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培东:做学问切忌矫情

2011-07-18 11:30文/卢
检察风云 2011年11期
关键词:法学家法学

文/卢 然

顾培东:做学问切忌矫情

文/卢 然

顾培东:

1992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2年进入湘潭大学,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同年回到母校西南政法大学,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那时候,学校的风气很好,停办了那么长时间再恢复招生,老师对学生的感情真的是不一样。在那个环境里面生存,证明自己的唯一方式就是把书读好,把成绩搞好,没有其他东西可以跟别人比的。”

记者(以下简称“记”):顾老师您好,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您当初报考的是西南政法学院,能谈谈您对西南政法学院的第一印象么?

顾培东(以下简称“顾”):我记得当时用十元钱置备了我的全部行李,到了重庆火车站,学校再用卡车把我们送到了西政。到了学校后的第一感觉是学校破破烂烂。但是不管怎么说,对于我这种从县城来的人,西政还是很有震撼力的。记得老师当时介绍学校情况时,说这里有两百多个科级以上干部,这对我来说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记:能谈谈您大学生活当中印象比较深刻的事情吗?

顾:刚进大学,同学来自五湖四海,我多少有些自卑,因为同学中有不少高干子弟,穿的是父辈留下的发白的旧军装。我有个同学,拿出几张英语卡片,说这是他母亲延安时代留下的卡片,我想人家的母亲延安时代就学外语,太了不起了。还有一个同学,拿了一本苏联的经济学教科书在看,说这是他父亲留下来的,我听后也有不寒而栗之感。在那个时代,干部子弟与草根阶层之间的距离并不亚于今天的贫富之隔。

初入学时,我压力很大,但是第一学期考试成绩出来之后,我心理上就有了些许变化,当时能够得“优”的人没几个,而我是全“优”。相比之下,那个熟读父辈苏联经济学教科书和《联共(布)党史》的同学只得了“及格”,这样一下子提高了我的自信。

那时候,学校的风气很好,停办了那么长时间再恢复招生,老师对学生的感情真的不一样。在那个环境里面生存,我证明自己的唯一方式就是把书读好,把成绩搞好,没有其他东西可以跟别人比。

大学时,我一门心思读书,我比较注意在每次上课前预习,做好预习提纲,再根据提纲去理解段落章节乃至整本书的内容。而考试之前我都会去预想考题,先自己设定几十道考题,基本上每次考试题目都在我预想的范围之内,所以成绩还不错。

大学期间,出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蒋爱珍杀人案件,当时我们还没有学刑法,学校组织大家讨论这个事件,所有人的发言都是从政治或社会角度去分析此案,只有我是从刑法学的角度,从犯罪构成理论角度去分析问题,因为我提前买了刑法教材看。

当时学校里面也有学潮、思潮等等,我虽然观点偏向保守,但却愿意参加。我办起了西政复办后的第一个以思想论争为主题的刊物“争鸣”。所谓“刊物”,实际上就是用钢笔写的版报,形式来自于“文革”期间的“小字报”。现在的“大儒”蒋庆先生,就在上面发表了《回到马克思》的文章。我也写了一篇《社会主义也可能有经济危机》。我认为,经济危机是由于计划失衡所引起的,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也可能存在失衡,所以社会主义也可能有经济危机。当时我们学校的党委书记叫人从版报上把那篇文章揭下来给他看。大学期间我就开始写论文,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了两三篇文章。

记:您能谈谈大学生活中印象最深刻的老师和同学吗?

顾:同学中就我们班来说是夏勇。夏勇比我小几岁,和我一个宿舍,床对床。我们经常一起在嘉陵江畔散步,谈青春、谈理想,并且互相欣赏彼此的写作。到现在还有互相和诗的交往。但他是真懂诗词格律,我实际上只能“打油”。

我们的友谊一直保持着。夏勇在爱好思考社会深层问题上跟我比较一致。夏勇一直有执著的信念追求,他看得很远。我们彼此之间相互影响,但是他对于事物的穿透力与认知与别人是不太一样的。

说到老师,对我影响比较深的是种明钊老师,在读书时,我就在他的启导下一起讨论学术问题,并合作发表文章。他实际上是搞经济学的,我后来向经济学的发展受他的影响很深。

主要著作:

先后独立或合作出版《法学与经济学的探索》、《社会冲突与诉讼机制》、《大陆法系》等专著、译著十余部。

研究生期间是我整个学习生活中收获最大的阶段,那个时候整天都在读书。有个真实的段子:主人翁是现在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浩。有一天晚上宿舍里断电了,李浩很高兴,说,“今晚我们可以不用看书了,去看电视吧。”

记:您的硕士学位是民事诉讼法方向,后来又从事经济学的研究,这个转变还是比较大的,能谈谈您那段时期的经历和转变的缘由吗?

