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研究

2011-05-12 08:18
台湾农业探索 2011年3期
关键词:福清市农村金融金融机构

林 敏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随着农村金融机构的不断发展壮大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农村金融资产的迅速增长积极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福清市是全国百强县之一,经济发展迅猛,但其农村金融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多大的作用,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有多大,目前尚未见相关报道。为此,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对福清市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情况,分析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对策。

1 福清市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概况

1.1 农业经济发展情况

福清市位于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南翼,是著名的 “侨乡”,旅外华侨逾 80万人,遍布东南亚、欧美等 112个国家和地区。2009年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居全国百强县市第 17位,综合经济实力连续多年居全省 10强县市前 3强。从 2001年开始,福清市开展农业产业化,加快综合工业区建设,辐射带动农民提高收入,并通过街道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地区特色经济,实现了建设农村宽裕型小康社会的目标。尤其一些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发挥资金优势,充分利用本土资源与地理优势,积极建立工业园区,实现经济产业化。自 “十五”以来,福清经济有着突飞猛进的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 196.59亿元,增加到 2009年的 435.47亿元,农村人均纯收入从 2000年的 4719元上升到2009年的 9269元,仅次于福州市区人均收入水平。福清市 2000年至 2009年恩格尔系数一直保持45%左右,据国际经验,恩格尔系数处于 40%~50%之间,属于小康社会。

1.2 农村金融发展态势良好

自 2000年以来,福清市农村金融发展态势良好,信贷数量持续增长,以每年平均 22.41%速度增长 (图 1)。在信贷投向上,福清金融机构贷款执行情况有所改善,在贷款投向有所优化。纵观历年福清市金融机构贷款执行情况,2002年福清市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三资企业贷款与以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为主的中长期贷款的比重分别为 8.16%、8.91%、7.98%、29.75%和 9.65%。到 2007年,各项贷款所占比例分别为 17.80%、2.01%、14.08%、2.01%和 39.10%。从金融供给上看,福清市金融机构网点分布较广,从业人员较多;相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福清市金融供给比较充裕: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截至 2008年,福清市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共有 201家,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达到 2611人,共向 586家企业,8720个农户提供贷款。

图 1 福清市 2000~2009年金融机构贷款情况

2 福清市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

2.1 实证模型与变量的选择

为了能较简便地测算出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本研究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Y=β0+β1X1+β2X2,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与地区生产总值进行回归。在变量选取上,综合考虑福清市金融市场发展状况,选取正规金融机构存贷款为自变量,地区生产总值为因变量。

2.2 数据来源

进行实证分析使用的数据为福建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2000~2009年福清市的名义年度数据 (表 1)。地区生产总值 (GDP)为年鉴公布的地区生产总值,金融机构存款余额 (CK)是指金融机构吸收的各项存款,金融机构贷款余额(DK)包括各项贷款年末总额。为了平滑数据,减少数据的波动,分别对 GDP、CK、DK取对数,记作 lnGDP、lnCK、lnDK[1]。

图 2 2000~2009年福清市 GDP、CK、DK对数的线性关系

2.3 模型建立与分析

从图 2可以看出,lnGDP、lnCK、lnDK存在比较明显的线性关系,因此,采用线性回归的方法对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进一步考察。将 lnGDP作为因变量,lnCK、lnDK作为自变量,运用 SPSS13.0对数据进行的回归分析,得关系模型如下。

表 1 福清市 2000~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与对数值

R2=0.953,AR2=0.939,F=70.59;标准化系数 (β)为 lnCK 0.559、lnDK 0.449。

回归模型分析认为:(1)从长期来看,金融机构存款、贷款数量与GDP增长呈正相关性,且每增加 1个单位的存款,相应的 GDP增加 0.263个单位;当贷款增加 1个单位,GDP相应增加0.315个单位;但从标准化系数来看,金融机构存款对经济发展影响比贷款影响大。(2)相对于金融机构贷款,福清市金融机构存款量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比较明显,主要原因有:①以“侨乡”著称的福清市民间借贷盛行,加上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较高,居民储蓄率高,流动性较强的资产数量很可观,居民进行投资时主要使用自由资金,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需求量并不高。②由于农村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现象,农村资金外流严重。为了追求商业化经营的金融机构没有将在农村吸收的存款充分用于当地经济发展建设中,通过资金上存等方式使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影响了当地金融机构的贷款供给能力。③由于农村资金外流,农村经济发展不再主要依靠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此外,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门槛太高,使得居民主动放弃对正规金融贷款的需求,转向民间借贷。

3 福清市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不足的原因分析

3.1 正规农村金融供给不足

2009年,福清市每万人贷款额为 3.05万元,远远低于福州市每万人贷款额 7.71万元,说明福清市农村经济发展中没有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驱动作用。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正规金融贷款门槛高。一方面,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在办理贷款时绝大部分要求借款人提交抵押品以降低风险,提高了贷款的门槛;另一方面,间接融资成本较高,借款人在申请贷款过程中需要支付“人情费用”、“交通费用”和“利息费用”等,这些费用总和可能超过借款人所能接受的范围。(2)资金结余户多,直接融资的交易成本低。福清市农户的平均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资金盈余必然使得储蓄率提高。而在大部分家庭都有储蓄的情况下,发生资金困难时可以很方便地通过自我积累或从亲友处获取,基本上不存在资金难以获取的情况,并且这种借贷多是无息的,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福清市农村金融供给。(3)贷款品种少,贷款覆盖面窄。福清市农村信用社大多只办理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发放对象局限在少数收入较为稳定的公职人员,没有开展信用贷款,而且商业银行贷款权限的上收,使农村资金需求的缺口进一步扩大。

