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美国总统拥有健全的人格,但他的父亲呢?《波士顿环球报》资深记者莎丽·雅各布斯耗时两年,在各大洲穿梭数万英里搜集的材料显示,老奥巴马是个不可理喻的家伙:整日在酒吧痛饮却从不付账,酷爱飙车而常出事故,在任何工作单位都不合群,同时还是个花花公子——从肯尼亚移居美国后,他抛弃了第一任妻子;从夏威夷迁至哈佛,他欺骗了现任美国总统的母亲;随后又把第三任妻子拐回肯尼亚,对她殴打、辱骂并继续在外拈花惹草。
老奥巴马的最大问题是,他竭力凌驾于遇到的每个人之上,这来源于一种巨大的不安全感。少年时代,老奥巴马努力争取到了肯尼亚农村能提供的最好教育。在哈佛攻读经济学博士期间,他全力积累知识,试图在后殖民时代的祖国出人头地。然而,当老奥巴马玩弄女性的消息传到学校管理层耳中,他们便抢在前者完成毕业论文前发难,导致他没拿到学位。在接下去的几年里,老奥巴马总是开着老爷车在内罗毕兜风,因擅长一口气痛饮两瓶啤酒而被戏称为“双份仔”。诚如他的第三任妻子所说,真正自信的人从不像他那样大吹大擂。
老奥巴马并非不学无术之辈,遗憾的是,他缺乏将自己的想法落实的本领,也不会处理人际关系。1964年,他回绝了政府提供的规划工作,理由是“准备和我共事的人太无知”;但后来,那位被他鄙视的同僚成了肯尼亚最成功的政界和商界领袖之一。两年后,酩酊大醉的老奥巴马开车上街,结果不但在车祸中撞折了自己的腿,还害得同乘的朋友丢了性命。
尽管骨头可以愈合,老奥巴马的精神从未复原。遭遇又一场交通事故后,他对熟人说:“看看吧,现在上帝都不要我。”1975年,他获得了最后一份差事——一个卑微的、通常给大学毕业生准备的财务职位,直到7年后驾车撞树身死。
其实,老奥巴马同样是个才华横溢并且雄心勃勃的理想主义者,只是不具备现任美国总统“以和为贵、避免争端”的处世哲学和在体制内周旋的手腕而已。“无畏的希望固然好,改变世界还需更多”,或许,这就是另一个奥巴马的悲剧带给我们的启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