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号保险箱

2011-05-14 15:22超级疯狂
小小说月刊·下半月 2011年7期
关键词:白肉蒜泥雪莉

超级疯狂

亲爱的雪莉:

当你收到这封信时只有两种可能:一、我已经死了;二、我还活着。想要知道答案的话,那么请给1526610××××这个号码打个电话,如果我接了,就证明我还活着,反之,呵呵,就是第一种可能了……

这是一封署名为苏漫妮的来信,是我无意中在信箱里发现的。显然不是给我的,因为我不叫雪莉,我也没有叫苏漫妮的朋友。更重要的是,我所租住的这间小院除了我和朱蜜,任何人都不知道。

坦白说我和朱蜜是情人,半年前租住了这间僻静的小院作为爱巢,一周幽会两次,其余时间各自在自己的生活里扮演着光鲜的角色,互不干扰。

妻贤妾美大概是每个男人的理想,我也不例外,只是最近朱蜜不再满足于现状,逼着我离婚娶她。这让我左右为难──今天她又一次迟到了。这说明我们的关系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截至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发现第二个比朱蜜更有吸引力的姑娘,所以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转着圈,当我第N次踱到门口时,锈迹斑斑的信箱里露出的一角信封引起了我的注意──

寄件地址:海城市环翠区塔山街108号苏漫妮

收件地址:海城市开发区樱花路27号雪莉

邮戳日期竟是一年前!于是在等待朱蜜的时间里,我百无聊赖地拆开了来信……

雪莉:

现在是2008年7月16日晚上12点,我坐在灯下给你写这封信。我觉得有些话如果不说,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说了。雪莉,我怀疑我的丈夫慕容海想要杀死我!因为他刚刚又在梦里咒骂:苏漫妮,我要杀了你!我之前多次偷听到他给那个女人打电话,他说他受够了我,再也不想跟我一起生活了……

你知道他跟我结婚是为了霸占我的那块家传之宝,不过我死也不会让他得逞──我已经将家传之宝放进银行的一个保险箱里,密码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还记得半年前慕容海做了一次切除脑瘤的手术吗?我贿赂了那个外科医生,将储存密码的芯片植入了他的伤口!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朝思暮想的东西就在自己的身上,而他这辈子都别想得到!

雪莉,我明天将这封信办理慢递,一年之后会寄到你的手里。届时如果我已经死了,那么请你帮我报警,请他们想办法把芯片从慕容海的脑子里取出来,打开保险箱,将家传之宝献给国家!记住,家传之宝在××银行的第97号保险箱。

雪莉,我亲爱的朋友,希望一年后当你拨打1526610××××这个号码的时候,还能够听见我的声音。

──苏漫妮

看完这封信后,我不禁震惊地张大了嘴巴。原来这是一封迟来的遗书,而收件人雪莉早已搬离了这里。现在这个可怜的女人到底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强烈的好奇心攫住了我的心脏,我想,或许我可以代替雪莉给她打一个电话?

正在犹豫的时候,背后突然响起了高跟鞋的声音,是朱蜜来了!我连忙将那封信塞进口袋,喜出望外地迎了上去。

朱蜜板着一张脸,一进门便将自己扔到沙发上去,一双42英寸的长腿交叉叠起,美得惊心动魄。

忘了说了,我是个画家,专业从事临摹性商业画作,朱蜜是一个人体模特,身材比例几近完美,我对她一见钟情。于是凭借我在业内的名气和对待女人的经验,没几天便俘获了她的芳心。

我们度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日子,直到不久前她向我提出“转正”。我跟妻子白羚摊牌,白羚说,给我50万,我还你自由,否则免谈。50万对我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因此我们陷入了僵局。

“你究竟什么时候离婚?”朱蜜斜睨着我,语气冰冷得像小李飞刀。“宝贝,我正在想办法。”我厚着脸皮靠过去,却被她推开。“告诉你,我的忍耐是有限的。”“我知道,我比你更急。”“那好吧。等你离婚了再来找我。”朱蜜硬邦邦地扔下这句话,抓起坤包头也不回地走了。我追出去,看到那个曼妙的背影钻进了路边的一辆黑色轿车。开车的是个肥胖的男人,长得像蒜泥白肉。他看朱蜜的眼神令我有一种杀人的冲动。

“朱蜜,你一定要相信我,等着我!”我匍匐在汽车的尾气里声嘶力竭地吼,活像一条被碾断了脊梁的狗。

我展开了那封信,“家传之宝”这四个字仿佛长了腿似的,拼命往我的心里钻。那是什么东西呢?一定很值钱吧,有没有50万?

鬼使神差地,我拿起了电话拨了那个手机号码。几秒钟后一个机械冰冷的女声对我说: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停机。

我的心一阵狂跳,莫非这个叫苏漫妮的女人真的如信里所预测的那样,死于丈夫的谋杀?

