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度中国民生状况——2011中国民生发展指数报告发布

2011-05-02 06:32本刊编辑部
民生周刊 2011年25期
关键词:民生区域指标

测度中国民生状况——2011中国民生发展指数报告发布

6月18日,由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政府管理研究院主办,本刊协办的中国民生发展研讨会在北师大英东学术会堂举行,会议发布了“2011中国民生发展报告”。该报告编制了国内首份省级民生发展指数,对区域民生发展进行深入分析。现将报告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2011中国民生指数排名区域分布图。

中国民生发展指数编制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成就举世瞩目。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和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总量已超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仅次于美国。但是,诸如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医疗、养老、教育、环境等社会问题与矛盾逐渐凸显,民生问题成为政府和民众关注度最高的问题。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政府管理研究院“中国民生发展研究”课题组充分研究与总结国内外民生、幸福度等相关理论与实践成果,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构建了一套民生发展的监测指标体系和指数测算体系,即“中国民生发展指数”,以测度中国民生发展状况、监测中国民生发展进展。

“2011中国民生发展指数”,侧重对中国省级民生保障与改善进行横向比较、纵向考察,着力探索中国民生问题区域发展的基本规律,深入研究民生区域差异的深层次理论与实践问题。

“2011中国民生发展指数”通过评估省域民生发展状态与进度水平,并在政策层面上起到省域民生发展的战略导向作用,以满足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政策需求,一方面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另一方面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指标设计原则、思路及结构

设计一套较为系统、科学,同时又能充分反映各个地区民生发展水平及存在问题的评价体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指标体系构建、指标数据处理、评价指数计算等各个方面。中国民生发展指数指标涉及设计的原则是指构建该评价指标体系时必须遵守的原则,主要包括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及可量化性等五个方面。

构建民生发展指数指标框架的思路要点主要体现如下三点:一是强调民生发展质量与政府服务、管理相结合,即突出水平与进度的比较;二是强调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突出政府职能的不同层面;三是强调数据来源的公开性与权威性。

中国民生发展指数测度的中国民生发展指数主要包括三大类,即民生质量指数、公共服务指数和社会管理指数。民生质量指数反映当前民生发展的状态和水平;公共服务指数体现政府保障和促进民生所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进度;社会管理指数反映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事业的水平和进度。

数据处理及测算方法

本报告选取的样本是中国内地除西藏之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以省为单位进行区域民生发展指数的测算与比较。这是是因为,我国省级行政区是在政治、经济、人文、地理等多种因素作用下,经过长期历史演变而形成的具有特色的行政区域单元,省级政府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者,也是发展省级经济、保障和促进区域内民生发展水平的责任者。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的统计数据与中国内地各省份的数据具有不同程度差异,未列入本报告研究范围。西藏则由于指标数据缺失相对较多,也未纳入评价体系。

为保障数据科学、准确,本报告采用的基础数据全部来源于公开出版的年鉴或者相关部门公布的权威指标数据,具体如下:《2010中国统计年鉴》、《2010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0中国环境统计年鉴》等。

本报告结合国内外通用规则以及报告的具体目标,拟采用综合评价指数法对我国区域民生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综合指数法分为线性加权模型、乘法评价模型、加乘混合评价模型等几种形式。本报告的指标体系中共有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62个四级指标。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较大,指标值的差异不大,且各个指标间基本相互独立,各指标只影响综合评价值而指标之间不相互影响,因此采用线性加权模型进行计算。为了保证测度结果的客观公正,所有指标口径概念均与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制度保持一致。各指标的权重由德尔菲法确定,并将在测算结果的具体分析中加以具体说明。

2011中国民生发展指数排名及分析

(一)总体测算结果

第一,省级民生指数排名区域集中度较高。按照指数由高到低,民生发展水平大致呈现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 ”由强渐弱的阶梯型分布趋势。民生发展指数排名前10位的省(区、市)中,除辽宁(第8位)位于东北地区外,其余9个省(区、市)全部位于东部地区;排名第11至20位的省(区、市)中,囊括了东北地区的全部三个省,中部地区占据了4个位次,西部地区有三个省(区、市),分别是内蒙古(第12位)、陕西(第13位)以及重庆(第16位);排名末10位的省(区、市)则大部分位于西部地区,共计7个。

第二,在阶梯型分布总体趋势下,部分省(区、市)呈现出与其所在区域总体位次趋势不一致的情形。有的省(区、市)民生发展水平明显强于区域平均水平,如西部的内蒙古、陕西进入前十五的位次,分别排名第12和第13位。有的省(区、市)则大大落后于同区域的其他省(区、市),如位于海南排名第25位,与东部其他省(区、市)的民生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第三,排名表现出较强的区域经济实力相关性。尽管指标体系中并未包括“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指标,但是民生发展指数排名还是与各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排名呈现出高度相关性。这表明“保民生”和“促发展”二者并不矛盾,恰恰说明了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必要、可行的。将经济发展成果不断转变为人民福祉水平提升,仍是“十二五”期间民生保障与改善的战略选择。

(二)四大区域民生指数比较分析

根据表2,民生指数排名的区域分布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分析:

东部地区民生发展水平相对最好。东部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收入水平相对其他地区较高,基础设施较完备,生活便利度高,政府在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方面投入较大。尽管面临较大的收入分配差距、交通拥堵、环境破坏严重,以及尚不能满足需求的保障性住房等问题,东部地区仍有较高的民生发展水平。并且,测算结果表明,随着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地方政府对民生关注度也越来越高,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人力、财力等投入也相应越来越多,且更加注重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了当地民生发展水平。在东部地区的10个省(区、市)中,9个省市全部名列前10位,只有海南省位居第25位。

中部地区民生发展水平一般。中部地区6个省份中,有4省均属于全国中等水平,江西、安徽两省民生发展指数排名位居全国末10位,分别为第21、23位。这是因为,一方面,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较于东部等发达省市相对落后,教育、出行等基础设施相对不足,与之相关的人力、财力投入也有所欠缺,因此民生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与东部地区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另一方面,中部地区正处于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产业结构阶段,面临的资源、环境等压力会进一步加剧,势必影响到民生发展。因此,对于中部地区而言,如何走出“夹心层”困境,即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又能不断地完善民生,提高民众生活质量,这将是中部地区“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要挑战。

西部地区民生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西部11个省(区、市)中,内蒙古、陕西和重庆的民生发展水平在全国30个省(区、市)中位居中等,排名分别为第12、13和16位。其余8个省(区、市)全部位居全国末10位。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其提高民生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西部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拥有更为廉价的劳动力,但却尚未能将这些资源优势转化为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从而在区域医疗、教育、居住和出行等方面的福利水平也受到了相当大的影响,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西部地区民生发展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其经济的加速增长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东北部地区民生发展水平相对较好。东北部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省,民生发展指数排名分别为第8位、第15位和第14位,全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辽宁是进入前10名的唯一一个非东部地区的省(区、市)。东北地区在民生方面,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社会管理水平高,辽宁、黑龙江、吉林三省社会管理指数分别居全国第3、4、5位。作为转型中的老工业基地,一方面,东北地区在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城市服务体系;另一方面,每年对社会保障的大量财政性投入也是保障民生、提升当地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未来东北地区还必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协调经济发展与公共服务投入水平,进一步调高民生发展质量。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民生发展报告”课题组提供,本刊记者崔银娜摘编。)

□ 编辑 崔银娜 □ 美编 阎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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