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迅雷
“我,上帝的罪人与奴隶伊凡,以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义,并未受谁的逼迫强制,精神坦荡,人身自由,立下此遗嘱。我宣布,一旦上帝结束我的生命,凡属我的一切俱交给我的孩子们与我深爱的王妃。我把我在莫斯科的封邑留给我的全体孩子,而克里姆林宫,则由我的长子、莫斯科大公谢苗独自继承。”这是六百多年前伊凡一世所立的遗嘱。在2010年8月,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克里姆林宫的产权官司。
事情的来龙去脉,说起来也不复杂。在伊凡一世立下这份遗嘱两百多年后,1547年1月16日,其后人伊凡四世在莫斯科加冕,在俄国建立起留里克王朝。如今,代表留里克王室后裔的“王公基金会”,主张其先人一手打造的这个占地二十八公顷的建筑群现在应“物归原主”。现年四十七岁、目前主持“王公基金会”的莫斯科商人库巴列夫大公说:“我想提醒俄国当局,克宫属于留里克家族。没有人向我们购买这件财产,这是以不合法方式从我们身上取走的,联邦当局没有享有我们财产的权利。所以,我们留里克家族要求归还属于我们的财产,政府要支付非法持有我们财产的租金,以及财物赔偿。”
真是好大的口气!克里姆林宫确是历代沙皇的宫殿,十月革命后,“理所当然”地成为苏俄的党政机关所在地。苏联解体后,这里是俄国总统府,成了俄罗斯政府的代称。克里姆林宫是莫斯科最古老的建筑群,它美轮美奂,1990年被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可现在,这样的克宫,竟然要被算成是私人的,得拿回去?这真是一个天大的问题,简直是人们想也没想过的问题。
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莫斯科一个地方法院居然同意受理本案;更让外界跌破眼镜的是,法院还强制政府必须提供包括土地登记文件等产权证明;最可爱的是,俄国政府也委托聘请了律师,打官司就打官司,他们也不怕法庭上见。这样的举措,在某些号称依法治国的国度里,简直是无法想像的——他们的“下级”法院,哪敢受理此等蔑视上级的荒唐案件?你这个法院院长还想不想干啦?
往深处想,我们对祖国、国家这类最为宏大的词语,对家乡、故乡这类中等分量的词语,总是怀有尊敬、尊重的情感;而对于家园、庄园、祖屋、房子这些“微小”的词语,往往就不在话下、不放在眼里。因为我们向来没有“尊重一个人就等于尊重全世界”的传统与习惯。我们总是不明白国家是由一个个小家组成的,对国家不可说一句坏话,对小家却可以一夜间予以强拆推平。
难道在一些地方官眼里,“城市化”就是“拆迁化”么?为了抵抗自己家园被强拆,当今中国已经发生了多起自焚事件。江西抚州宜黄“9·10”自焚事件又一次震惊国人,甚至惊动世界:一家三口为了“保家”而自焚,结果一死两重伤。那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老话,都已让人耳朵听出老茧了,但许多地方政府最不愿意规规矩矩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从而屡屡制造拆迁“火药桶”。
要说“依法治国”,那么就需要法院独立审理办案。试想这些“被拆迁”案件若是诉诸法院,我们的法院会受理否、会立案否?受理立案了会公正断案否?反正我是没听说过类似的判例,只是不断听闻“钉子户”和肉身“钉子”自焚抗争的消息,有人手持宪法也挡不住拆迁队——他们无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家园,那么只能用自己的血肉来“筑起新的长城”了。在俄罗斯,克里姆林宫是谁的——这大约只是一个小问题;而在当今中国,我自己购买居住的房子是谁的——这才是一个大问题。
题图 / 自有产权 / 托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