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阳
2010年10月初,我去了一趟波士顿,在母校麻省理工学院(MlT)演讲。一路上,我看了《FACEBOOK效应》这本书,也把《社交网络》这部电影看了。前不久,我知道扎克伯格被《时代》评为年度人物。他2010年26岁,是有史以来第二年轻的“时代年度人物”。我最大的感受是,中国不可能出现扎克伯格这样的人。他是医生的孩子,上的是最好的大学,他喜欢捣鼓电脑的事儿,还有一些疯狂的想法。当他想要把这些疯狂的想法变成现实的时候,整个美国社会都会支持他。尽管他是个有一定性格缺陷的年轻人,但是没关系,美国有大量的优秀职业经理人可以帮他,有大量的风险投资人可以帮他,还有健全的知识产权法例可以帮他。一个这么年轻的人,在美国可以获得巨大的成功。
如果他出现在中国,很可能就不是现在的他。中国的教育体制不鼓励不寻常的孩子,甚至也不鼓励这种看起来有点儿疯狂的创新之举。首先,家长和老师们就会觉得他异想天开,而且也不会有那么多成熟的配套体系来帮助他实现梦想、弥补个人能力的不足。美国是一个神奇的国家,出了比尔•盖茨,又有GOOGLE兄弟,又有了TWITTER,你以为已经消停了吧,又出来一个扎克伯格。创新的数字英雄似乎永无止境。
说到技术创新,中国和美国的差距是整个生态的差距。如果我毕业之后没有回国创业,我很可能就去硅谷了,那也是一番事业。
在硅谷,有一大批专门从事技术创新的互联网公司。在WEB2.0时代,G00GLE、FACE?鄄BOOK、TWITTER只是几个做大了的公司,事实上背后这种创新的公司太多了,像MYSPACE、FRIEND?鄄STER、DIGG……太多了。比如说,TWITTER的创始人之一,他做了TWlTTER之后,自己又去做了BLOG,后来又去GOOGLE工作,研究新的东西。这种创新的动力、激情和方式很难想象会在中国发生。
中国互联网公司要想创新,首先必须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司法独立。美国这方面立法很完善,即便一个硅谷小公司也有可能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做创新,因为即便成果做不大,卖掉的话也能卖个好价钱,获得很好的利益。在中国则不然,你做一个创新,刚刚起步就有人抄袭,还把你的团队整个端走。所以,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已经不习惯创新了,不仅大公司,也包括创业公司,以及风险投资者,大家一般都不去创新,不值当。大家只去抄袭,做那些美国人已经做过的、已经被证明有商业成功可能性的东西,这样才安全。
(木子摘自《周末画报》图/蓝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