3.2 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依然严重

由表 3可知,自 2000年以来福清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与贷款余额差额呈增加趋势,从 2000年的27.86亿元上升到 2009年的 196.96亿元;而福清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占福州市比例,从 2000年开始平均保持在 9.5%以上,而贷款余额占的比例平均在4.5%左右。说明了福清市在农村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资金外流现象依然严重。

表 3 2000~2009年福州市与福清市存、贷款情况

造成福清市农村金融资金外流的主要原因有:(1)从农村经济自身发展来说,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使农村经济始终存在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对金融机构没有太大的吸引力。(2)从金融供给主体上看,由于农村经济始终存在风险且风险收益率较低,导致资金逐利而动,在市场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开始转向商业化经营,农村金融市场实际上成为吸收农村资金流向非农产业、城市和大公司的通道。 (3)从农村金融机构的制度上,根据 2008年银监局公布的福建省银行类所有指标报表显示,福清在 14类金融机构中只享有农村信用社的法人身份,其他 13类如五家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均没有独立的法人结构,特殊的机构制度使得基层金融机构的贷款权限上收。通过向上级缴存,使得农村金融资金外流现象日益加剧。

3.3 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建设滞后

从主体上看,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及其他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其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建设方面落后于商业银行,有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仍采用双人复核制的柜面劳动形式,使得金融机构的运营效率低。最为突出的是,农村信用社的电子联行系统网络安全性差,结算渠道单一,方式较为落后,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步伐[2]。此外,农村居民个人结算偏好使用现金,据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大多数的客户不愿意或者没有意愿通过移动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居民的个人偏好使得非现金结算工具的推广工作难度更大,影响农村金融现代支付结算体系的建设速度。

3.4 金融创新度不够

现在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出现趋同现象,农村金融机构创新力度不够。福清市大部分金融机构与其他地区商业银行一样,主要办理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传统的业务,没有创造具有本土特色的金融产品。农村金融机构没有充分利用福清市发达的资本市场进行投资,没有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在产品创新上,福清金融机构没有发挥福清侨乡的优势,而是实行贷款利率 “一刀切”,使得华侨在家乡投资的热度大减。另外,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员工对农村经济不熟悉,对农村金融不熟悉,乃至对中介的业务操作不熟悉,就难以创造性地开发新的金融工具,难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良好的服务,难以发挥农村金融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 促进福清市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

4.1 适度降低贷款条件

针对福清市农村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福清市农村金融机构要转变风险管理模式,采用多元的风险控制方法替代抵押品,降低贷款门槛。在贷款条件方面,金融机构应适时发展信用贷款,一是针对不同人群,提出不同的抵押要求,可适当开办出抵押贷款以外的其他种类贷款如农户联保等;二是以其他制约条件代替抵押品,根据当地居民生活习性,通过社会舆论、家族声望等农村居民较重视的道德约束,引导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金融机构要不断拓宽抵押品范围。福清林业用地 105万亩,森林覆盖率 40.7%(2003年),有丰富的森林资源。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福清市的地理优势和森林资源,开展林权抵押,扩大贷款对象范围。

4.2 建立长期资金回流机制

首先,要完善和规范各商业银行在县及县以下营业网点的金融服务功能,减少贷款权限上收,适当授权,取消单纯吸收存款的网点。随着城乡一体化程度深化,城市和农村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因此,农村经济发展未必要将农村信用社作为唯一的支撑,五大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其他形式的金融机构可积极参与到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其次,引导邮政储蓄银行资金进入农村。为了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可以以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形式将邮政储蓄的存款反哺农村[3]。再次,对支农再贷款要进行财政贴息,引导资金进入农村。

4.3 加快现代支付结算系统建设

大力发展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工具,提高服务水平是金融机构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信社应加快网银系统完善进度,使其尽快投入市场,服务客户。针对农信社网银存在的不足,制定合理的系统控制策略和完善的制度管理规范,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据银监局统计,福清市共设 17个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其中有 11个办贷点。如果能充分利用邮政储蓄的网络优势,那么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又多了一支强大的队伍。加快邮政储蓄银行行内子系统的改造建设,做好行名行号的申报、增加工作,尽快加入到现代支付系统中,要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村,农民的传统职能,进一步拓宽农村金融支付结算系统的渠道。

4.4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在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趋同的情况下,只有不断完善和创新,金融机构才能持续发展。结合福清经济发展的特点,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原有金融产品的功效,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及时为农户提供所需资金,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各金融机构要联手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降低信用风险,推进信用贷款的执行,使得贷款种类多元化。同时,建立 “产品 +服务”的金融创新组合[2]。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之后,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效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及时对客户的账户进行徇征,让客户及时了解账户变动情况;开办资产管理业务,满足新形势下居民的理财需求。

[1]谢婷婷 .新农村建设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 [J].学术交流,2007,(3):94-95.

[2]黄纯忠 .着力构建农村金融机构现代支付结算系统[EB/OL].[2008-10-24].http://www.ncjryj.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31.

[3]倪晓倩,周文魁.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J].商场现代化,2009(5):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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