鲨鲨比亚
之一
明朗的侧面非常好看。额角、眉峰、鼻尖、唇瓣、下巴,高低有致,像一串音符,视线碰撞上去会立即发出美妙的声音。至少在我的脑海里是这样。
“明朗,你的侧脸看上去像风铃。”我曾这样告诉他。
“屁。”明朗言简意赅一言蔽之。
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认识明朗,我对他的侧面线条熟悉得就像我掌心的纹路,因为每次我觉得需要他的时候,一转头,他已在我身边。
十五岁那个夏末初秋的早晨,我们并着肩以同样的频率踩着脚踏车去新的学校,以一种“小团体”面貌出现在新同学面前的。领教材的时候打扫卫生的时候,明朗都会自然而然地帮我分担。我相信很多同学在搞不清彼此的名字的时候就已经认清了这样一个事实,那个长直发瘦女孩和那个俊美的男孩关系很铁。
据说我和明朗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就经常一起在大院的老槐树下玩泥巴。有时泥巴不够粘,明朗就冲地上撒泡尿,我则蹲在一旁很认真地等待。
因为我把自己玩成了一枚“泥蛋”,我妈就很生气,拎我回去清洗加责骂,明朗顶着一脸泥浆站在我们家窗户下很担心地朝里面张望。
其实这些事情我和明朗都完全不记得了,是因为双方家长当做趣事不断拿出来反复讲,我才知道我和明朗的交情是从“泥腿子”这个阶段开始的。明朗的父母和我的父母是好朋友,同一个单位,所以虽然搬迁过几次,但我们两家总是住得很近。
关于我和明朗的童年,我自己能够记得的是,我们五六岁大还没上小学时,每天晚饭后明朗都会跑到我们家门前,一遍一遍喊:“澄心,澄心,唐澄心!”
我从来不理他,任他短短粗粗的声音像小公鸡打鸣一样周而复始地响起。我想我也是够妖孽的,小小年纪已经懂得扮矜持,折腾人。
最后还是会跑出来和他一起去玩,捡个小蒲公英,你吹一半我吹一半。
我爸妈一向喜欢聪明但很敦厚的明朗,后来明朗学了钢琴又学了围棋,并且都学得很好,功课也很好,我爸妈就更加对他赞赏有加。同理,明朗爸妈对我也是这样。
于是两家大人凑在一块儿就会胡乱开玩笑,说要做娃娃亲。在一旁玩耍的明朗听见了立即积极表态:“我要娶唐澄心,我要娶唐澄心!”
也在一旁玩耍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变得很生气,冲到明朗身边,用力推倒他。明朗愣了一下,哇地哭出来,两家的大人在旁边笑得前仰后合。
我把这段童年囧事提出来问明朗:“你小时候曾经很积极地向我求婚,你还记得吗?”
明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曾经脑残到那种地步?”
我气得又伸手去推明朗,不过这次他不但没摔倒甚至连摇晃一下都没有,他已经长成很高大很高大的少年了,似一株挺拔的树,以最茁壮的姿态不断变得强大,而我……
之二
我也长大了,但可以用在大部分少女身上的那句形容“出落得亭亭玉立”在我身上并不适用。我是属于标准的“长歪”那一种,小时候极可爱,活脱脱一洋娃娃,可是到了含苞欲放的少女期,我竟变成一根狗尾巴草,脸色苍白,瘦到脱形,如果一定硬要说我有什么优点,那就是气质还好,沾了点“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边。
如果没有明朗,我想我最终会无奈但平静地接受我将度过一个暗淡、尴尬的少女期。
可是明朗一直在我身边,并且人如其名越长越明朗。
我不知道那种“我配不上他”的情绪是什么时候产生的,但终究它产生了,并且像一小块潜藏于身体深处的结石,随着我每一个微小的心思的流转,它都会隐隐作痛。
“喂,明朗。”
“嗯。”
“你的眼睛长得可真漂亮,如果你不小心英年早逝了我可以把你琥珀色的眼珠子抠下来然后放进玻璃小瓶子挂在胸前当纪念品吗?”
