省区,如西部不发达地区可由中央政府以专项资金进行转移支付,以基本实现覆盖全社会的均等公共图书馆服务。同时,以法律形式对各级政府的公共图书馆经费支出比例予以规定。此外还要积极吸收社会力量的参与,募集民间资金和个人捐款。
[1][3][4][5]邱冠华等.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模式、技术、支撑与方案[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29-33,152-153,198,203.
[2]沈丽云.日本图书馆概论[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39-43.
[6]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1-21
[7]解读《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访文化部计财司有关负责人[N].文化参考,2008(6):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