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辉,朴金波
(武警警种指挥学院,北京 102202)
“打与烧”灭火技术在森林灭火中是行之有效的灭火手段之一,是机动灵活灭火战术原则在火场的综合体现。其宗旨是“能打则打,不能打则烧,以打为主,以烧为辅,打烧结合”。
直接灭火也是灭火中的主要手段,在实际灭火中,必须体现“以打为主”。扑打时要根据火场实地气象、地形、可燃物和火势等情况,分析是否能够采用直接灭火手段,只要有利于直接灭火,指挥员就应调动灭火力量,组织灭火。
图1 顺风扑打低强度地表火示意
在顺风扑打火焰高度1.5 m以下的低强度火时,可组织4个灭火手沿火线顺风灭火。灭火时,1号灭火手向前行进的同时把火线边缘和火焰根部的细小可燃物吹进火线的内侧,灭火手与火线的距离为1.5 m左右。2号灭火手要位于1号灭火手后2 m处,与火线的距离为1 m左右,吹走正在燃烧的细小可燃物,此刻火的强度会明显降低。这时,3号灭火手要对明显降低强度的火线进行再次性消灭。3号灭火手与2号灭火手的前后距离为2 m,与火线的距离为0.5 m左右。4号灭火手在后面对火线进行巩固性灭火。
图2 顶风扑打低强度地表火示意
在顶风扑打火焰高度1.5 m以下的低强度地表火时,1号灭火手从突破火线处一侧沿火线向前灭火,灭火机的风筒与火线成45度角。这时2号灭火手要迅速到1号灭火手前5~10 m处与1号灭火手同样的灭火方法向前灭火,3号灭火手要迅速到2号灭火手前方5~10 m处向前灭火。每一个灭火手将自己与前方灭火手之间的火线明火扑灭后,要迅速到最前面的灭火手前方5~10 m处继续灭火,灭火手之间要相互交替向前灭火。在灭火组和清理组之间,要有一个灭火手对火线进行巩固性灭火。
图3 扑打中强度地表火示意
扑打火焰高度在1.5~2 m的火线时,1号灭火手用灭火机最大风力沿火线灭火,2、3号灭火手要迅速到1号灭火手前方5~10 m处突破火线,2号灭火手回头灭火,迅速与1号灭火手会合,3号灭火手向前灭火。当1、2号灭火手会合后,要迅速到3号灭火手前方5~10 m处灭火,1号灭火手回头灭火与3号灭火手迅速会合,这时2号灭火手要向前灭火,依次交替灭火。4号灭火手要跟在后面沿火线进行巩固性灭火,必要时替换其他灭火手。
图4 多机配合扑打中强度地表火示意
火焰高度在2~2.5 m时,可采取多机配合扑打林火,集中3台灭火机沿火线向前灭火的同时,3个灭火手要做到:同步、合力、同点。同步是指同样的灭火速度,合力是指同时使用多台灭火机来增加风力,同点是指几台灭火机同吹在同一点上。后面留一个灭火机手沿火线进行巩固性灭火。在灭火机和兵力充足时,可组织几个灭火组进行交替灭火。
图5 灭火机扑打中强度地表火示意
火焰高度在2.5~3 m时,可组织3~4台灭火机和2支水枪配合灭火。首先,由水枪手顺火线向火的根部射水2~3次后,要迅速撤离火线。这时,3名灭火手要抓住火强度降低的有利战机迅速接近火线向前灭火,当扑灭一段火线后,火强度再次增高时灭火手要迅速撤离火线。水枪手再次射水,灭火手再次灭火,依次交替进行灭火。4号灭火手在后面要对火线进行巩固性灭火,必要时替换其他灭火手。
图6 扑打下山火示意
在扑打下山火时,为了加快灭火进度,由山上向山下沿火线扑打的同时,还应派部分兵力到山下向山上灭火。当山上和山下的队伍对进灭火时,还可派兵力在火线的腰部突破火线,兵分两路灭火,分别与在山上和在山下灭火的队伍会合,完成灭火任务。在灭火过程中,可根据火线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灭火方法。
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和扑灭下山火,对火翼明火采取灭火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派人控制和消灭下山火的底线明火,防止底线明火进入草塘或燃烧到山根后形成新的上山火,迅速扩大火场面积。
图7 扑打上山火示意
在扑打上山火时,为了保证灭火安全和迅速扑灭上山火、可沿火线向山上灭火的同时,派部分兵力到火翼的上方一定的距离突破火线兵分两路灭火。向山下沿火线灭火的兵力与向山上灭火的人员会合后,要同时到向山上灭火队伍前方适当的距离再次突破火线,兵分两路灭火。但这一距离要根据火焰高度而定,火焰的高度越高,这一距离应越小。在兵力及灭火装备充足时,可组织多个灭火组将火线分成若干段,由各灭火组沿火线分别在不同的位置突破火线,兵分两路迅速向山上、山下分别灭火,与在本组两侧的灭火组迅速会合。但绝不允许由山上向山下正面迎火头灭火,而要从上山火的侧翼接近火线灭火。当风大无法控制上山火的火头时,可在火翼追赶火头扑打,等到火头越过山头变成下山火时,采用扑打下山火的方法,坚决地把火头消灭在下山阶段。
在扑救森林火灾中“烧”也是灭火中不可缺少的灭火方法之一。当无法采取直接灭火手段或有利于火攻灭火时,就要采取“烧”的手段。因此,不能忽视这种灭火方法。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采取“烧”的手段。
(1)火强度大、蔓延速度快、灭火队员无法接近火场时。
(2)扑救连续型树冠火无法采取直接灭火手段时,应在火头前方合适地点和距离外开设隔离带,点放迎面火,烧出隔离,烧掉火场之间的可燃物。
(3)火场附近如有可利用的地形时,应采取间接灭火手段,利用依托点放迎面火。
(4)火势威胁重点区域或重点目标(如林间村、屯、仓库、油库、贮木场、自然保护林时,应采取打、烧防火线或开设隔离带点放迎面火加以保护。
(5)拦截火头时可在火头前方选择有利地形,采取火攻灭火方法拦截火头。
(6)遇到双舌形火线时可在火的舌部顶端点火,把两个舌形火线连接起来扑灭外线火。
(7)遇到锯齿形火线时应在锯齿形火线外侧点火,把火线取直,扑灭外线火。
(8)遇到大弯曲度火线时要在两条最近的火线之间点火,把两条火线连接在一起再扑灭外线火。
(9)遇到难清地段火线时,在难清地段外侧选择较好清理地带点火,扑灭外线火,使难清地段变成内线火。
(1)组织点烧时,各灭火组应协同实施点烧,除组织点火组外还应组织扑打组、清理组及看护组。以上各组人员均须由专门的、有经验的扑火队员来担任。
(2)在利用公路、铁路等控制线作为依托时,要在点烧前对桥梁和涵洞下的可燃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点火后火从桥梁、涵洞跑火。
(3)当可燃物条件不利时,例如幼林、异龄针叶林、森林可燃物密集且载量大时,一定要集中足够的扑火力量,尽可能把点烧火的强度控制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4)当气象条件不利时,例如点放逆风火时,如果火势较强,风速较大,往往出现点烧火越过控制线的问题。点烧时,一定要紧贴依托边缘点火,同时要加强控制线的防护力量。
(5)当地形条件不利时,例如鞍部地带、空气易出现乱流的地域、依托的转弯处,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6)依托在坡上时,一定要多层次点烧,以防点烧时火越过依托造成冲火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