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娉
(吕梁市水利局,山西 吕梁 033000)
柳林县地处晋西黄土丘陵沟壑区,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之一。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植被稀少,十年九旱,是柳林县的典型自然特征。以淤地坝为主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直是柳林县的工作重点。20世纪50年代,掀起了群众性的以闸沟打坝为主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拉开了全县人民治山治水的序幕。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人工梯田为主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出现了任家山、韩家峪等全省著名典型,带动了面上治理工作的开展。1971年,山西省西山28县农业学大寨现场会在柳林召开,柳林县的人工梯田、闸沟打坝的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20世纪80年代初,首创的户包治理小流域调动了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的积极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1982年以来,三川河流域被国家列为全国重点治理区后,经过15年的艰苦奋斗,柳林境内的50条重点小流域全部达标验收,其中25条小流域被评为“优质小流域”。20世纪90年代,柳林县以高标准机修梯田、配套旱井集雨灌溉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高潮迭起。
以闸沟打坝、小流域治理、高标准机修梯田为主攻方向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柳林县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性工程,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如何充分体现农民意愿,实现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成为一个全新课题。为此,柳林县委、县政府在认真总结多年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累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解决好为谁发展的问题,坚持以效益为中心,搞老百姓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全新理念。坚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究竟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还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效益工程,作为对各级干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的大检验,始终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在实施坝系工程和经济林建设过程中,突出农民增收这个重点;把村庄绿化作为六大造林绿化工程的重要任务来抓,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空气;围绕让人民群众喝得上干净水,进一步加大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大力抓好河道整治和防洪水保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新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理念,赢得了民心,凝聚了民力,使人民群众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得到了更多的利益和实惠。
组织难、投入难是制约当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两大重要因素。为此,柳林县委、县政府坚持“不为困难找借口,只为成功想办法”,立足全县实际,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走出了一条富有柳林特色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路子。
一是继续推行“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的工作机制。柳林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继续组织煤焦企业建设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县域范围内所有以资源开发为主的企业,按照“挖了地下的,还上地上的”、“以黑养绿”的原则,完成一处面积在26.67hm2以上的综合治理工程,同时要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通道绿化、矿区绿化、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上缴任务,让以工补农的路子越走越宽广。
二是整合项目资金部门联动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政府统筹、资金捆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项目同创、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整合力度,通过规划整合、项目整合、资源整合、产业整合,把分散在水利、农业、林业、扶贫、国土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县财政扶持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以财扶农的政策发挥最大效益。例如,在贾家垣乡裴家垣村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柳林县委、县政府整合配套了土地整理、湫水河流域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3个项目资金,总投资1000多万元,解决了2000多人的吃水问题,建成节水灌溉面积66.67hm2,确保村民人均0.03hm2的稳产、丰产田。
三是利用优惠政策调动广大群众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过程中,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承包、谁治理”的原则,出台各种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别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产权、管理权、经营权、使用权全部划归农户、业主,由群众搞建设,允许出让、继承和拍卖,极大调动了人民群众治理千沟万壑的积极性。
一是强化组织措施。柳林县始终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县乡两级的“一把手”工程,县领导分片包乡,包重点工程,涉农部门技术人员对重点工程进行指导服务,严把质量关,在全县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现场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在每个乡镇确定5名生态管护员,县财政每年给予1万元的补助,专门用于治理成果的巡查管护。
二是强化工程管理。柳林县对所有新建和扩建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要求涉农部门进行认真勘测设计、审批,建立重点工程监理制度,坚决杜绝“花架子”工程、“豆腐渣”工程;所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设立专账,严禁资金截留挪用;所有工程都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一事一议”制度,坚持建设项目公开、建设过程公开、工程财务公开,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议事权”交给农民群众,让农民群众“公开点题”,从机制上、制度上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工程效益和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强化督查落实。柳林县对县乡两级领导所包的重点工程在电视上进行公布的同时,由县委、政府督察室牵头,纪检、组织及农口等有关部门参加,深入工程一线,及时巡回检查,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建设效果等进行定期通报,对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严肃组织措施,对煤焦企业以各种借口不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除依法划拨建设费用外,对企业年检、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县财政切出50万元专门用于重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乡镇、企业、治理大户,重奖优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严明的奖惩措施有效调动了各方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