顾:当时我选民诉不是出于爱好,而是为了读研究生而不得不选一个专业。

我原本没有想过读研究生,只想毕业后回家乡当国家干部。因为提前毕业可以满足我的一点虚荣,所以就盲目地报考了。县城的出身带给我比较狭隘的眼光,别人都说乡情难忘。但是这么多年来,我力求割断我的乡情,不是割断我和别人的情感,而是要割断那种狭隘与偏见、愚昧与无知。

研究生期间是我整个学习生活中收获最大的阶段,那时候整天都在读书。当时有个真实的段子:主人翁是现在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浩,有一天晚上宿舍里断电了,李浩很高兴,说,“今晚我们可以不用看书了,去看电视吧。”我们除了看新闻之外,天天都在看书和写作,早上6点多起来,晚上12点多睡觉。中午想休息一会,但研究生处处长杨景凡老先生会用脚踢我们的门,叫我们起来学习。

读研期间我没有读什么民诉方面的书,因为我觉得太简单。当时可读的书籍也很少,我和江必新以及另一个同学就把《马恩全集》粗粗地看了一遍,有些篇章则细读和精读,我们甚至能大段背诵其中的内容。我和江必新经常冬天在盥洗室洗冷水澡,一边洗,一边高声背诵莎士比亚的诗和马克思文章中的精彩段落。

我们学校有个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高水平的英语老师,于是就拉来一个中学的英语老师教我们,天天教的内容都差不多,所以我们只好自学外语,自己练翻译。那段时期我翻译了近百万字,与其他同学合译了梅里曼的《大陆法系》、《美国婚姻与婚姻法》等等。我自认为翻译得还不错。翻译的基本功底除了外语水准之外就是中文的水平,我的中文表达能力有助于译作水平的提高。

研究生毕业后,我随妻子到成都落脚,很偶然地调入到四川省体改委(同时还有一块牌子叫四川省经济研究中心),那时单位上对我并无期待,闲暇时,我在《光明日报》上发了一些经济类论文,单位同事并不相信作者是我本人。我记得非常清楚,在一次理论研讨会上,我做了一个发言,主要观点是说承包制就是从身份到契约的一种转变。现在来看应该说我的观点还是比较恰当的,因为只有从契约角度才能理解企业与国家的关系,《光明日报》刊载了我的那篇文章,我们单位的人看了之后说这肯定是同名同姓者所为,后来《经济日报》登载了我的文章,单位的人还是不相信,直到稿费寄到我们单位,才算洗刷了我的不白。

当时改革形势很好,我们单位的工作处于中心地位,同时,由于经济理论需要法律的支撑,所以我比较能够发挥作用,加之几届领导对我都不错,那时候还是做了一些工作,四川省的不少改革方案我都有幸参与制定。

“我自己在想,应该说我的文章水平不能说高,所以能刊登在这样的刊物上,可能是因为我写东西的确是我自己的东西,不论其深浅如何,里面有一定知识增量的。加之机缘巧合,就成了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记:您十多年没有学术专职,却在第一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评选中脱颖而出,很多人都觉得这段经历不可思议,能谈谈这当中您的历程吗?

顾:我能评上很偶然。有一天与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偶遇,他问我多大岁数,因为当时评选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年龄限制好像是45岁以下,我正好符合,于是他就鼓励我报个名。

我需要交待这一段时间的经历。“1989年风波”后,我把自己关在宾馆里一个月,写出《社会冲突与诉讼机制》这本书。这一个月中没有出宾馆,也没有与任何人接触。我当时已经有好几年没写法律方面的书了,但我的目标却是使它的学术水准在学术界十年内不落后。

评第一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时候,四川省报了五六个人,我排在最后一个。此前我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已经发了四篇文章,《中国社会科学》的内部刊物《未定稿》上也发过一篇,还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上发过一些文章。我自己在想,应该说我的文章水平不能说高,所以能刊登在这样的刊物上,可能是因为我写的确实是我自己的东西,不论其深浅如何,里面还是有一定知识增量的。这些所谓成果,加上机缘巧合,就成了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

“中国法学界处在与中国法治同步成长的状况,这是中国法学家的缘分,中国法学家如果忽视这种机遇的话,可能再过一些年,法学家就没有什么地位了。”

记:您对现在法学界的浮躁风气和出现的一些学术规范问题怎么看?

