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锋
晚清是一个积重难返的时代,用鲁迅的话说是一个搬动椅子都要流血牺牲的年代,于是才有了高昂的戊戌六君子喋血菜市口、康梁流亡海外、光绪帝软禁瀛台的立宪成本;晚清又是一个常为新的时代,《清帝逊位诏书》的应运而生让中国避免了法国大革命“伏尸百万、流血漂橹”的命运,温良恭俭让地实现了权力的交接,不啻中国版的“光荣革命”。
传统的史观里,《清帝逊位诏书》是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但如果我们以宪法学的视角来解读这份逊位诏书,可能会别有洞天,高全喜老师的《立宪时刻》以其一贯的政治宪法学观感打磨出《清帝逊位诏书》里的宪政纹理。
《清帝逊位诏书》的诞生不仅仅是迫于南方革命军的压力,还有源自张謇为代表的士绅阶层的立宪诉求,以及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军阀的“斡旋”,故可解读为历史的合力。
张謇为代表的士绅阶层的进步意义相当于中产阶级,很大程度上是社会的稳压器,张朋园的评价切中肯綮:“张謇在求变的社会里,是保守中的进步者,所以他的思想不断有所改进。但他的出身背景和士大夫意识,又使他在进步中不忘保守。”事实上,以张謇为代表的士绅阶层在辛亥革命研究史上被严重忽略了,仅剩下“末代状元”和“实业救国”的标签,却没能看到张謇为代表的立宪派士绅对和平创建民国的苦心孤诣。《清帝逊位诏书》出自张謇之手多少顺应了熔铸“革命党人共和”和“清末体制内变法”于一炉的历史潮流,而没有陷入“各国变法,无有不流血者”的窠臼。
袁世凯的北洋系虽无法理上的正统,但按照“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逻辑,倒是能在列强、清廷、革命军之间斡旋并處处逢源,以至于孙中山也坦承“维持现状,我不如袁”。但袁世凯又深知国内独立的省份都督一半以上是同盟会员,北洋六镇这样耗下去只会削弱自己的政治资本,让清廷坐收渔利,更何况“皇族内阁”的前车之鉴。
由此可见,《清帝逊位诏书》是时势的产物,生逢其时。
闪烁在《清帝逊位诏书》里最耀眼的莫过于节制暴力。清廷屈辱地逊位于共和政体,客观上受益的是民众,这也是清廷难得的一次“放权让利”,正如诏书所言,“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
历史学家却极少注意这份诏书还是一份附条件的授权协议,授权部分为“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而所附条件是上文的“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由此可见,袁世凯所获得的授权仅是“共和立宪国体”下的“全权组织临时政府”权能,这更能烛照张謇为代表的立宪士绅和清室对袁世凯这类权臣的驾驭。袁世凯后来复辟称帝,至少在法理上棋输一着,所以才有“举国共讨之”,甚至北洋将领众叛亲离的结局。
《清帝逊位诏书》之所以可被视为“光荣革命”,还在于它是切实可行的,是食人间烟火的,而不是活在“无处不均匀,无处不保暖”的天国里,譬如作为其内容之一的3个优待条件。如果套用英美法系的对价原则来诠释诏书里的优待条件,那么这则诏书的契约性质会更加显著,因为它让清室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之骄子走下神坛,像平等主体的自然人那样适用对价原则。
如果说武昌起义以暴力革命的方式为民国开辟了道路,那么《清帝逊位诏书》则以双赢的谈判形式和平交接了权力。中国宪政史应当为这份难能可贵的逊位诏书留下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