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 邱裕
以知识经济为代表的无形资源正日益改变企业发展状况及运行模式,要求企业能够快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就应该借助信息技术转变企业的传统管理模式,转变为横向一体化发展模式,把企业有限资源整合在企业的核心主业上,打造核心竞争力,形成供应链管理模式。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就需要利用有限的企业资源做强核心,而把处于辅助地位的非核心业务外包给其他在该业务领域具备竞争力的企业,从而导致业务外包的出现,市场的发展状况决定了企业的发展思路与应变之策,借助外包企业能够轻松上阵,极大增强响应能力。
当前餐饮连锁企业的原料配送物流业务属于企业辅业地位,设备折旧高,绩效低下,“牺牲”企业有限的资源而影响企业主业发展,妨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因此在适当条件下,餐饮连锁企业可以对配送物流相关业务进行外包,利用第三方物流专业化服务、较广的物流网络等优势为餐饮连锁企业配送物流服务,而餐饮连锁企业自身可以利用物流方面的投资转移至企业核心、专业化位置,大力提升其竞争力。
Michael Patry(1996)根据交易过程中的三个特征:交易不确定性、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来论述企业不同干预结构的选择问题,选择企业自身还是市场供应商。该研究得出结论为:资产专用性低那么选择外包(市场供应商),市场上大量的供应商能够为企业带来优质服务。如果资产专用性高,那么就要取决于其他的两个因素。如果不确定性高而且交易频繁,那么企业就应该选择自营;反而言之,不确定性低、交易不频繁,那么企业可以实施外包。学者提出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在没有考虑到其他影响因素时的结论,如果市场经济政策变化无常,企业信息管理控制不足,就会导致很多问题。
核心竞争力理论首次出现在Hamel和Prhaalda(1900)合作发表的《企业的核心能力》一文,对于外包物流业务决策来说,判断的根据就是企业物流系统有无竞争力,如果有竞争力那么就自营,如果缺乏竞争力那么就实施外包,成功实施物流外包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服务。但是核心竞争能力理论只是单单从竞争力来考虑,如果市场上没有企业能够获得的物流服务,或者物流部分虽然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对于核心竞争力的构成不可或缺,或者是企业对外包物流供应商信息管理能力(服务质量控制能力)缺失,或者是国家发展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等等,这些影响因素会使得企业外包物流业务面临很多风险,从而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威胁着企业核心竞争力。
该理论的研究对象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研究的内容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一种契约关系),及委托人如何通过代理人来实现其目标。ThomaSetal强调外包就是在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依据产品或者服务的供求关系建立起最为有效的合同。不过,笔者认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需要高信誉的物流供应商,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企业可能为了保持自身竞争优势需要而保留某些方面的信息,不利于外包的合作。
企业参与激烈市场的竞争,需要认清自身优劣势,劣势决定了企业系统的竞争力状况,如果企业在物流方面存在劣势,那么企业可以外包物流业务,借助外界专业服务物流供应商的优势,间接提升企业的劣势从而成为优势,称之为“新木桶理论”。从博弈角度上讲,实现了帕累托最优。该理论在企业与物流供应商深度合作的基础上,可以实现运转,如果企业对物流供应商控制力不够,那么企业外包物流业务对整个企业的运转会形成相当大的风险。
企业是否决策外包物流,需要从不少方面来考虑,其影响因素本文从两个大的因素出发来探讨,即企业内部影响因素及企业外部影响因素。
2.1.1 餐饮连锁企业的发展战略影响
物流业务的外包是企业组织结构的重大变化,需要从餐饮连锁企业的发展战略角度来考量。传统的餐饮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的发展加速了社会分工的速度,需要更高程度的专业化,功能繁多的企业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专业的提升和快速决策。餐饮连锁企业应该慎重考虑物流业务是否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构成部分,是否关系到企业主业的运作。如果餐饮连锁企业的原料配送物流业务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那么企业物流业务就没有必要外包,应该考虑自营。如果企业物流业务对核心竞争力影响甚小,不是核心竞争力的组成部分,物流效率又不高,那么企业可以考虑外包物流业务,这种外包可以根据需要选用具体的外包模式,从而可以把企业有限的资源投入核心领域,以维持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以便更好地参与供应链运作。