“你个疯婆子!”明朗倒抽一口冷气后,骂我。我听着他的呼吸,以为他不会再说话,但他停顿了很长时间后,突如其来添了句,“好吧。”
我偷偷龇牙咧嘴地笑,我和明朗之间越来越多这样“二”到不行的对话,总是由我发起。并不是说我除了外形连智商都受到青春期波动的荷尔蒙的影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脑残,说到底,我只是想要证明我在明朗面前依旧还有娇嗔的权利,就像我们很小的时候,他总围着我转,好像我是整个世界的中心。就算我不再美丽。
之三
当明朗用湿抹布草草地擦了一遍窗户玻璃,当水流像泪一样淌过时,梅芸芸提着裙摆姿态灵巧地走过。
那一刻,她看上去就像一个仙子似的朦胧与轻盈。我知道,因为梅芸芸从窗前走过那一刻,我就站在明朗旁边。
“和你说过一万遍了不要用湿抹布擦玻璃,你脑灰质异位了?那女生漂亮吧?”
“嗯?嗯。”明朗给了我一个明确的神魂颠倒的反应。美女大约都有这种力量,让一个男生在一秒钟内变得不再像他自己。
我一抹布甩在明朗脸上,脏水溅进他的眼睛,惨叫声“美轮美奂”地响起。
“对不起呀,失手。”
明朗用另外一只没受伤的眼睛恶狠狠地瞪我,他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
放学的时候,明朗半眯那只仍然布满红血丝的眼睛:“喂。”骑车时他随便伸手捋了捋我发尾。
“什么?”
“那女生叫梅芸芸。是六班的。”
我吃惊并且受伤地看着明朗,他回我一个“报复成功”的微笑。
那个总是忍让我讨好我,声音粗粗的像小公鸡的小男孩已经在这个长得玉树临风的少年心里死去了,对吗?
对吗?
我在明朗完全没有防备的时候一脚踹向他,他连人带车跌得滚出去。
“疯婆子!你……”
我捏住刹车双脚点地站在十几米开外回头看跌得灰头土脸狼狈至极的明朗。真希望他就这么摔死算了,最好摔得脑浆都溅出来,身上每根骨头都折断,可是当我转头看到他除了头发上粘了点脏东西其余一切安好,我又如释重负。
这样的爱恨交织,真是让人好纠结。
之四
我恨段明朗,我也恨我自己。
我有好长一段时间不再主动和他说话。
他仍是每天上学都来我家楼下等我。他和我搭讪,我一言不发。他像过去那样哥俩好地把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一肘子撞开他,然后真的像个疯婆子那样冲他咆哮:“你有病呀!”
明朗漂亮的琥珀色的眼睛里显出困惑和愤怒的神情。他不再答理我,一个人走开。是的,他长大了,再也不是过去那个憨厚的明朗,不管我怎么刁难他,都仍笑眯眯地看着我。他长成了夺目的美少年,于是也有了美少年的骄傲。
其实在我那些深深浅浅的梦里,明朗也会将手臂绕在我肩膀上,但我绝对不会拒绝他,因为在我梦里,明朗揽我肩膀的方式是很温柔很温柔的,像对待珍贵的瓷器。在梦里他还会吻我,清洁亮亮的吻,像一瓣小小的雪花。
我多希望明朗做我的男朋友。
但我知道明朗是绝对不要我做他女朋友的。
之五
当最后一片叶子在深秋的萧瑟中孤单地凋零的时候,我和明朗和好了。
过程很简单。放学的时候,我走到他身边,然后拽了拽他的衣角,他回头看我,我开始汹涌澎湃地掉眼泪。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伤心欲绝得好像下一秒就会死掉似的。
明朗哑然。他愣了一会儿,低头看看他自己的袖口,确
定不算太脏,于是拎起来胡乱擦了擦我湿漉漉的脸庞,就像他擦窗户玻璃那样。
“疯婆子,不要哭啦,丑死了。”
“王八蛋,拿张面纸给我你会死呀!”
