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军伟,刘 丽,高 杰
(泽州县水利水电局,山西 泽州 048000)
泽州县地处山西省东南部,属黄土高原土石山区和丘陵阶地区。境内北高南低,总面积2023km2,水土流失面积1488.6km2,占总面积的73%,土址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3900t/km2。
从2008年开始,在下村、大东沟2个乡镇实施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3年来,共完成综合治理面积34.5km2,其中:基本农田150hm2,乔木林480hm2,经济林 270hm2,封育治理 2525hm2,保土耕作25hm2;建成小型水保工程淤地坝1座,谷坊7座;修建田间道路7.5km,苗圃2hm2。
本项目区位于泽州县西北部,煤铁资源丰富,水资源较为丰沛,长河经项目区中心穿过,年平均流量0.1m3/s,流域内分布着小(一)、小(二)型水库8座,总库容937.8万m3,兴利库容571.1万m3,拥有水浇地面积0.13万hm2,是泽州县水利较好的地区之一。
20世纪90年代,随着煤炭开采业和冶炼业的迅猛发展,经济结构呈现出明显的资源型经济特征,工业产值在总产值比例中占据绝对优势,农业生产出现土地利用率低、结构不合理、人地矛盾突出等问题,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水土流失。进入21世纪,“煤挖完了怎么办”的问题成为困扰该区经济继续处于全县领先地位的主要问题。农发项目实施后,受益村群众人均年增产粮食80kg,年增产林果400kg,人均可增加经济收入380元。配合工程措施的实施,不仅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而且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发展,通过辐射和典型示范,指出了农业生产由单一型和粗放型向精细型和集约化发展的方向,激发了群众对农业生产的热情,夯实了农业的基础地位。
项目区内东、北、西三面为分水岭,总面积为180.69km2,其中:土石山区 101.43km2,丘陵阶地区79.7km2,分别占总面积的56%和44%,范围内沟壑纵横,丘陵起伏,相对高差136m,沟壑密度1.35km/km2,水土流失面积134.2km2,占总面积的74.3%,水土流失较为严重,且具有面积广、强度大、历时短的特点。严重的水土流失成为制约该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因素。农发项目实施后,该区林草覆盖率由现状的2.24%提高到了37.08%,增加了34.84%。经过综合治理,年拦蓄利用水能力89.34万m3,蓄水效益38.4%,保土能力19.08万t,保土效益71.22%,年侵蚀模数由现状的3900t/km2降至2249t/k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了77.74%,有效改善了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增加了抵抗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
在项目规划和建设中,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与该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在管理体制上,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资金管理报账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工程建设合同制度、项目公示制度,有效提升了工程建管水平,保证了项目顺利实施。
第一,措施布局存在困难。农发项目旨在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配置一定比例的梯田、经济林等增产增收措施。但项目区内人地矛盾十分突出,人口密度达381人/km2,人均耕地仅0.07hm2,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在措施配置上,梯田布置在5°~15°以下的坡耕地,经济林的布置很难连片成规模。第二,自筹资金难度较大。按项目要求,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面积1km2,国家补助8万~10万元,加上省、市、县配套资金,财政补助达到15.6万元,而实际上按要求要达到Ⅰ级小流域治理标准,需投资约40万元左右,资金缺口较大。另外,按照水利部要求,工程设计概预算标准为:工程措施工资1.9元/工时,植物措施工资1.5元/工时,而当地实际工资为6~8元/工时,必须自筹资金306.64万元,给工程建设带来了较大压力。第三,水保工程重建轻管现象严重,由于各种原因,这一现象未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在措施布局上,主要采取如下办法:一是发展地埂经济,即在不影响耕地的情况下,将经济林栽植在地埂上。下村镇成庄村在地埂种植核桃树2915株,折算成经济林面积3.5hm2,既避开了占用耕地,又取得了应有的经济效益。二是用足用好其他土地开发项目。下村镇李山村及大东沟镇贾泉村,沟道内均为晋煤集团成庄矿排矸场,服务年限到期后,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工程恢复成耕地,由于覆土未经熟化,不宜种植粮食作物,全部作为经济林用地。在种植过程中,采用大坑整地共发展经济林80hm2。三是利用好25°以下立地条件较好的荒坡地。利用窄梯田整地方式发展成经济林,大东沟镇峪南村共开垦荒坡12hm2发展成核桃林,并建起了经济效益较高的采摘园。
在自筹资金上,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渠道来解决:一是通过政府行为与农业、林业、土地等其他项目捆绑使用;二是广泛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实行国家补贴“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水保民营大户投入水保项目建设。3年来,共扶持水保民营大户13户,完成综合治理面积6.2km2,吸纳社会资金106万元;三是在经济林栽植中,采取国家提供苗木、受益户栽植和管护的办法,完成投工投劳;四是利用国家“一事一议”政策,争取国家对公益事业投工投劳的补助。
在工程建后管护上,制定了一系列管护制度并加以落实:一是对由水保民营大户实施的工程,按责任范围交由民营大户管护;二是水平梯田及小型水保工程与受益村签订管护合同,受益村村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由村委组织采取租赁、拍卖、承包等多种形式落实责任制并到项目办备案;三是新植经济林和水保林由施工队管护1年后,当树苗成活率达到90%以上时,交由当地村委并采取管护措施落实责任制;四是对封禁治理区,由受益乡镇落实管护,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全面实行封山禁牧,严禁人为干扰,县项目办联合乡水管站每半年对封山管护区进行检查考核,将结果报乡政府,由乡财政兑现管护人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