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杰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一直被外界批评像个男人多于女人,很少穿裙子,经常穿裤子,连最起码的花架子也不想装。
但位高权重的“母大虫”,并非市井猜测的那样,是一个权力欲旺盛的“超龄中女”,她声称,如果奥巴马竞选连任成功,自己也不会继续担任国务卿,退休之后,只想阅读写作,或许教书,理由是她依然对很多事情抱有兴趣,只想旅行,而不是动辄几百人簇拥的出巡。
身为政客,会否说出自己心里话,当然有所保留。但有趣的是,不独希拉里,德国总理默克尔,外访也只住普通客房,寓所更是“家徒四壁”,电话放在地上,跟一间80后的青年宿舍一样简朴。没有人认为她矫情造作,而希拉里这番话,也不像是为了表示自己清高的“归去来兮辞”,在西方,向往朴素清闲的退休生活,既是人之常情,也是国情传统。
中国传统文化对女人严加防范。譬如女性在一个行业里,才干出色,中文有一句现成的成语标签,叫做“巾帼不让须眉”,这句话的大前提,是“不让”两字,男人是女人冒升的天然阻力,女性要在男权社会中杀出一条血路,即使名列殿堂,以本国各行业名册的排名习惯,一个“女同志”,在名字之后,必然加一个括号,注明是“女”。这种特别的标签就很奇怪。白宫的网页,列明内阁官员,总统奥巴马、副总统拜登、国防部长盖茨,却从来没有“国务卿希拉里(女)”。
希拉里与默克尔,按中国传统,都是牝鸡司晨,到底是母鸡还是公鸡,其实不值得讨论,中国历史上公鸡司晨的时间占绝大多数,却也不见得把中国治理得有多好。引人注意的是,希拉里这种想退休教书的心态,恰恰是美国政治的理想。
美国开国之初,自称新英格兰,华盛顿、杰斐逊、富兰克林等人,虽然宣布脱离英国殖民地,实际上继承英国文化,皆奉英国的绅士传统为典范。早在18世纪,“绅士”二字尚未完全脱离古代的骑士,绅士的个人修行,远远不及100年后进入现代都市生活之后那样繁复严谨,但万变不离,宗旨之一是追求田园耕读之乐。巧的是,这一理想,其实与中国士大夫传统很相似,然而,在大西洋两岸可以实现,但在中国早成绝唱。
把 Gentleman 翻译为绅士,极为巧妙。中国传统有“士”,但士争着要做官,寒窗苦读十载,熬成一个满口仁义道德的干瘪小老头,即使当了官,在皇帝跟前,也改不了一副奴相;不做奴才也可以,青筋爆现犯颜直谏,“士可杀不可辱”,充满悲情。好不容易在官场捱出头,告老还乡,但绝无享清福的可能:兴建祠堂,光耀门楣,乡民往来巴结,渐渐就当上乡事主管,又钻进了另一个小朝廷。
享清福?也可以,但身边没有钱,请不起一两个仆人,只能住破房子,南宋文武双全的大才子辛弃疾,也身陷困顿:“绕床饥鼠,蝙蝠翻灯舞。屋上松风吹急雨,破纸窗间自语。”——要是有钱,有间乡间别墅,平时种花、打铁、养鱼、修理房舍,教几个蒙童念字读书,的确不失为人间乐事。偏偏乡绅,没有“士”的格调;士大夫,又没有乡绅的身家,即使清雅如拙政园、网师园、留园的主人,关起门来依然是堂堂一家之主,妻妾奴仆成群,何曾能活出自我?“紳士”的理想,遂在中国破灭。
古代欧洲,从政多为贵族,但贵族与国王分权,没有动不动就杀头的风险。退出政坛,回到乡下:古堡、农田、畜牧的收入,也足够维持下半生,完全依自己的兴趣(Hobby)过活。除了骑马、狩猎、打球、饮宴、绘画、听音乐,喜欢钻研知识的也大有人在,结果是业余学者众多,形成智库,譬如英国的皇家学院。
众多退居乡间的绅士,以个人的生活方式,促进了整个社会对科学的追求、制度的改变、品味的提高,这一绅士传统,越过大西洋,依然运行流畅:华盛顿亲手打理农庄,富兰克林本身是科学家,杰斐逊自己是翻译、园丁、建筑师,还拉得一手小提琴。美国是崇尚人人平等的国家,但心里清楚:人性有美丑善恶,人品有贤愚优劣,人格有高尚下流之分,绅士即奉行人格修炼的精神贵族,而朴实的乡间生活,身体力行,是杜绝丑恶鄙俗(Vulgarity)的最有效方法。
高官退休,恋栈权位,对绅士来说,即为 Vulgarity,断断容不下。丘吉尔退休后在家写作,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罗斯福设立了乡间别墅戴维营,卡特退位后去了种花生,小布什一放假就当牛仔。现在到了希拉里,虽然是个女人,也说自己退休想阅读写作,教书旅行,与绅士治国一脉相承,谁又能质疑她嘴巴说想退,其实是想搞垂帘听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