我用力推开明朗大大的因为经常打球而粗糙的手。
他永远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用巴结的态度小心翼翼地对我了。大约我越长越丑越长越无女性特征的缘故,所以明朗越来越心安理得地拿我当个兄弟对待了。
我猜想那天我哭得那么凄惨是因为我终于接受了这样的事实:如果我想继续在明朗身边占据一席之地,每当我抬头转首就能看见他漂亮的侧脸,那么我必须退让,我再也不能向他大发娇嗔,因为我失去了我的美丽,所以我不再拥有那样的权利。
之六
明朗刚刚打完一场篮球,他整个人在冷风中散发着白白的热气,像刚刚出笼的某种食物,我忍不住向他打趣:“明朗,我想一口吃掉你,哈哈。”
“澄心,我想追梅芸芸。”
明朗的视线落在球场另一头,那里有个身姿轻盈玲珑的女孩,看完了比赛正准备离开。
她身后跟了一个高大的男孩。
“人家说不定名花有主了。”我努力用平稳冷淡的语调说。
“那又怎样?”明朗套上我递给他的球衫,信心满满一挑眉。
是呀,这样光芒四射的少年,哪个少女能够拒绝他的追求?我将视线从明朗的身上调开,看向很远很远的地方。
只是很可惜再远的地方也没有我的救赎和答案,我只好再调回目光,看向明朗。
之七
明朗写给梅芸芸的第一封情书是我帮他递出去的,在圣诞节那一天。
刚刚拿到那封用极漂亮的淡彩水墨手绘的信封时,我以为这是明朗为我准备的圣诞节礼物,我大声说谢谢,满心雀跃地想要拆开。
“白痴,不是给你的啦!”明朗焦急地制止。
我这一辈子被明朗骂过无数次白痴,只有这一次我觉得很伤心。
我在女生盥洗间遇到梅芸芸,把信递过去,她刚洗完手,也不擦干,就用湿漉漉的手指随意地将信封捏住。我看到水印在信封上慢慢洇开,忽然觉得很伤心,这一次,我不知道我是为了我自己伤心,还是为了段明朗。
梅芸芸,这个有着好看容貌但很显然灵魂空洞的女孩,真的值得明朗去喜欢吗?
当我告诉明朗Mission complete,明朗很开心,他终于拿出了为我准备的圣诞礼物,一幅装裱好的香格里拉风景素描。
我将小画框捧在手里,想起小时候明明去上绘画课的是我,但具有画画天赋的却是明朗,我每次上完课都把老师教我的再教给他,他帮我完成作业,最后我把父母给我买的画具画纸一股脑儿全送给了明朗,然后心安理得放弃了绘画。“你替我好好画!”我几乎能听见八九岁的我用稚嫩的声音向明朗下达命令。
天啦,我真怀恋那段金色的时光。
“你送我什么?”明朗问我,带着浅浅的向往。
“狗屁!”
这个圣诞节,我真的什么都没送给段明朗,虽然我早就悄悄为他打好了一副连指手套,因为分指的我还不会打。我记得我曾如何在淘宝网上殚思竭虑地在鸽灰色的羊绒线和烟灰色的貂绒线之间艰难地做抉择。
我把那副手套塞到了衣柜的最深处,这样做的时候我想真希望可以把明朗也这样裹一裹塞起来,再也不要看到。
之八
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和明朗都考了不锚的成绩,均位列年级前十。梅芸芸有两门挂科,明朗就打着和我一起去泡KFC的名义跑去给梅芸芸辅导功课,梅芸芸也经常打电话给明朗,美其名曰请教一些学习上的问题。明朗怕梅芸芸的电话太频繁会引起他爸妈的怀疑,于是他把我的电话给了梅芸芸,叫她“分流”一部分电话到我的手机上。“反正唐澄心住这么近,为我跑跑腿也没什么了不起。”这是明朗的原话。我想我就算把九九乘法表都忘了我也忘不掉明朗说过这样的话。
他当我什么,一个可以任由他指派的小用人?
换在平日我肯定立马脱下鞋子用鞋底猛抽他的脸,但现在我不敢,因为我怕明朗会认为我在嫉妒。我怕明朗再也不理我。
于是在大年三十夜我接到这样一通电话,娇美的女声,熟练地命令我:“喂,把电话给明朗。”
彼时,明朗父母和我父母凑了一桌打麻将,我正守在电视机前等待春节联欢晚会的开播,我想看看今年的晚会可以怂到什么地步,明朗则一个人在家,准备午夜时要放的烟花爆竹。
我抓着手机火急火燎冲出门去,我妈的抱怨声在我背后响起:“这孩子瞎忙个什么劲呀?”有些顽皮的孩子蹲在楼下试放小爆竹玩,有一个几乎炸到我身上,红红的鞭炮纸粘在我肩膀上,我的眼泪在我的眼眶里悬挂。
梅芸芸打给明朗是要他弹琴给她听。明朗立即打开琴盖,我准备离开,明朗却叫住我:“拿着呀!”
