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肚子“思考”
人生几何,对肉当吃。朋友们都说,我是在用肚子思考而不是用脑子。
在生活上,我是经常被朋友们诟病的:抽烟很凶,一天一包都打不住;喝酒也很厉害,对于酒有一种无法抗拒的软弱。那次麦德龙举办红酒节,我一次买回15瓶红酒,然后在一个月内全部喝掉。朋友劝我少沾烟酒多喝茶,我只喝那种最不入品的茉莉花茶,特别喜欢喝那种碎末儿;咖啡我不喝,我喜欢吃咖啡,速溶的咖啡末儿,我可以用汤匙舀出来一口一口地吃,像以前的孩子干吃麦乳精一样……有时候跟朋友一起去咖啡厅,他们会开玩笑地告诉服务员:“给她端一碟咖啡豆上来,让她自己嗑。”
知道我这些奇怪嗜好的朋友,都说我不像个女人。有老大姐恨铁不成钢地劝我:“你该减肥了,要不都成老姑娘了。”姑娘前面加上老字,的确很让人悲哀,我决定好好减肥。
我的减肥是一场闹剧。对于吃,我不仅仅是贪,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热爱和追求。为了吃一碗北京城最地道的臊子面,我可以凌晨5点去排队等头汤;我也不惜扔出半个月的工资,吃一碗张生记的鱼翅捞饭。朋友们都说我疯了。
我也喜欢自己在家做着吃。一道普通的罐闷牛肉,我会把牛肉用黄油煎,用红酒泡,再放入铺了香叶的小罐里,用小火煨。这么一道菜,我不惜用两天时间耐心做完,然后极其满足地在10分钟内吞下去。我这样一个视吃如命的女人,要减肥——我自己都觉得那比让我去登珠峰还难。
所以,我的减肥过程很不堪:该吃的我一顿不落,当然我还是买回了很多减肥茶减肥药,一杯接一杯把减肥茶当白开水喝,大把大把吞减肥药,也不知道减肥产品遇上美食后发生了何种奇妙的化学变化,过了一个月,我胖了两斤。
减肥产品无效,我决定试偏方——据说烟民多半胖不了,我连咳嗽带喷嚏地学会了抽烟,抽了一个月,又胖了3斤。我的月开支又多出了几百块,因为我学会了抽烟,而且上瘾了。
听说喝红酒有助减肥,我开始喝。别人喝红酒是品,我喝红酒是干,一口喝一杯。这种喝法,一个月10瓶红酒都打不住。我的酒量见长,似乎有把红酒改成威士忌才过瘾的趋势。
我紧急叫停了减肥计划,再这样下去,我不知道还会多出什么高“贵”的爱好。老天给了我这么个胖身板儿,认命吧!
开始过着“招摇”的日子
以前那么自卑的一个女人,突然之间得意了,所以晕了。
做了主持人的我,主持节目很有“江湖气”,而且效果非常不错。就这么着,我在央视坐稳了自己的位置。
事业上的成就给了我很足的底气,我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摆脱了多年缠绕不去的自卑情绪,而且仿佛是为了补偿自己多年来的“虚度”,我的日子变得格外招摇。
我不再惧怕和别人在一起,我穿大红大绿的衣服,做各种夸张的手势,用大嗓门说话。我一度醉心于此:在电视上到处露脸,今天谈做饭、明天说香水、后天侃就业、大后天聊女性主义……我觉得我怎么那么棒啊。我当时还当老师,教4个毕业班的课,同时在写那么多剧本,主持3档节目,客串无数节目的嘉宾……我觉得我有无穷的精力和创造力,无穷的体力。我能够创造奇迹,我是多么青春、能干!
