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敏
国家最高科技奖是中国科技界的最高荣誉,获奖者均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
这一奖项在2000年设立。此前的199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颁布,这是科技奖励体制改革的重要节点。中国随后设立了五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当人们聚焦科学界的最高荣誉时,要求继续改革的声音并未停止,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钟书华就是其中之一。
钟书华研究中国科技奖励制度多年,他认为,“无论是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是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奖励的本质首先是对科学家的能力和贡献价值的认可,受众首先是科学家本人,推选标准也应当由专业团体认定。”
建议增设中青年科技奖
国家最高科技奖每年不超过两名,被人们看作“中国的诺贝尔奖”。要摘取这项桂冠,需经过重重筛选。自2000年以来,有18位获奖者获此殊荣,其中有袁隆平、王选、李振声等。2010年度的获奖者是91岁的师昌绪与87岁的王振义。
师昌绪致力于材料科学研究与工程应用工作,在国内率先开展了高温合金及新型合金钢等材料的研究与开发。其中,高温合金是航空发动机的核心材料。王振义则是一名血液学专家,其在60余年的从医生涯中,奠定了诱导分化理论的临床基础。
与诺贝尔奖不同,最高科学技术奖更像“终身成就奖”,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熊丙奇发表评论认为,“从实际结果看,评选针对一个人的全部科学技术成就,而非像诺奖般完全针对某项重大科研成果。”
钟书华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科技奖项的评选有两类方式:第一类是最高成就奖,以奖励科研人员的巅峰成就,类似于诺贝尔奖;第二类倾向于累计成果奖。“中国就采用了第二类,以彰显获奖者毕生的科学精神。”
因而,迄今为止的总共18位获奖者年龄都在60岁以上,其中80岁以上的13位,平均年龄达80.83岁。
“这样的奖项设置下,不熬到60岁,得不了最高奖。”钟书华认为,对科研一线的中青年科研人员而言,还缺少国家层面的奖励。
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得到的奖金为500万,其中450万鼓励课题研究,但目前18位获奖者已经超过进行科学研究的黄金期。根据科技人员一生中最重要科研成果取得时的年龄分布统计,科技人员出成果的高峰期是25至45岁,其中峰值是37岁。
王选也曾感叹“年轻时没得到认可”。他在生前最后一封给中央的信中写道,要支持那些尚未出名但有潜力的“小人物”。2009年1月,“王选青年学者奖励基金”在北京大学设立,每届奖励2名优秀青年学者。
在学界呼吁多年之后,一些部门也开始设立中青年科技奖项。其中有共青团中央设的“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科协等设的“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设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这些青年科技奖的荣誉远不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在基层人事管理中,青年科技奖划入民间奖,认可程度也不如省部级科技奖。” 钟书华认为,中青年是科研的中坚力量,国家可以考虑设置“国家青年科学技术奖”,或参照国际经验,评选年度“十大青年科学家奖”。
“国家奖励国家”呼唤变革评奖设置与管理
这五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家最高科技奖授予个人,显得最为“有血有肉”。这些获奖者毕生科学激情不灭,个人故事往往也令人唏嘘。
实际上,中国早有针对个人的科技奖励,人们也一直关注奖励之于科学家作为个体的激励作用。
1963年,国务院颁布发明奖励条例,获奖者获得由毛泽东亲笔题写的发明证书。1991年钱学森获国家杰出贡献科学家荣誉称号,这是建国后首次以国家名义授予科学家的最高荣誉。1996年,首届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颁奖,人们对获奖者耳熟能详,有李约瑟、杨振宁、李政道、陈省身等。
其他四项国家奖励则采用“项目制”。2003年,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澄江动物与寒武纪大爆发”,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载人航天工程”采用了人员并列署名,团队合作价值得到科技人员的认可。
可是,在钟书华看来,一些奖励主体发展得过于庞大和空泛,已经见不到人,见不到科学家和工程师了。“今年大庆油田第三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获奖名单上单位众多,甚至上万人参与,真正在科技第一线的人已经淹没了。”
这些重大项目获奖也引起了钟书华另一层面的担忧,“项目合作肯定是好事,但是在评奖中,就应该分开评价,否则一些有特殊资源的部门组合、打包、捆绑,科技进步奖难免形成‘垄断奖,失去激励竞争的效果。”
在他看来,中国的嫦娥项目、青藏铁路、三峡大坝,军队系统的歼20、未来的航母、国家“十二五科技规划专项”等都能达到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标准。“但举国之力,企业、个人谁能比?如果评奖,就是国家奖励国家了。”
这一担忧可以在评奖设置和管理上寻求解决。钟书华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参与评奖的项目应当分解,限定奖励项目的‘最大申报单位,可以是一个组织,一个出资方或一笔项目资金。”
为国家奖“减负”
在中国,数千人的项目团队参与科技奖评选已是传统。1966年前后,国家批准的发明奖励中,就包括集众人之力的人工合成胰岛素、氢弹、原子弹等重大科研成果。
此类奖励政策广泛地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各省市单位也积极参与评选和设立奖项,推动了中国科学技术的活跃发展。
“逐渐地,获奖成为各省市、各单位的工作指标。”钟书华说,“尤其是地方政府也开始设立奖项,数量众多,这对科技奖励的质量和权威性有着一定负面影响。”
1999年以来,科技奖励体制改革已经开始以“奖项减负”为目标,国家奖项也由之前的800 多项缩减至不到400项。
“国家奖项还是太多,每年有几百项,”熊丙奇认为,“这些奖项还是带有很强行政评价色彩,学术界也在跑奖、在要奖,一些学术研究甚至包装还未取得成果的项目去报奖。”
钟书华也认为,国家奖励是稀缺资源,政府应该看重“冷门”,奖励有社会效应的科学技术。专业领域应当鼓励专业协会和民间设立奖项,经济方面的成果也应当由政府奖励逐步过渡为市场奖励。
美国较早建立了专业领域奖机制。美国科学院就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私营机构,设有海洋学、生物与医学、航天工程、应用数学、化学、分子生物学、天文学及美国科学院公共福利奖等十多项。除此之外,美国工程院(NAE)奖、美国物理学会(APS)奖和美国化学学会(ACS)奖在美国乃至全世界的学术界都具有较大影响力。
1999 年中国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后,已经开始鼓励专业学会、各类基金会等社会力量设奖。但目前的状况是,除中华医学奖等少数奖项之外,其他专业学会奖尚在起步阶段。
在科技促进经济发展方面,钟书华认为奖项需要调整方向,“国家奖励技术创新,无非就是为了推动应用。已经获得良好市场反映的技术,说明市场已经在‘奖励,政府荣誉就显得没那么迫切了。”
在他看来,“促进科技进步”应该进行宽泛理解,甚至包括科技普及,“奖项应该逐渐进行内容置换,科技普及、科技教育、科学探险、科学实验、科学事实搜集等方面的卓越成果应该纳入国家科技进步奖奖励范围,使国家科技进步奖演变为推动科技进步的综合性奖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