他要我傻站在钢琴边然后举着手机,保证梅芸芸能获得最佳的收听效果。
那一刻我觉得我所有的血液都蹿上了脑门,我想用力盖上琴盖夹断明朗的手指,我也想把手机摔在地上然后用力践踏,我更想干脆一头在这架钢琴上撞死算了。
明朗投入地一首接着一首给梅芸芸弹流行歌曲。过了很久他抬头,发现我竞泪流满面。
“有病吧?”他不解。
“是呀,主要是你弹得太感人肺腑了。”我一边说一边把手机换到左手里,右手举得太久好酸好痛。眼泪自己会干,我也懒得费神去擦。
我活了十五年,只有这一晚,伤心到极点。
之九
我很高兴认识了风辙,他的出现,对我来说,就像一根救命稻草。
明朗和梅芸芸每次约会都得带上我,因为我是保证他们顺利交往下去的烟雾弹,绝对不能撇下我,所以梅芸芸招来了风辙,那个过去总是跟在她身后的高大男孩。不管怎么说,四人行总是比三人行看上去要顺眼很多。
风辙不太聪明,但是非常可爱,他对待任何女生都用一种温柔并且尊敬的态度,像是天生的骑士。
我说:“风辙你真罕有,简直像撒哈拉沙漠里的水。”
风辙咧嘴一笑,他笑起来特别像个小孩子。一度我认为这个看似古罗马角斗士的男生有一颗苏格兰小绵羊的心,直到一次在公交车上我们遇到非礼女生的色狼,所有人都义愤填膺说要扭送此君去公安局,只有风辙提起拳头毫不留情猛打下去。
呃,其实这个看上去很像古罗马角斗士的男生,有时也可以表现得很狂暴像角斗士。
我一直想不明白,风辙对梅芸芸的喜欢是那么显而易见,为什么他能眼睁睁看着她和另外一个男生交往。于是,我问了风辙这个问题。话一出口,我就后悔,因为风辙大可以反问我同样的问题,我对明朗的喜欢也是那么显而易见,为什么我可以眼睁睁看着他和梅芸芸谈恋爱?
幸好,风辙是对每一个女生都温柔的风辙。
“其实我和梅芸芸从小一起长大,一块泡泡糖撕成两半一人嚼一半,我是这么喜欢她。可是我们长大了,一切都变了,现在有比我好一百倍一千倍的男生喜欢她,我也替她高兴。”
风辙的回答,令我欷歔。
我真希望我可以像他一样大度和淡然。
“如果有一天明朗离开了梅芸芸,你会去追她吗?”我向风辙提出了一种假设。
“如果明朗敢甩芸芸,我就杀了他。”风辙第二度向我展示了他角斗士的那一面。
之十
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公园赏樱花,明朗忙着给梅芸芸拍照,风辙就忙着给我拍:到了游人如织的地方,明朗紧揽着梅芸芸的肩头怕她给冲散,风辙也紧紧抓着我的手;在小面馆吃饭的时候,明朗帮梅芸芸擦洗餐具,风辙也这样帮我。我终于不必一个人孤零零地被忽略了。
我以为有风辙这样近似于男朋友的美好少年陪伴着我走完这段终究会走完的惨淡青春也不失为某种幸运。
下午,我们四人去游乐场,因为梅芸芸的提议我们坐了疯狂风车,下来的时候我脸色惨白捂着胃站在那里一步都不能走,梅芸芸的情况也是这样,明朗半俯着身陪在一旁。我等待着风辙走过来向我说些安慰的话,结果风辙冲到了梅芸芸跟前,又是摸她的额头又是轻拍她的背部。
曾经我以为风辙是我的救命稻草,可是眼下这一刻,他却成了压弯我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梅芸芸可以享尽这个世间所有的宠爱。
在我内心隐忍了很久很久的某种黑暗的情绪终于爆发。
我走到明朗旁边,将他从梅芸芸身边拉开一些,在他拧着眉头要向我抱怨的时候,我打了他一个耳光,然后扬长而去。
我真希望所有的事情终止在那一刻。
之十一
樱花的花期很短,在学校里的九重樱随着熏风纷纷凋落的时候,我把一张纸递给正坐在操场看台木椅上系鞋带的明朗。
纸上有两个名字,每个名字后都有一个大大的括号。
梅芸芸()唐澄心()
“你选!”我将铅笔塞进明朗手里,“如果你不选我,我就离开,这辈子都不让你见到!”