一道银色的闪电蓦地劈亮了我的脑海:她死了,那么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她的秘密,关于传家之宝的秘密!如果我偷偷将那个传家之宝取出来卖掉……

朱蜜,多么甜蜜可心的人儿!我怎么能够让她躺在别的男人怀里呢?一想到蒜泥白肉窥伺朱蜜的眼神,我顿时心如刀绞。我紧紧地抓着那封信,一个邪恶的念头在我的脑海里成形──瞒住这个秘密,取出97号保险箱的宝贝!

可是当我的视线再次落在信中的一句话上时,陡然心凉了半截——还记得半年前慕容海做了一次切除脑瘤的手术吗?我贿赂了那个外科医生,将储存密码的芯片植入了他的伤口……

也就是说如果我想打开第97号信箱,那么必须先打开慕容海的脑袋!难道我能够走到那个男人面前对他说,嗨,请把你的脑袋借给我用一用,完了再还给你!这多么荒谬啊!而谁知道这会不会只是一个无聊的恶作剧呢?

辗转反侧了一夜之后,我决定去调查一下真相。

海城市环翠区塔山街108号,是一栋独立的二层小楼。我在附近的一间商店里买了一包烟,顺便跟老板打听这栋小楼的主人。我说我来探望慕容海,我们是在肿瘤医院认识的,他给我留下了这个地址。

“慕容海?没错,就住在这里。”老板热情地说。

“他老婆是不是叫苏漫妮?” 我追问。“是啊。长得蛮漂亮的,也有钱,不过红颜薄命,一年前死于车祸……”说到这里时老板骤然压低了声音说,“她死了,不到半年,慕容海就另娶了!”

我兴奋地咽了口唾沫!这样说起来,这封信并不是一个恶作剧,这个叫苏漫妮的女人也没有撒谎!

我爬上对面的一处平台,掏出准备好的望远镜望向小楼,可是却只能看到客厅里的一张婚纱照。婚纱照上的那个男人目光犀利、身材魁梧,看上去不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当然,再好说话的人也不会大方到要把脑袋借给你。

接下来我无意中看到的一个画面,令我双腿一软!隔壁的另一栋小楼里,一对贱人正在偷欢,蒜泥白肉正扑在朱蜜的身上,抽搐得像只发情的公狗。

我冲过去疯子似的踹开那扇门,可半裸的朱蜜堵在门口,面无表情地拦住了我:“你有什么资格管我?我又不是你老婆。”朱蜜说完,砰的一声将我关在门外。

我要杀人!只有杀了慕容海,才能从他的头颅里找到储存密码的芯片,才能从银行的第97号保险箱里取出宝贝,才能用这个宝贝换来一笔钱,从白羚手里买断自由!反正慕容海不是无辜之人,杀了他也算是替天行道。

我开始像侦探电影里的间谍一样对慕容海的行动展开了跟踪。几点上班、几点回家、几点睡觉,最喜欢吃的是什么,最习惯走的路是哪条……

半个月后的一个深夜,当慕容海结束应酬走进一条僻静的小巷时,我尾随其后,出其不意地将刀子插进了他的后背。然后我将失去知觉的他拖进垃圾堆里,就着昏黄的灯光,敏捷地割下了他的头颅。我花费了半个多月练习的食雕技术终于在这一刻派上了用场。

我用准备好的黑色塑料袋将战利品带回了小院,然后在浴缸里进行了第二次解剖工作。刀子顺着手术的刀口切进去,仔细地搜寻,可是,除了令人作呕的脑组织之外,一无所获。

根本就没有什么该死的芯片!这算什么?我处心积虑地杀了人,却得到这样一个结果!

一个推测令我胆战心惊,莫非这是一个陷阱?那个女人根本就没什么传家之宝,只是利用了这样一个噱头,勾起人的贪欲之心,从而达到借刀杀人的目的──她原本想要利用的是那个叫雪莉的女人,不想我竟成了她的牺牲品!

悔之晚矣,我狠狠地扇了自己几个耳光。

接下的几天里,电视上报道了巷子里的那具无头尸案,警察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侦破,我每天躲在家里,惶惶不可终日。

第七天,房东来收房租,顺便告诉了我另外一个残酷的事实:这间房子从来就没有租给一个叫“雪莉”的女人!

我不禁五雷轰顶!──没错,这封信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陷阱!

V

出乎意料的是,我一直没有东窗事发。

也许是我掩藏得太好,也许是我太幸运。一个月后风声渐渐平息,我也重新生龙活虎起来。令我倍加懊恼的是,这段时间朱蜜一直没来找我,连我的电话都不肯接听。看来她心意已决,可我想不通蒜泥白肉有什么比我好的。我坚信她还是爱我的,而我们之间惟一的障碍就是因为我的婚姻。

该死的白羚,她要拖我到什么时候?当“该死”这两个字跳进脑海时,我的眼睛陡然亮了一下,如果白羚死了,那么我们之间的障碍就自然瓦解了,不是吗?

