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良心、新闻伦理与监督权——从英国《世界新闻报》窃听电话丑闻事件说起

2011-07-25 07:52朱国平
中国记者 2011年8期
关键词:默多克监督权丑闻

□ 朱国平

窃听丑闻为何会闹得如此大?

《世界新闻报》的窃听丑闻因英国《卫报》记者尼克·戴维斯的调查而光。

这一事件之所以引起公众普遍批评,缘于《世界新闻报》不仅仅窃听王室、名人、权势人物,而且将窃听的魔爪伸向普通民众、弱势人群。

在英国,媒体往往揭示公众人物的许多爆炸新闻,这些做法虽然难见阳光,信息获取渠道和手法也非正当,但较为公众容忍,因为民众多认为权势人物作为强势一方,应该得到适当监督,从而规范甚至制约其行为。比如当年英国公众对媒体对戴安娜王妃等王室成员的“狗仔队”式采访报道并未表现出很大愤怒,而这次却让默多克多少有了点英国“全民公敌”的压力。

窃听丑闻被穷追不舍,其实矛头指向的是传媒大亨默多克与他的传媒帝国。这还要归咎于默多克掌控的强大传媒机器,为了商业利益而过分干预媒体、操纵政治。他通过资本控制媒体,过分干预媒体报道倾向,违背了西方对于媒体所秉持的所谓“编辑独立”原则,招致广泛诟病。

监督权、知情权与隐私权

在西方国家,监督权、知情权与隐私权是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不同阶层对这些权利有不同主张。

监督权是民众通过媒体等途径,对精英阶层、公众人物、权势要人行使监督,以制约他们的行为,从而保证公众的利益。而知情权就是民众了解知晓有关自身利益的各类大至国家内政外交,小至社会运行的基本信息,从而使民众的主张、表达和声音得以实现和得到尊重。而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利用、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这三种权利在某种时候和状态下是相悖的。监督往往会扩大到侵害隐私,强调隐私又往往会影响知情和监督的实现。

强势人物往往希望获得更多的个人隐私权,但他们因为拥有很多权力和社会资源,承担着更大的社会责任,一旦失控会造成公众利益的较大伤害,因此公众更多地想拥有对权势人物的知情权和对社会事务的参与权,媒体和公众也因此特别希望扩大监督权,从而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捍卫公众的利益。因此,政府官员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可能会因为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而被加以限制。

对于强势一方,其拥有更多的权利——尽管许多权利来自于选民与法律的授予,因此相对容易保护自身; 而弱势群体难有更多资源保护自己,隐私权相对难以实现,因而是易受伤害群体,所以他们的隐私权更令人同情。而且,单个的弱势公众对于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又难以与强势人群相比,所以他们的隐私权更容易被社会接受。

从英国媒体报道可以看出,《世界新闻报》及随后被曝光卷入窃听丑闻的几家报纸,因为更多是涉及对弱势群体的不法行为而引起公众广泛愤怒。

坚守媒体的社会责任

英国《世界新闻报》窃听电话事件中,我们看到在谴责媒体不良行为的同时,也听懂了学界业界另一种声音,即要防止借机打压媒体的监督权。

英国媒体报道说,隐私权与探求新闻真相这对矛盾,随着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时代的到来,近期再次成为热议的话题。英国媒体曝出的窃听丑闻,让一个拥有168年历史的著名报纸关门,也激发了全球对传媒业未来的新一轮讨论。

分析人士指出,《世界新闻报》等默多克旗下的英国媒体采用窃听手段获取新闻素材确实有违新闻道德,但如果因此走向另一个极端,使传媒业变得沉闷且仅为社会精英服务,将同样是一场悲剧。

为了揭示社会的阴暗面,调查记者会使用各种手段,包括一些被斥之为恶劣的手法,如针孔摄影、私密录音、偷拍摄影、假冒身份,当然还有窃听。一些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往往会超过正常采访的界限,采用“非正常拍摄”等手法,揭露重大事件真相。

对这种行为是否应该全面禁止,英国媒体认为应该需要严肃考虑。英国《金融时报》社论指出,有关媒体监管的改革是必要的,但必须谨慎实施。改革者需要避免让人产生一种感觉,即最近受到“报销丑闻”等事件重创的英国政客们,正在利用这桩窃听丑闻保护自己、权势之人和名流不受法律监管。

英国媒体界在批评《世界新闻报》不端做法的同时,也提出了媒体监督权与公众隐私权平衡的问题,强调媒体的监督和瞭望特质不能被剥夺。事实上媒体的监督功能不能低估,英国《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最终就是被英国《卫报》首先揭出,而后BBC、《独立报》穷追不舍,把自己的一个同行或是竞争对手逼到了死地。

□ 2011年7月19日,在英国伦敦议会下院,传媒大亨默多克(前右)与新闻集团副首席运营官詹姆斯·默多克就窃听事件出席听证会,经历“人生最谦卑一天”(电视截图)。(新华/法新)

媒体的操守与新闻伦理

《世界新闻报》的窃听事件不仅引爆了默多克传媒帝国的大地震,还触动了英国人对媒体良心、媒体操作理念与手法及新闻伦理的拷问。

媒体“大鳄”默多克所理解的新闻与传统意义上的严肃新闻相去甚远。从报道可知,对于报纸上刊登的所有内容,默多克总是想方设法将其变为耸人听闻、标题鲜明、篇幅短小的文章。收购《华尔街日报》后,他对编辑和记者毫不客气地说道:“别再为赢得普利策奖写文章了,还是发表一些读者喜欢的内容吧。”他甚至开玩笑说:“如果《华尔街日报》也刊登三版女郎的照片,我敢肯定它的读者中也会有MBA。”

受商业利益驱使,默多克一再追求眼球效应,很多人认为他背离了新闻精神。几乎默多克每收购一家报纸,就有一批声望颇高的记者和编辑提出辞职,譬如《星期日泰晤士报》曾经的著名记者、两次获得英国“年度记者”奖的菲利普·奈特利。

按中国人的说法“上梁不正下梁歪”,因为默多克的新闻理念和商业头脑,使旗下报纸越走越远,进而为独家新闻、轰动新闻,为了博取眼球和商业利益,最终肆无忌惮地窃听受害者电话。

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作为媒体人自己应该秉持的职业操守与新闻伦理。中国新闻界的老前辈邵飘萍有一句名言:新闻的灵魂应“冷静活跃于理智之世界,而耕耘于世人感情之田亩。”“记者”这两个字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要用一种俯仰天地的境界、悲天悯人的情怀、大彻大悟的智慧,记录社会前进的脚步,推动文明发展。虽然每一个媒体人未必都须担负沉重的社会责任,或许也没有改变社会的力量,但应该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大众知道事实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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