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少文
在关于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讨论中,劳工阶层的收入问题常被置于重要位置,在这个以“中国制造”支撑起30多年经济增长的经济体中,那些制造业中多达1.5亿人的劳工阶层的收入分配无疑最为令人关心。
民工荒、各地不断提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外贸下滑等等,事实上,在中国不停地被追问是否将失去世界工厂地位这一问题时,其中已蕴含着劳资分配关系出现的巨大变化。
企业主的20年
“那个时候招10个人,就有100个人来应聘,这五六年来,情形已经完全不同,时代变了。”2011年9月26日的下午,台湾人程丰原在广州萝岗开发区安静的厂区里回忆起上个世纪90年代的情形,颇有唏嘘之感。
程丰原亲历了中国制造业发展的20年历程。1989年,他将在台湾的窗帘生产工厂搬到了中国大陆。彼时的台湾,正面临着劳动力短缺和土地、人力成本的上升。
“80年代末90年代初,台湾制造业的一线工人月工资大概在4000~6000新台币之间,按当时新台币和美元的汇率计算,大概是160美元。我们在大陆的一线工人月工资大概是150~200元人民币,按当时汇率计算,大概是20~30美元。在大陆设厂的工资成本在企业的总成本里是占比较小的比例的。”他对本刊记者说。
20年间,中国以外销为主的市场急剧扩大,加上低廉的劳动成本,他的生意不断扩大,工厂扩充到3家,工厂员工从最初的300多人增加到高峰期的3000多人,他的嘉丰装饰材料公司成为中国大陆外销规模最大的窗帘生产企业之一。
但2004年之后,情况逐渐逆转,超低成本的时代开始宣告过去。“工资、物料成本不停上涨,人民币升值,整体成本比90年代初增加了大概20倍。但对于我们这样竞争激烈的行业来说,10年来售价几乎没怎么提高。”他说。在他的工厂中,一线工人的工资收入现在上升到了2000多元。
更难办的情况是,虽然工资现在保持在行业的中高水平,台湾老板“抠门”的印象也已有所改善,企业的外贸订单也有,但却找不到足够的人来生产。这几年里,程丰原的工厂工人人数下滑到现在的400多人。并且,要想留住这些员工,还得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比如如果在厂里工作时间超过半年,将给予额外的奖励。“年轻人觉得工作辛苦,工资低,有些干几个星期,就选择跳槽了,现在他们并不缺地方去。”他说。
这样导致的结果是,熟练工人相对于那些非熟练工人、半熟练工人更为紧缺,这也意味着企业必须要增加一些额外的培训费用。数量的短缺和成本的上升,促使程丰原准备将生产工厂搬到安徽去。
类似程丰原这样的情况如今在中国制造业中已是一种普遍现象。在位于广州番禺的日资企业丰达电机厂里,两年来,企业给内部员工一个额外的“任务”,每介绍一个工人进厂,便可获得100元的奖励。这家生产电子设备的大型工厂在高峰期时曾拥有3万多名工人,现在人数缩减了一半,不得不向广东的清远、云浮等地转移一部分工厂。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甚至抱怨,一线工人的工资这几年在不停地上升,但管理人员工资却未见调整。
几年之前,东莞的大和人力资源公司还要给那些制造企业的管理人员送钱,才能拿到农民工招工指标,现在情况则倒转过来了,“现在是他们求我们要工人。”该公司总经理孙自连对记者说。
因为招工难的问题,制造工厂纷纷向内地搬迁,但即使是在内地,工人也并不好招,去年,全球最大的电子OEM厂商富士康计划在中国河南建设新的工厂,需要30万名工人,但因为人员的短缺,迟迟未能顺利开工,地方政府不得不将招工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以求满足这个巨大的需求量。
劳工的10年
劳动力市场结构的重大转变,数量上的短缺导致了劳动力价格的增长,为劳工的薪资谈判地位带来了相对有利的改变。
1994年曾经发生过一轮严重的通货膨胀,类似于程丰原的工厂90年代初那样的150~200元的月工资水平在此后得到了提高,但在随后的近10年中,制造业中的劳工工资提升水平算得上是极其缓慢的。一直到21世纪初,在珠三角地区,许多工厂的一线工人月收入也不到1000元。
但现在,在东莞的人力资源市场上,随着那些小规模作坊式的工厂因成本压力被逐渐淘汰,低于2000元的月收入对于那些年轻的普通一线工人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了。除了制衣、制鞋等低端行业还有1500元左右的月薪之外,电子、五金等行业的一线工人工资普遍在2000元以上。并且,在很多服务行业的招工广告中,底薪在过去的两年中也在不断提高,比起那些辛苦的工厂劳作,这些行业更有吸引力。