顾:我觉得法学是应用型科学,尤其是在中国。我经常对我的学生强调,你表达问题需要面对的是现实的东西。基础理论有没有用?的确是有用的。但是在基础理论和文化意义上的创造方面,再怎么努力,与西方思维的差距还是巨大的。回过头来读百年前卡多佐、庞德这些人的著作,发现真的很耐读。我们在理论思维上真的和西方没有办法相比。

我们再去看经济学,如果说研究经济学的人写论文,说西方谁谁谁怎么怎么说,引用一大堆西方古人的书,别人会耻笑:西方理论能解决中国问题吗?为什么同样作为应用型学科,同样存在大量问题,同样有着主流性的需求,经济学却表现得与法学如此不同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经济学的可验程度更强。经济学人必须去面对社会的检验,法学没有这样的检验,社会行为本身的空间、弹性都很大,所以检验起来很困难。在经济学界,面对一个问题,如果只知道大谈萨缪尔森、李嘉图等人的理论,肯定不能令人信服。而在法学界,学者们却大可谈古罗马法学家的学说,或孟德斯鸠的论述。因为法学的可验度不是很高,往往可以自圆其说。

我觉得法学绝对是一门应用型、实践型学科,哪怕是在论述抽象的东西的时候,头脑中也需要有一个对应的实体性对象。因为你是要告诉人们怎么去做,缺乏现实基础的话显然不行。

这些年的问题是我们受西方法治模式的影响特别深重,但是我们谁能准确详尽地论述“法治”是什么?只能说有些共同认同的东西,但是即便是这些认同的共识,也能在西方的理论资源中找出对立的观点。

作为应用型学科,只要能把社会治理好了,便是有效的。最近几年,决策层的一些做法不太符合我们法律人的思维。其实,我们法学人要思考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法律人的这种思维是否正确?第二个问题是如若这种思维是正确的话,有没有实现的可能?这两个层面要考虑清楚。

我有位师弟最近在研究关于“起诉难”的问题,他的研究比较客观,他的结论是:政策性的起诉难不要过多,因为它容易影响法治。但是,对于起诉难的原因他漏掉了很多项:第一,法院的容量有没有那么大?那种涉及几十万人的案子,哪个法院审得了呢?松花江污染,有人说要起诉,整个松花江流域几千万人,哪个法院管得了呢?第二,法律手段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三鹿奶粉案的受害者可以上法院去告,但是三鹿公司破产了,一般债权人一分钱都拿不到,这种司法判决有没有意义?第三,有些案件从法律角度容易作出判断,但是辐射到整个社会层面的时候又会出现很多问题,这种情况又如何解决?

做学问就一定要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一定把自己对于社会的见解表达出来,当然,在做出这种表达的时候,不可能不受到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不可能无所顾忌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但是不管怎么说,一定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自己的知识增量,不要只就一个概念,找些历史渊源,做个概念解释就草草了事。

中国法学界处在与中国法治同步成长的状况,这是中国法学家的缘分,中国法学家如果忽视这种机遇的话,可能再过一些年,法学家就没有什么地位了。当一个国家法治成熟的时候,法学家就没有什么作为了。当然,对于法治,各自的看法不一,各个国家要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很难,始终存在着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冲突,中国这种法治,能不能和主导政治力量之间形成一种张力,来促进社会的进步,这是我们应该去想的。

记:您能对现在法学界的研究状况做出一个评价抑或判断么?

顾:我觉得中国法学需要清醒的意识,即我们为什么而研究?我们怎样去研究?这个问题需要充分地思考。只有把这个问题弄清楚了,才能把研究做好。

我记得跟一位学者聊天说过,如果以他的才气,去研究现实问题的话,会非常出彩,但他的才气用到了一个很偏的,甚至可以说钻牛角尖的领域。西安政法大学复校20 周年的时候,我和博士生开座谈会,发现他们读书读得不伦不类。我当时问一个公司法的博士:你怎么理解股东权益?他就把公司公益权和自益权等概念背了一遍,说明他对什么是股东权益并不懂。这件事对我刺激很大,研究公司法的不去研究经济运营的基础,看不懂财务报表,怎么可能把公司法研究好呢?所以我觉得博士生、硕士生确实需要引导,他们读的书比我们多得多,但是没有把他们引导到对于社会问题的解决上,这是个很可怕的现象。

记:您能对学生在人生道路和阅读书目上提出一些建议吗?

顾:我觉得在阅读方面,西方的著述还是主要的,读西方现实主义、实用主义、批判法学以及社会法学派的书更加有意义。我特别推崇庞德,他是哈佛法学院院长,是学院派人物,但是庞德做过仲裁员,做过律师,对于理论实践都有自己的独到见解。

作为法律人,要关注世界,要有一种感情投入,对中国法治命运乃至整个民族之命运,都要有自己的担当。我没必要说什么官话,这是我的真实心愿。做学问就是表达自己对于社会问题的认识和见解,不要矫情,要认真严肃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写文章一定要有自己的知识增量。此外,还要真正了解现实,了解实践。我对于自己的自信,就是建立在接触实践的基础上,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编辑:卢劲杉 lusiping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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