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群里,丛丛说:“《婚姻法》新解释一出台,为何那么多女人恐慌啊?网上是炸开了锅。”
我说:“不恐不慌者,是哪条也撞不上她,比如丛丛你,两夫妻一起打拼,一起攒钱,一起买房,房也不嫌大小,不求新旧,现住上个二手房,也乐滋滋的,当然理解不了人家‘有房有车才是‘起步嫁的女人啦。”
阿姗立刻发个链接说:“她们愤愤不平,说公婆买房,儿媳没份,自己十月怀胎,相夫教子,侍奉公婆,到时徐娘半老,老公一纸休书,得两手空空走人,连个拆迁户都不如……听听,多可怜。”
丛丛接话:“婚姻里最劳累的事,莫过于做房奴,可人家是坐享其成地过上了一段不为吃住发愁的舒适日子,也算不错了。要离就离,反正有手有脚,就靠自力更生另起炉灶,到时寻找到了下家,两人一块砖一片瓦地奋斗,过自给自足的日子,那才心安理得呢。”
燕子说:“说得好!至于前段为妻为母为媳的付出,就算抵房租得了。”
阿姗说:“更多的女人惶恐不安的是,离婚了,得净身出户……好像伤心的不是家散了,而是没捞到他的钱财。”
晖儿说:“谁出资谁受益,产权、债务归婚前首付方,出得少的按市场价补偿,有什么不公平的?”
燕子说:“争论大,印证了当前婚姻观的扭曲。”
丛丛说:“女人为何非要把自己看成‘补偿方?出钱一样多,再重新过户增名,产权不也是自己的了吗?你没付出,就没安全感。”
阿姗说:“是啊,其实很多人也没有走到离婚这一步,只是老把自己当‘拆迁户,总惦记着多占点便宜,拆迁时多分点好处。”
听闺蜜们各抒己见,我无语,却为她们欣慰,因她们一个个自食其力,都是半边天,是幸福婚姻的经营者。是啊,女人在婚姻里不该是“拆迁户”,而应做“钉子户”。只要心无旁骛,悉心经营,平等付出,小日子能不过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