在东莞TTI创科集团的工厂中,来自河南的一位25岁打工者对记者说,现在2000多元的工资收入在他看来还行,各项保险也有。与他们的上一代打工者需要养家糊口、照顾弟妹不同,他的收入基本上是自己一个人花,他有一个姐姐,家庭负担还不算太重。
“低于2000元的活,现在哪还有人干呀。”广东肇庆市四会地区的变压器厂工人林少浪对记者说,虽然在肇庆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00元,但他现在拿到手的工资有2700多元。所谓最低工资标准,只是在因为请假等原因而没有完成正常考勤考核时的工资保障。
这已经是林少浪中学毕业之后的第10个打工年头,他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焊接工艺操作者。不过,他并没有觉得自己的收入在这10年间有什么根本性的改变。2001年他在广州番禺一家五金工厂的第一份工作月薪是700元,“那时的700元和现在的2000多元感觉差不多,以前两块钱一顿的饭,5毛钱一顿的早餐,觉得还不错,我每月还能存500元。现在什么都贵,反而存不了钱了。”
虽然看起来劳动价格普遍出现了上涨,但对于其中的劳动者而言,工资增长幅度仍然跟不上物价的幅度,这大概是许多人的切身感受。
以广州为例,在最近的3年时间中,广州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从860元提到1100元再到现在的1300元,每年的涨幅在15%以上,但看起来更多像是“物价上涨的补贴”。在劳工数量出现转折的2004年,CPI指数只有3.9,2007年之后CPI指数就不断上升,从2008年的5.9上升到现在的6.2。
而远远没有计入CPI指数的房价,2004年至今涨幅已超过100%。即使对于那些在城市里无法置业的制造业工人而言,在家乡的农村盖一所200多平方米的房子,造价成本已经从15万元左右上涨到了现在的30万元以上。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苏海南参与的一项人力资源调研结果或可窥见工资上涨和物价上涨之间的关系。调研以2010年1月为基期,通过将2011年6月的工资数据与中国全部15个城市4个行业2010年1月的数据作对比发现,扣除物价因素后,普通劳动者的实际工资仅增长1%,与2010年6月相比,实际工资下降了5%。这表明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增幅没有“跑得过”物价增幅,实际收入同比在下降。
分配不合理的根源
一方面是企业在抱怨工资成本上涨,一方面是劳工发现实际工资的上涨幅度很有限。30多年来经济高速增长似乎并没有让市场的参与主体感到满意,这是中国制造业的困境之一。
经济增长的大部分利益被政府收走了,这是主要原因之一。
劳动者的报酬并没有显现与经济增长同步的提升。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代表劳动者所得的劳动者报酬占GDP的50%以上,2001年后这个比重不断下降,到2007年已降至39.7%。而代表政府所得的生产税净额和代表企业所得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营业盈余占GDP比重则分别由1990年的11.7%和34.9%上升到2007年的14.2%和46.1%。
也因此,程丰原对于将改善劳资分配关系的主要责任推到企业主的头上并不认同,“外销为主的制造业本身利润并不高,各种各样的政府税费又那么高,工人工资每提高一截,对企业的成本影响就会很大。”他说。
他同时认为政府要求的“五险一金”给企业的压力更大,企业为此一个月要为每人付出500~600元,“台湾地区只有健保和劳保两项保险,基本上就足够了。大陆的这些保障中,很多实际上工人拿不到,一换地方或回老家,企业交纳的这些资金很多就成为了政府的收益。”
另一个他不满的是,交纳这些保险是按照广州市的职工平均收入水平来计算基数的,但显然制造业的工人收入与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之间,不可能一致。根据广州社保部门的统计,2011年,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估计4500元,比例仅为29%,即使按照制造业工人的实际工资收入,也只有不到60%。
“收入差距大,也跟经济结构有关。台湾没有那么大的收入差距,因为台湾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没有国有企业,政府不搞企业。”程认为。
