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研
瓜子,或也算国粹之一种,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就已有记载,连乾隆、毛泽东、鲁迅等各界大腕儿都会拿瓜子消遣。不过,涉及到男性与瓜子,通常都一本正经,大抵为一个模糊的“吃”:“毛泽东喜欢吃黑瓜子,刘少奇喜欢吃葵花子”;萧红回忆鲁迅先生,“一边抽着烟,一边剥着瓜子”。在丰子恺这,男人终于敢把瓜子大模大样送进嘴里,“咬瓜子是中国少爷们的专长”,但这语调已带贬义。而且,男人“咬”瓜子,即使不笨拙,也谈不上轻盈。
不得不承认,只有女人才能把瓜子“咬”得活色生香——或许可以大胆地推而广之,凡有女人的地方,就有风、有水,就风生水起。像打牌,只有男人的牌桌狼烟四起,但凡一只玉腿在桌子底下悄悄蹭另一只不是她的腿的腿,牌桌立马“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与瓜子的动宾组合中,其实“嗑”字最好,脆生生的,听上去有一股伶俐劲,或还渗出星星点点的娇蛮。毕竟“嗑”瓜子除去有扰民嫌疑的小小的爆破声,其露出牙齿的样态,都与传统要求女性的“含蓄”相悖。
淑女吃瓜子该像林黛玉,“嗑着瓜子儿,只管抿着嘴笑”。“抿”字很重要,缓解“嗑”的冲击波。梁实秋笔下那些穿着元宝领的小缎袄、一入冬就怀里抱着手炉一直抱到第二年开春的怕冷的小女人们,也会这么嗑瓜子吧。但丰子恺写女子吃瓜子:“那手和头的转侧的姿势窈窕得很,有些儿妩媚动人。连丢去的瓜子壳也模样姣好,有如朵朵兰花。”尽管也有揶揄,但也默认了女子嗑瓜子的媚态十足。所以潘金莲“每日打发武大出门,只在帘子下嗑瓜子,勾引浮浪子弟,一径把那对小金莲露出来”。影视剧若要塑造一个以色谋生的二奶、姨太太,多半会让她们跷着二郎腿,勾着鞋,踢着脚,露出开得很高的旗袍的衩和衩里边丰腴的腿。这样的女人还会把“有如朵朵兰花”的瓜壳吹到幽会的男人的脸上,男人沐浴在瓜壳中,如浴春风。
女人嗑瓜子的媚,无非是使人把注意力集中在她的手和嘴。凡涉及手和嘴的肢体动作,女人都有本事演绎、男人也有本事解读为一碟情色点心。如今,在渡边淳一所称的“女性时代”,女人嗑瓜子的媚,虽也明目张胆,到底还是阴柔,不够劲道,不符合眼下的审美时尚。相比嗑瓜子的女人,人们或更喜欢看集天使与魔鬼于一身的女特工、女间谍。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让人的目光集中在手和嘴,不同的是,捏瓜子的手现在握枪了,从前吹得瓜壳飞扬的嘴,现在朝还冒着丝丝白烟的枪口吹一口气,再优雅地坐下,优雅地说出《借枪》里那句经典台词:“你现在可以用法语朗诵《离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