一开始有领导和同事们给我敲警钟的时候,我特不以为然,我觉得他们都特狭隘。后来,《三联生活周刊》的文章对我形象的混乱和四处露面表示了严重的质疑和批评,批评我的现状,归结为:中央电视台应该像国外电视台那样,能够很好地保护和利用自己的主持人,而不能让她为了谋生或者各种各样的利益,到处打拼,那样就会毁了一个本来有前途的主持人。
我觉得挺羞愧的,不能怪中央电视台,说人家给你的工资不够花或者没保护你,你就跑出去窜了。我承认我那段时间是晕眩了——我没得意过嘛,我刚得意,尤其我以前是那么自卑的一个人,突然之间得意了,然后觉得特别美。有了这记警钟,那一段兴奋期过去就完了,没事儿了。
最好的书“堆”在床上
我挺佩服的一个朋友是方青卓,她跟我一样胖,但她似乎从来就没有过烦心事儿,总是乐呵呵的。拍电影、拍电视、演小品、出书……几乎没有她不会干的,在家里还能把老公、儿子伺候得像皇帝一样舒坦。去她家做客,是我非常乐意的一件事。可是,她老训我,说我这么胖了还吃肉不忌口,这么大年纪了还不找个男人结婚。训完了,她拿出一条裙子给我:“我刚做的,一人一条!”像我们这样的体型,在商店是很难买到合适衣服的。
虽然没有婚姻的幸福,可也少了很多因为婚姻衍生的烦恼,这使得我的日子过得非常纯净和简单。
不用做节目的时候,我早起出去吊吊嗓子,顺便吃完早饭再回家。我喜欢买书,那么多书,书架上是摆不下的,都堆在地板上。吃完早饭回来,我就坐在地板上翻那些买回来的新书。先是大致翻一遍,觉得没什么意思的就继续扔地板上;觉得值得深读的,拿起来,在书架上找位置把它塞进去。如果书架塞不进去了,就在上面找一本以前觉得还不错但是现在看来也没什么意思的书扔到地板上,再把看中的书塞进去——有时为了腾一本书的位置,可以顺便浏览好几本书。很多别人正襟危坐才能阅读的书,我就这么坐在地板上或者站在书架前翻翻就看完了。
虽然书架上满满当当,但那些书在我看来还只是过得去而已。我觉得更好一点的书,是摆在卫生间的。我在卫生间里做了个全封闭的玻璃书柜——胖子喜欢泡澡,以前我喜欢在泡澡的时候听音乐,后来我改成泡在浴缸里看书。躺在温热的水里,右手高举一本好书,左手夹一支烟,翻页的时候,把烟塞到嘴里抽一口。看得入神的时候,一个澡能泡上两个小时。
至于我觉得最好的书,是堆在床上的。一张1米8宽的大床,能够容我躺下的部分可能只有1米,剩下的地方全都放着书。在这一点上,我很赞同毛主席他老人家的做法。虽然我的职业跟电视有关,但我不喜欢看电视。尤其是在有一本特别好的书在床上向我招手的时候,我会在8点钟就上床,半躺着,床边放一堆吃的喝的,然后开始看书。我评价一本书好不好的标准很简单——如果这本书看完了,床边上的食物几乎没动,那就是本好书,好到足以让我忘记我的另一爱好。
享受“不健康”的满足
因为买不到合适的衣服,我可以有很多理由不去逛街。但是为了买书,我出去逛的几率不比爱美的女性少。以前我坐公汽、地铁,后来老是被人认出来,人家客气地给我让座。我觉得自己有点扰民,于是改成打的。我很喜欢坐的士,尤其是北京的士,司机都特别能侃。一次我问司机:“您觉得开车难吗?”司机告诉我:“这有什么难的?你往方向盘上拴块骨头,狗都能开。”
真这么容易?我动心了,打算去学个驾照买辆车。后来才明白过来,司机说的那会开车的狗是火星来的。胖人的动作相对是比较迟缓的,我学车的时候,教练老是着急地冲我嚷嚷:“你刹车又踩晚了好几秒,这要搁在马路上,你又轧死一人……”大概是在我“轧死”了12个、正好一打人后,我选择了肄业。为了我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死了心地决定再也不去摸方向盘。
我继续打的,遇上高峰时段打不到车,我就坐地铁。我发现只要我低着头或者带个大檐的帽子,就很少能被人认出来——如我这样一个胖女人,其实很少有人愿意多打量。我在地铁里发现了一个好地儿——厕所,厕所的墙和门上写着字。我发现我对每一个写字的人都感兴趣,她们经历了什么?我每次看到那些文字,都觉得自己被什么东西打动了。
跟同龄人相比,我是一个很不合格的女人:没有婚姻、没有孩子、不会料理家务、抽烟喝酒、胖且缺乏美感——这些不足之处,有的是天生的,有的是我纵容自己养成的。虽然一眼看来我有这么多缺憾,但是我并不反感目前这种日子。虽然这些恶习不健康,但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人生并没有固定的剧本,你可以认为做贤妻良母是一种幸福,而我觉得,做一个有恶习的单身女人,享受不健康的日子也是一种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