政府与市场
在过去的几年中,关于劳动力成本上升的争议,在政府、学界、企业界及劳工阶层中,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不管是带着强烈阶级意识形态的“血汗劳工论”,还是认为高劳动成本将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冷血”论调,其实都与真正的事实有所差距,理论上显得苍白和缺乏说服力。不同的论调呼吁不同的政策,在“政府”和“市场”该如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之上,争吵不休。
在过去两年中,地方政府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中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数据,截至2010年9月底,全国已经有30个省份调整了月最低工资水平,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幅度平均为24%。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出发点或许并不是要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而更多是迫于现实的压力,如果不提高最低工资,劳工的短缺问题将更加突出,企业的搬迁将势所难免,这将是税收和GDP政绩上的损失。这显然并不吻合地方政府竞争的原则。
“这与其说是政府强行介入对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制定,不如说是基于市场变化的一种顺势而为。劳动力结构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工人的绝对弱势地位。”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对记者说。
即使像程丰原这样的企业主,也承认最低工资标准,人力成本的上升,并不完全是政府干预的后果,更主要是市场结构调整所导致的结果。“时代变了,企业必须得跟着变。”在外销萎缩和原材料价格飞涨的情况下,企业总是会想方设法地减少成本,他们想降低劳工成本,但发现这样是困难的,缺工带来的损失会更大。
最低工资标准在一些学者的眼中,是一个政府干预市场的不妥制度,但这样的结论过于武断。以广州为例,如果按照13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基本上是很难招到工人的,市场价格远比这一标准高。
“那只是一个最低生活保障,也就是说,它保证劳动者的最低尊严和体面。况且,我们还没有找到因为实施了最低工资标准,而导致失业率上升的例证。”苏海南对记者说。
有很多声音呼吁政府应该制定这样那样的法律和法规来改善劳资分配关系,并且强制推行,但这样的设想过于一厢情愿。“不缺法律,有《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执行不到位,劳动者缺乏谈判能力的问题。”刘开明说。
即使是刘开明这样长期为劳工进行维权的人,也意识到政府对劳资分配制度的过度介入并不合理,工资的谈判权利应让渡于企业、工人和工会组织,否则效果只会适得其反。
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时代,政府对于劳工权利的保护缺少的是对法律的执行,而由于工会组织的缺失和组织功能的异化,作为集体谈判力量的市场化组织事实上并不存在,这也是长期以来劳工工资没有得到合理增长的根本原因。
1997年,中国就建立了工资的集体协商制度,但这一制度时至今日仍然形同虚置,其根本原因也在于此,集体劳动合同的强制执行只会激化劳资关系的矛盾,而不是合理地谈判。
10多个政府部门联合起草的《工资条例》正在制订过程中,但苏海南并不认为这是一部能够彻底解决劳资分配关系的法律,不可期望过高。这部法律所企图解决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些分歧很大又难以进行标准统一的问题,比如,工资规定是广义的工资还是狭义的工资?比如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如果谈不成怎么办?还有工资支付上的诸多技术性问题。
“政府不用去插手挣钱的事情,凡属市场在不违规情况下的自愿谈判,政府就不应该插手,但要保证对有违公平公正行为的监督和惩罚,包括对国有企业。”苏海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