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胡兴华
国家2008年颁发的《企业内控控制基本规范》第四条指出: 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5个原则。一个企业在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过程中要实现上述原则,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到统筹兼顾。
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要求的需要纳入内控体系管理的环节,企业要做到不瞒建、漏建,以免出现缺陷和实质性漏洞。同时,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特点和差异性,内部控制要满足各个方面的管理需求。
内部控制是各岗位人员处理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各业务岗位人员是内控的具体执行者和责任主体,各部门的业务岗位是具体责任人。要认真编制岗位流程、风险控制文档、控制措施和实施证据,把好具体的业务处理关口。牵头组织部门要做好培训、指导、监督,把好内控体系的专业化关口。
控制和流程不要冗余繁杂,要简洁、优化,节约运行成本;同时,关键控制措施和基本环节不能少,要管控住风险,尤其是重要风险。
传统的业务处理方式被信息系统取代后,业务风险会发生变化。信息系统自身也存在控制风险,内控系统要及时跟踪建设。信息系统在建设期就要控制好内控风险,建设部门要请内控部门及时介入和跟踪,共同把关。
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需要企业的制度、治理结构和机制等来实现,它们需要同步、协调、系统地建设。职责、流程、制度之间要建立起清晰的对应关系,互相支撑,互相发现问题、补充漏洞。
兆金/摄
管理上的交叉重叠,导致责任主体不清、推诿扯皮,看上去多方在管,现实中却谁都不愿管或谁都管不好。管理盲区导致事情没人管,发生漏洞,即使发现问题时安排人去管,也是临时的“人治”。管理上的交叉重叠和盲区都会导致效率和效益低下,增加风险。要借助内部控制平台把它们全面梳理出来,把对它们的管理固化在内控体系中。
内控是融入到业务的日常处理中的,并非独立的管理。各业务岗位是内控管理的实施者和内控体系运行的责任主体,要亲手建设,这样才能发现和改进管理中的缺陷,让体系切合业务实际,不脱节,通过各类机制的建设,培养出高效的运行队伍,提高内控管理的执行力。
内控手册生效后,企业各岗位都要严格执行,各业务部门是责任主体,要把内控管理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并严格兑现。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业务部门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管理调整等因素,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内控管理部门提出修改申请,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