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杰 王全宝
在坚决打击“油耗子”的同时,应建立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多种地企合作等方式,让油田经营同样为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带去实效,这样也可调动地方参与油田保卫工作的积极性
5月29日,肇东昌五镇榆树林油田,原野一派浓绿,黄色的“磕头虫”在其间有节奏地上下摆动,格外醒目。
“磕头虫”脚下涌动的,是有着“黑金”之称的石油,它源源不断地被抽入既定管道,也引发周围无数的虎视眈眈和铤而走险,3个月前锒铛入狱的“老凿子”滕国福等一干人即掘金于此。
滕国福等在当地一些人口中被称为升级的“油耗子”。“现在很多‘油耗子都依托公司实体、有保护伞,还有高科技偷油设备,已不是早些年的小打小闹。”肇东一位在油田工作的人士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升级后的“油耗子”数量不多,但隐蔽性更强、破坏性更大。
“一條龙”
2009年起,肇东的哥李龙(化名)接上几个乘客,上演了一出真实的“好莱坞警匪大片”。“如今想来又刺激,又后怕。”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他们上车后告诉我上高速,然后再给我说怎么走。”李龙说,事后才知道是上高速遛车,在途中为一些拉油车保驾护航,一旦发现有检查,就电话通知油车靠边停下,假装检修。
“有时一停一两天,有路警过问就说等人送换修零件。”后来经常被类似乘客叫去遛车的李龙,期间也被这些自称是黑龙江省汇中锅炉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中”)职工的人要求跟踪过执法车、疑似便衣等,有情况及时通报。
直到今年2月19日傍晚,“我照常拉了两个人,他们说要到公司看看情况。”李龙开车刚到哈大高速桥头,看见汇中周围站满荷枪实弹的武警。“他们下车夺路而逃”。第二天,李龙得知汇中公司被查封、百余人涉案被捕的消息。
《中国新闻周刊》在采访中获悉,类似李龙者在肇东不在少数,他们有些是出租车司机,有些则是租赁车主。他们即便知道对方在做违法事情,但是出于较优厚的利益回报,同时惮于其在当地的黑社会性质,都不会选择报警。
除了外有强大公司实体,内有偷、运、销一条龙的严密流水线外,有数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保护伞”是汇中得以堂而皇之运营多年的重要因素。约一周前,已有专案组入驻肇东,“目前有数名主动投案者”,一位专案组人员说,不过他拒绝透露具体情况。
有了解案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执法部门一直有汇中的内线,“什么时候突击检查,什么时间在高速查车,这些内线都会提前告知汇中,而一些部门的负责人也由于获取好处而对此睁只眼闭只眼,甚至直接充当保护伞”。
上述油田工作人员也称,近年来偷油者的隐蔽性在增强,为数不少的“油耗子”和一些执法者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保护伞成为一些‘油耗子存在的前提”。
据悉,“油耗子”的保护伞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打着“治理污染”旗号,专门成立以回收落地油为名的“收油大队”,当地工商部门为其颁发营业执照,使其不法行为合法化。一些地方的油区办领导兼任油气开发公司总经理,开有自己的公司,原料全是打孔流出的落地油。
乱象丛生
上述油田人士认为,“油耗子”一般会选择油井比较稠密的地方下手,因为这样偷油的机会更多,也更易隐蔽,而这些地方都是大油田油源丰富的主要采油区。汇中涉案的大庆油田几个厂和榆树林油田的东北区域一些采油区,均为采油重点区。
除了依附于大公司生存的“油耗子”,有一些单独偷油并销售的小“油耗子”也不少。和2000年前后“家家户户冒烟开炼油厂”的情况不同,这些单打独斗的偷油者在小炼油厂被取缔后,都会开拓新的销售点,“大多会卖到肇东往南直至哈尔滨等地”。
据悉,市内打着各种幌子从事偷油的公司、哈尔滨附近的个体炼油厂、吉林与黑龙江交界处的炼油点,成为肇东以及邻县涉油犯罪分子的主要销赃渠道。
据榆树林油田一个采油队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油耗子”主要通过油井的取样孔或者在管道上打孔等方式偷油。
除了肇东,与其毗邻的肇州县“油耗子”同样活动猖獗。据该县检察院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该院受理涉油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从2005年受理批捕涉油案件78件119人,占批捕受案总数的48%,到2007年的164件266人,占批捕受案总数的63%,2008年仅上半年此类案件就达191件285人。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涉油案件受案数呈逐年递增趋势,并且占检察机关受案总数的比例也不断上升。”执笔该报告的检察官高权总结认为。
同样不止是大庆油田,中国诸多大油田均久已饱受“油耗子”偷油之痛。山东、河南、江苏等地,只要是大油田存在之处,就不断有偷油案或事故发生。去年10月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指出,2002年以来,共查破涉油案件3.9万起,查处犯罪嫌疑人2.9万名,打掉团伙2871个,取缔非法涉油厂点1.3万家。
共享机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油田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虽然很清楚“油耗子”的作案方式,但是也不能保证做到完全防范。目前的防范措施主要是通过监控平台的温度测量变化。
据《中国新闻周刊》实地了解,在监控平台上,每一到两个油井监控管道会有一个温度计,“如果在出油管道上发生事故,或者有人偷油,温度会迅速上升。”这位负责人说,一旦检测到某个油井对应的温度计温度上升,他们会迅速派工作人员过去,严重时会报警。
但是,前述油田工作人员也说,这样的监控只能暴露问题,靠其抓捕偷油者却很难。因为一些“油耗子”已经和某些执法人员串通;另外有不少偷油者是集体作案,各有分工。
“社会转型时期人们思想观念的急剧变化,各方面利益关系重新调整,加之油田地区与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侵害油田犯罪活动出现了新的规律和特点,而油田保卫在运作机制、防范体制、管理模式等方面严重不适应新形势变化的要求,急需研究和解决。”大庆油田一位相关负责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据其分析,目前偷油涉案主体主要有农民、个别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等,比较复杂,一些犯罪分子专门以盗抢原油及油田贵重物资为职业,有的是有组织的犯罪集团、甚至是家族式犯罪集团,有的专门操持某个环节,或盗、或运、或销等。
另外,犯罪智能化、暴力化倾向是近年来“油耗子”的犯罪新特点。而一些管理者与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同样不容忽视。加之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量刑标准不清、以罚代刑等问题突出。
高权也认为,以罚代刑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导致恶性循环,因为对偷油者多以罚款或罚金刑进行处理,造成其对侵害油田违法犯罪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偷油被抓交点罚款了事,而罚款、罚金交上后,因为一心想挽回经济损失,更增加了偷盗的想法,形成恶性循环。
另外,涉油犯罪证据难收集、犯罪难界定等问题也比较突出。
因此,上述大庆油田负责人认为,从国家层面,应尽快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从执法部门角度,应坚持重点打击,主要打击源头犯罪、职业化犯罪等,同时要切断内外勾结纽带;对企业而言,一方面要完善管理,同时要防范内部员工或管理者与“油耗子”的勾结,“关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以减少外部犯罪机会。
同时,他建议应建立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多种地企合作等方式,让油田经营同样为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带去实效,这样也可调动地方参与油田保卫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