独身一人在美国的姑母前几天打电话来和我爸妈商量接我出国的事。他们一致认为如果我想在美国念大学,那么现在就是出国的最佳时机,不必等到读完高中。所以我对明朗说的以后都不见他,并不是什么空洞的威胁。
我绕着操场走了一圈,在游乐场打了明朗耳光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说过话,但是其间我接了一通梅芸芸的电话,她说:“我一早就知道你喜欢明朗。唐澄心你知道你像什么,你像餐厅外可怜到不行的乞丐,你只能隔着玻璃窗看着别人大吃大喝,但什么都没有你的份。你知道为什么你要隔着玻璃窗?那是给你一个机会让你看看自己的尊容!就你这样,配喜欢段明朗吗?”
我真不明白明朗怎么会喜欢这样肤浅的女孩更胜于我。
我转到看台时,明朗仍坐在那里,他没有下场踢球,而是握着我给他的笔,一直坐在那里。
我悄悄走上前,我看到明朗将那张纸翻了过来,他在纸上画了一幅速写,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的侧面,并不太像梅芸芸,但也绝对不是我,所以明朗画的一定是梅芸芸!他做出了他的选择。他对我的“一辈子都不见你”的威胁毫不在意。
这个和我一起长大的少年,我们曾经一起逮蝴蝶捉蜻蜓,一起看读者上的3D插图画看得眼睛几乎瞎掉,一起养蝌蚪和蚕宝宝……原来,这些美好的记忆在明朗心目中都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随手就可丢弃。
明朗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他转身,用力向我喊:“澄心!唐澄心!”
我不理他,走得更快。
之十二
“风辙,我马上就要出国了,在我出国之前有件事我一定要告诉你。”
“嗯。”
“段明朗追求梅芸芸是因为和别的男生打了赌。”
“什么?”
“所以,那天在游乐场我才会忍无可忍冲过去打了明朗一个耳光。”
“啊……”
之十三
夏天来临的时候,我在父母的陪同下,拎着两个大大的行李箱,坐在浦东国际机场候机厅准备搭乘飞机飞往美国。
虽然我即将开始一段崭新的生活,但是我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在我以失意写就的惨淡的十五岁里,只有一件事,我是心想事成。那就是风辙真的听信了我的话跑去找明朗打架,并且将明朗打得头破血流,还有……
在我准备进安检门的前一刻,明朗匆匆赶来,他的脸上架着一副大大的墨镜。
我爸妈看到明朗赶来送行,都十分高兴,我猜他们其实已经知道明朗这次受伤和我脱不了干系,所以明朗住院时我一次都没去看他,而他也没有要求我去看他。
“澄心,一路顺风。”
千篇一律的客套祝福,我不知这是不是代表明朗原谅了我。
“还有——”明朗忽然从背包里取出一架即时成像的相机,然后不管我愿不愿意,伸手将我的面颊推得侧转过去。
“啪!”他给我拍了张照片,然后将这张照片连同一封信一起递给我。
信封里装着一张纸,就是那张我写了两个名字要求明朗做选择题的纸。纸的背面是明朗画的一个非常美丽的少女的侧面。
我以为明朗画的是梅芸芸,直到我把那张上飞机前明朗给我拍的侧面照摆在那幅速写旁边。
那是——我的侧面。
因为人类天生的视角限制,所以我们无法看到自己的九十度侧脸。所以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认识自己侧面的傻瓜,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一边想,一边笑,一边落下了眼泪。
明朗被风辙打伤了左眼,虽然没有瞎,但是视力严重受损。
本来默然流泪的我,变成了号啕。
之十四
明朗给我打越洋长途,他说,他知道风辙跑去打他是受到了我的唆使,但是躺在病床上面临可能失明的厄运时,他还是没办法硬起心肠恨我。于是那一刻他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上他最最喜欢的女孩子是我。
虽然要付出这么惨痛的代价他才能看清自己的心,但他并不后悔。就好像珍珠的前身是钻入蚌壳的沙粒,每一粒琥珀都是千百年前无辜死去的小虫子的棺椁,但经历岁月的洗礼,它们都变成美丽璀璨的宝物。
明朗说:“很快我就去看你。”
他无条件地原谅了我,但我不知道要怎么原谅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