2.1.2 餐饮连锁企业的规模影响
企业的规模也是企业物流外包的一个重要考虑影响因素,往往企业规模越大,越容易倾向于自营物流,这和传统经营思维有着很大的关系。形成“大而全”的管理模式,存在效率问题。换句话说,为外包带来机会窗口。餐饮连锁企业需要采购、运输、存储大量的原材料与食品等,需要较大的物流服务设施及人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有时候物流资源就出现闲置,造成总体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现象。如果企业的配送物流业务与企业核心竞争力影响程度较小,自营方面不存在成本优势,那么企业就可以考虑配送物流外包。
2.1.3 餐饮连锁企业配送物流设施及从业人员情况
在餐饮连锁企业资源有限的状况下,这些不处于主业地位的配送物流业务难以得到大量的投资以提升配送物流服务能力。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这些基本的物流服务难以满足餐饮连锁企业原料配送的需要时,餐饮连锁企业可以考虑把这些物流业务外包给物流服务功能更强的、更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如果餐饮连锁企业资金实力强,那么完全可以考虑投资自建一个物流服务企业,把母公司的配送物流业务剥离出来,服务母公司物流业务的需要,又可以承接社会物流,追踪社会物流发展趋势提升物流服务能力,以提高企业资产的运作、经营效率。
2.1.4 从餐饮连锁企业核心竞争力角度
从核心竞争力理论来说,餐饮连锁企业应该在自身核心竞争力方面投入大量的资源以维持或者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处于从属地位的物流业务如果对核心竞争力影响甚小,那么企业就可以考虑把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以便节约有限的企业资源。如果企业的物流业务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牵连、影响甚大,那么企业就不用实施外包物流,而应该自营。
2.1.5 从餐饮连锁企业信息管理能力角度
餐饮连锁企业在信息管理方面的能力,在外包物流方面体现上就是对外包物流的控制能力,如果对外包物流业务失去控制,那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具有很大的风险。如果企业对配送物流外包供应商的控制能力越强,那么配送物流外包出现的风险也就越小。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物流外包的风险,因此企业在信息管理方面的能力,能否做到有效控制,应该谨慎权衡物流外包。
2.2.1 物流外包发展状况
根据一般情况,物流服务供应的稀缺性与物流外包呈现着负相关,也就是说,如果物流服务供应不稀缺,那么企业选择物流服务的余地就更大,或者说企业就会倾向于外包物流。如果物流服务供应稀缺,那么企业就越不倾向于外包物流,如果外包物流,那么企业选择余地比较少,容易受制于物流服务供应商,这个时候企业就会采取自营物流模式。
2.2.2 物流供应商的服务能力
在餐饮连锁企业的外层,物流供应商的服务能力也是影响企业是否外包物流业务的重要影响因素,如果物流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物流服务满足不了企业的相关要求,那么显而易见不能够外包物流。
2.2.3 外包交易成本
企业外包物流的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事前信息搜集费用、事中谈判及签订契约费用、契约执行费用、事后信息反馈费用。如果这些费用加上物流服务费用大于企业自营物流费用,那么企业就不用考虑外包,而是自营物流。
本文从以下逻辑流程来给予餐饮连锁企业如何做出外包物流业务的决策:
一是如果餐饮连锁企业原料配送物流系统不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那么是企业的辅业,处在非战略系统上,从物流系统的功能上看,如果从事配送物流的资金及设备无能力,那么直接把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如果企业在配送物流方面的资金和设备有能力,那么企业就可以考虑自营物流,但是如果自营物流在成本方面没有优势,那么就应该外包物流业务了。如果在成本上有价格优势,那么企业可以自营物流。
二是餐饮连锁企业原料配送物流系统方面构成核心竞争力,如果这个配送物流体系的功能对企业的战略具有积极作用,那么企业就没有必要外包物流,就应该采取自营物流。如果该物流体系在功能上对企业战略没影响,那么就为外包提供了窗口,如果企业有能力在物流方面投入资金及购买设备,那么如果存在竞争的成本优势,企业可以自营物流,如果不存在成本优势,那么选择外包。如果企业在物流方面没有能力投入资金及购买设备,那么选择外包物流业务就比较妥当。
三是服务质量竞争力角度,在上述情况下,如果企业在自营物流服务质量方面没有竞争力,那么企业可以外包物流选项优质的物流服务质量。
四是企业对外包物流服务供应商的监管、执行角度。在上述的外包物流情况下,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等影响因素作用,如果企业没有能力对物流供应商进行监督、控制,会导致外包风险,这种风险如果企业没有能力预警,或者没有应变能力,企业就应该对物流外包供应商提出警告。企业应该选择后备物流供应商,如果首选物流供应商存在着违背契约的活动,那么企业有权对其进行相关措施处罚。当然这是万不得已情况下,最好是在企业的监督下,物流供应商良好地完成服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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