镜子里的我,又一次露出了邪恶的笑容!我飞快地展开信纸,写了一封信──

亲爱的雪莉:

当你收到这封信时只有两种可能:一.我已经死了;二.我还活着。想要知道答案的话,那么请给1396212××××这个号码打个电话……

所有的内容都与苏漫妮的相同,只是将倒霉的男主角改成了我的妻子白羚。还有,时间也改成了三个月后。我没有耐心等上一年。凑巧的是,不久前白羚因为离婚的事情跟我争吵,不小心撞伤了头,去医院缝了几针。而这刚好为我“植入芯片入脑”的谎言奠定了可信的基础。

随后,我随便填上了一个地址,去邮局办理了慢递手续。

办好这些事情之后,我跟白羚说我要去云南一段时间,接着我将手机停机,拖着箱子去了机场。我需要给别有用心的人制造一个“失踪”的假象,也需要在另外一个地方为自己制造一些不在现场的证明。

一切都按照既定的计划进行,三个多月后,我收到了白羚的死讯。同慕容海一样,她也变成了一具无头尸体。

我没有任何谋杀的嫌疑,因为这三个多月以来,我一直都待在小镇旅馆里画画。有人证,有物证。

我并不担心,那个杀死白羚的凶手在发觉上当之后会进行报复。杀人不是儿戏,没有谁愿意一再以身犯险。最稳妥安全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打落门牙和血吞。

而且我也不怕他匿名报警,因为那封信是我从报纸上抠下来的铅字拼成的,全程戴着手套,查不到任何与我有关的蛛丝马迹。

白羚死后,我经过一番努力,重新追回了朱蜜。而朱蜜也坦承她一直都是爱我的,跟蒜泥白肉来往只是为了赌气。

我们如愿以偿地举行了婚礼。朱蜜真的很有旺夫运,自结婚后我的事业便一帆风顺,不但得到一些大画商的赏识,还举行了几次影响很大的画展──随着名气日盛,财源也滚滚而来,我成了这座城市里备受瞩目的风云人物。

作为风云人物,我的夜生活也变得绚烂多彩。朱蜜起初是兴奋的,可渐渐地,她跟白羚一样多疑起来,开始对我的行踪刨根问底。

一个女人一旦变得琐碎和唠叨,魅力就会大打折扣。不知不觉,我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了怀疑。朱蜜真的值得我为她付出这么多吗?相爱的时候,对方的一切都是完美的;不爱了,炫目的光环便会褪色,瑕疵随之浮出水面。夜深人静时我经常想起小楼里,朱蜜和蒜泥白肉搂在一起时那不堪的一幕,心痛如刀绞。

于是,我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于是,争吵的戏码又在朱蜜身上重演。有次我们甚至还动了手,朱蜜将一个花瓶扔了过来,砸破了我的头。

“我们离婚吧!”我脱口而出。是的,我这么优秀,外面不知有多少美女投怀送抱,凭什么要跟这样龌龊不贞的女人在一起?

听了这句话,朱蜜只是冷冷地看着我,说:“给我50万,我还你自由,否则免谈。”

天哪,她的语气简直跟白羚如出一辙。

几天后,朱蜜不见了,电话也打不通。我找遍了所有的地方,依旧杳无音信。我不得不报了警。奇怪的是她就像是飞天遁地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暗自窃喜,其实这样更好,没人妨碍我泡MM喝花酒。

一个月后的一个深夜,我大醉酩酊地从酒吧里出来,上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拉着我在迅疾的夜风里穿行,最后在一个僻静的巷子里停了下来。当我从迷糊中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躺在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堆里。

我一下子醒了,惊叫,“你要干什么?”

“家传之宝在第97号保险箱里,储存密码的芯片在你的脑子里,你说我要干什么?”那个司机手里拎着刀子,狞笑着向我逼近,“大哥,我只是想借你的脑袋用一用!”

我很想告诉他,第97号保险箱里的确有东西,但不是什么宝贝而是魔鬼,以吞噬人类的贪婪和欲望而衍生的魔鬼。可是已经晚了,一把锋利的刀子插进了我的脖子……

千里之外的一个安静的小镇旅馆里,朱蜜一边喝着咖啡,一边阅读着当天的报纸。海城市发生了第三起无头尸案,经DNA鉴定,被害者的身份是一名颇有名气的画家,据说他的前妻也是这三名受害者之一。

“如果我没有去郊外那间小院,就不会发现你埋在院子里的人头;如果我没有勤快地打扫房间,就不会发现你用来抠除铅字的废报纸;如果你不是天天出去鬼混,我就不会有时间对照废报纸上的文章,承上启下地推敲出那封信的内容──可即使如此我也没想到要去报警,因为我爱你。可最要命的是你不该说梦话,而且还将准备谋杀我的细节说得声情并茂……”朱蜜轻轻叹了一口气,“所以,除了先下手为强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

喝掉最后一口咖啡后,朱蜜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拖着行李来到楼下结账。她知道接下来将要面对的事情很多,不过她并不担心什么,因为小镇旅馆里的人都可以证明,这些日子以来她一直都待在这里,哪里都没去过。

她不可能像传说中的那些女巫一样,可以骑着扫帚夜行千里去杀人,不是吗?

选自《百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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